《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一部讓我熟悉書名卻不知道內容的經典暢銷書,終於在這種機緣巧合下讀了它,挺有深意的一本書。故事背景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以小女孩的第一人稱講述了她八九歲的時候和哥哥以及小夥伴們對“怪人”鄰居的好奇以及一些小孩子的探究,女主的父親是個律師,是全書中最讓我喜歡的一個人,她父親替一個黑人辯護一樁強姦案,在那樣的環境裏替黑人辯護就是傻子,是明知不可而為之,她父親幫助黑人洗刷冤屈,但陪審團依舊判他有罪,黑人在絕望之際越獄,被殘忍射殺,被告又來報復,想殺死女主和她哥哥,結果自己被自己的刀誤殺了,女主角和她哥哥被“怪人”鄰居救。
最後女主角被爸爸安撫着去睡覺,她爸爸去牀邊守護受傷的兒子,法官和爸爸爭執一方,法官認為被告是死於意外,爸爸卻讓兒子醒來面對現實。全書其實也在講種族歧視,黑人在白人的壓迫下的女主的小鎮的生活狀態。還有一個就是人們對無辜者的摧毀態度。
知更鳥只不過是一種最早報曉的鳥兒,又是最後唱小夜曲的鳥兒,它的歌聲婉轉,曲調多變,除了專心唱歌,什麼都不做。而人們對其卻無端戕害。小説中的許多人物像知更鳥一樣,沒有做壞事卻無端被人傷害。本文的主人公阿蒂克斯,也是文中小女孩的父親,是一名律師,他是一位好家長,言傳身教,以身作則,讓孩子站在別人立場想問題,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又斯文善良,對孩子們的古靈精怪很有耐心,他有着比職業道德更為高尚的仁慈悲憫之心,他雖然嘴上不嚷嚷,但行動都在證明他追求公平,正義,善良這種美好。
他就像一個殉道者那樣孤勇,也像一個守衞兵一樣堅毅,他是在見識過這個社會的黑暗和骯髒之後仍能對它敞開懷抱的人。
我個人特別喜歡阿蒂克斯,他真的是理想型人格。我記得他在文中,他女兒問他,替黑人辯護這個案子能不能贏的時候,他説不能因為我們已經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為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他們的觀點有權利受到完全的尊重,但是在我能和別人過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過得去。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他明知道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公平正義,但他仍然會憑自己的力量去爭取。而且作為單身父親,他對兒女的教育也是很好,讓他們自己面對該面對的,不要妄議別人,要多從別人角度看問題,要有自己的想法等等,堅持種族平等,是道義的化身。“怪鄰居”象徵無辜受害者,跟知更鳥一樣的意象。雖然小女主人公和哥哥等夥伴小時候一度把他當恐怖的東西,但他一直友好地對待他們,偷偷給他們留下禮物,甚至在危急關頭捨身相救。
黑人魯濱遜也是無辜受害者,那種逃脱不開反抗不能,甚至連自保都沒有權利的被壓迫者。印象中還有一段話讓我百感交集,原文這樣説:“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開釋一個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湯姆。可是在人們內心深處的那個秘密法庭裏阿蒂克斯根本沒有任何訴訟可言。從馬拉張嘴那一刻起,湯姆就死定了。”很清醒又很悲愴的一段話,給我沉痛和震動。我想起魯迅説過的那句,向來如此。這也讓我想到這世間有太多的沉舸,太多的灰暗和創傷,可總有人在追逐公平正義的路上前赴後繼,有人選擇隨波逐流,有人選擇人云亦云,可有人就是願意獨擔心中的正義和道德孤勇奮進,只有這種人才是心靈自由的。我又想起羅翔老師説過的話,我們只能做我們認為對的事,然後接受事與願違。做個有道德有良知有公平正義的人是很難的,比做其他任何人都要難得多,所以這樣的人才格外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