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曲在大家的眼裏可能是無論誰唱,只要唱的好聽就可以了?但是每一首歌的出現,都是原唱者花費半年甚至1年的時間才創作出來的,所以儘管現在有很多人都會翻唱歌曲,但是卻一定要尊重版權,更要尊重原創者。
相信大家都聽過《我的滑板鞋》,這首歌,他的原創者是龐麥郎,華晨宇就購買了這首歌的版權對其進行翻唱,但即使這樣也依舊陷入了侵權風波,原因就是將其用於商業演出,而有一個人卻比華晨宇的行為更為過分,她就是降央卓瑪。
對於降央卓瑪,大家都不陌生,作為少數民族歌手,聲音很是獨特,也唱響了不少深受大家喜歡的歌曲像《走天涯》《西海情歌》《卓瑪》等都深入人心,每個人都會哼唱兩句,同時也翻唱了很多他人的歌曲像《西海情歌》》《手心裏的温柔》這兩首歌的原創的是刀郎,但是卻被降央卓瑪唱出了不一樣的味道,也是深受大家的喜歡。
只不過如果降央卓瑪只是因為喜歡而唱的話,也就沒有什麼,但是用於商業演出就不地道了,這就是在拿別人的心血去賺錢,要是對演唱者的不尊重
因而降央卓瑪的過分行為要是讓刀郎忍無可忍,將其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並支付10萬元的版權費用!然而降央卓瑪的回答卻是讓人忍俊不禁,將其甩鍋給主辦方,表示是主辦方要求他唱的,不是她自己想唱,也是讓人不知道該説什麼了。
《西海情歌》是刀郎在挺大你一對戀人的故事後有感而發才寫出的,是刀郎的心血,而降央卓瑪不僅沒有付出版權費還將其商業演出,這種行為説不好聽了就是剽竊,因而大家也是十分支持刀郎的行為的,版權意識也是十分重要的,希望降央卓瑪能夠知錯就改,還刀郎一個公道!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