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神探”是狄仁傑在很多人腦海中的印象,但這距離真實的狄仁傑有不少差距。在史籍中,他是知人善任、能力超羣的政治家,是再造唐室的大功臣。根據史料記載,狄仁傑由明經科中第,從此踏上仕途。按照唐代規定,明經科上來的人,根據考試成績,授予不同品級的官職。狄仁傑被派到汴州擔任判佐,是個從七品下的官。汴州就是今河南開封。當時這一帶屬於經濟發達、人口稠密的地方,此時的狄仁傑可謂春風得意。不過很快他就遭受了仕途上第一個打擊—有人向上級誣告他,這讓他經歷了不大不小的一番折騰。此事由時任河南道黜陟使的閻立本來處理。
唐代前期為了監察地方官,經常派遣官員擔任黜陟使,不定期巡察各地,懲處違法官員。閻立本把這個事審查了一番,得出了結論—狄仁傑不但不是個壞官,而且是個大大的好官。於是他找來狄仁傑,對他説:“仲尼雲:"觀過知仁矣。"足下可謂海曲之明珠,東南之遺寶。”所謂“觀過知仁”是孔子的話,原話是“觀過,斯知仁矣”,大致意思是人的品性不同,看這個人犯的過錯,可以看出這個人是個什麼樣的人—從你狄仁傑的所謂過錯來看,你是個好官,是被埋沒的珍寶啊!
於是狄仁傑非但沒有受到處分,反倒升官了,閻立本保薦他擔任了幷州都督府法曹參軍,這是個正七品上的官職,狄仁傑因禍得福了。擔任法曹這樣的官職對狄仁傑來説是個極好的鍛鍊,日後他斷案的能力極有可能就是在幷州培養起來的,在這裏他工作了10年以上,為他日後的行政生涯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在幷州狄仁傑乾得很出色,但是由於史料的缺乏,我們無法再詳細進行描述。上元二年(675年)他被調到了長安擔任大理寺丞。由法曹到大理寺丞,都是司法官員,他獲得此職,一定是因為在法曹任上的傑出表現。可見歷史上狄仁傑善於斷案的美譽不是浪得虛名。當了大理寺丞後不久,狄仁傑就創造了一年斷案17800起的紀錄。這意味着一年不休息的話,平均每天要斷案49起。審理卷宗不是看小説,我敢擔保多數人看小説的速度都沒這麼快。後來狄仁傑那個神探的美名,就與他在地方和大理寺善於斷案有關係。不過可惜的是,這些案子在史籍中基本都沒有留下細節。
後來因為出色的工作能力,狄仁傑得到了高宗的賞識,從大理寺丞升任侍御史,後來又擔任過寧州刺史、冬官(工部)侍郎、洛州司馬等。在武則天天授二年(691年)9月,62歲的狄仁傑第一次被任命為宰相。但沒過幾個月,狄仁傑就因酷吏來俊臣的誣告“謀反”被捕入獄,還差點死掉,雖然後來真相大白,武則天卻不肯完全為他平反昭雪,貶他到彭澤去擔任一個小小的縣令。唐代的官員多數70歲就退休了,此時的狄仁傑已經64歲,要是一般人,也許早就心灰意冷,破罐子破摔了:反正我窩在那兒,我幹得好乾得壞,有誰知道呢?可是狄仁傑不是這樣,他一生最有職業精神。哪怕做一個小小的縣令,也做得有滋有味,從來不怨天尤人。
史書上沒有記載狄仁傑在彭澤縣的所作所為,只有《新唐書》裏留下了短短的六個字:“邑人為置生祠。”為活人建立的祠堂就是生祠。古人在表達對某個官員的深厚感情的時候,會湊在一起建個德政碑,在該人去任的時候進行歡送或者挽留,而建立生祠則是老百姓表達自己感情最強烈的手段了。狄仁傑在彭澤縣的時間一共是兩年多,並不長,但是以狄仁傑一貫的仁政思想和敬業精神來説,他一定在任期內兢兢業業,為彭澤縣老百姓辦了許多的好事,老百姓對他感恩戴德,所以才有了這座生祠。後來宋代大文豪范仲淹路過彭澤,參拜了狄仁傑祠堂,他們兩人有許多相近之處,都是孝子忠臣,又都為民直言得罪權貴而遭貶,所以范仲淹感慨良多,揮筆寫下了經典名篇《唐狄梁公碑》。無獨有偶,宋代詩人、書法家黃庭堅也是狄仁傑的“粉絲”。他曾經寫詩《題馬當山魯望亭四首》盛讚狄仁傑:“鯨波橫流砥柱,虎口活國宗臣。小屈絃歌百里,不誣天下歸仁。”紹聖元年(1094年)黃庭堅揮筆書寫了《唐狄梁公碑》碑文,有拓本傳世至今。此碑人稱“狄公事、範公文、黃公書”,謂之“三絕”。
當然了,樹碑立傳的也不見得都是好官。明朝大太監魏忠賢也有人給他建生祠,但那是官員們溜鬚拍馬的結果,與狄仁傑這座老百姓建立起來的生祠相比,判若雲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