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鵬論保: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真好嗎?應該選擇什麼樣的多次賠付?

多次賠付重疾險相當於同時購買了多份重疾險,但其中的隱患,需要我們提前知道並排除。

——坤鵬論保

坤鵬論保: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真好嗎?應該選擇什麼樣的多次賠付?

如今的重疾險市場,保障是越來越全面,最明顯的就是多次賠付,比如:

癌症2次賠付;

心腦血管疾病2次賠付;

重疾額外賠付;

原位癌2次賠付。

超級瑪麗3號Max甚至對於輕症、中症都開始有額外賠付了。

即便這樣,仍然有人覺得保障不夠,我們需要重疾多次賠付。

原因很簡單,得過一次重疾,再想買重疾險基本就不可能了,所以趁着自己能買的時候,要買多次賠付的。

這樣相當於同時購買了多份重疾險,即使理賠過,後期還可以繼續理賠。

多次賠付的重疾險,鵬哥之前介紹過認為不錯的產品。

但並沒有過多介紹多次賠付的選擇問題。

最近重疾險市場不怎麼更新產品了,藉着這個空檔的機會,鵬哥和大家一起聊聊多次賠付重疾險。

看看這類保險有什麼坑。

如果選擇的話,應該怎麼選。

本文重點內容:

什麼是分組多次賠付?

怎樣分組更合理?

應該選擇什麼樣的多次賠付?

有必要選擇多次賠付重疾險嗎?

一、什麼是分組多次賠付?

2007年,受保監會委託,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了我國首部《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

在該《規範》中規定了6種疾病是所有重疾險必須包括的。

這6種疾病發病率佔所有疾病的80%。

後來又增加了19種,共計25,這25種疾病發病率佔所有疾病的95%。

我們現在更熟悉的是這25種疾病。

但實際上,發病率最高的6種疾病,能佔到所有疾病的80%。

這6種疾病包括:

惡性腫瘤

急性心肌梗塞

腦中風後遺症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冠狀動脈搭橋術

終末期腎病

分組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就是將保障的疾病分成多組,每組賠付一次後不再賠付,但不影響其他組繼續賠付。

有些人一看重疾多次賠付就認為非常好。

實際上可能忽略了“分組”這個事實。

分組合理才算是一款好的多次賠付重疾險。

如果分組不合理,很難達到多次賠付的目的。

二、怎樣分組更合理?

什麼樣的分組才算是合理的分組呢?

顯然是將這6種高發重疾分在不同組是最好的。

其中一種疾病理賠過,不影響其他組繼續理賠。

現在重疾險動輒保障100餘種疾病。

但真正高發的,是銀保監會規定的這25種疾病,佔整體發病率的95%。

其他所有70餘種疾病,累計發病率佔比不到5%。

而在25種疾病中,尤其以這6種疾病發病率最高。

如果將這6種高發重疾分在同一組,理賠過一次後不再理賠,即使這款重疾險能理賠100次又有多大價值?

這麼説可能不太直觀,我們還是拿具體產品來對比一下。

怎麼判斷一款重疾險分組更好呢?

可以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原則1:惡性腫瘤單獨分組好

從2020年上半年保險公司理賠數據不難看出,惡性腫瘤的發病率超過60%,高的甚至能達到80%,是當之無愧的重疾之首。

惡性腫瘤單獨分組是最合理的。

如果其他高發重疾與惡性腫瘤分在一組,基本上很難得到理賠。

從這一原則看,倍倍加和六六六要比御享人生好。

御享人生第一組分組方式,如果惡性腫瘤理賠過,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和終末期腎病就得不到理賠了。

原則2:6種疾病越分散越好

除了惡性腫瘤單獨分一組外,其他5種高發重疾也是越分散越好。

分散在不同的組裏,就意味着得到理賠的概率更高。

從這一原則看,倍倍加要優於六六六和御享人生。

倍倍加將6種高發重疾分在5組中,六六六是分在4組中,御享人生分在3組中。

原則3:關聯性強的疾病分在不同組好

關聯性強的疾病,意味很可能重複得。

比如得了肝癌,後續有可能會進行肝移植。

如果將惡性腫瘤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分在不同的組,很可能會理賠2次。

再比如,終末期腎病如果嚴重,最終的治療方式也只能換腎。

如果將終末期腎病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分在不同的組,也會理賠2次。

如果分在同一組呢?

最多隻能理賠一次。

從這個角度考慮,再看看六六六第二組和御享人生第一組,大家覺得這種分組方式怎麼樣?

大家千萬不要只看到重疾險可以分組賠付幾次,更重要的還得看這高發的6大重疾分組情況。

如果分組不合理,很難提到2次賠付。

上面三個原則,大家在挑選分組賠付重疾險時一定要多參考。

三、應該選擇什麼樣的多次賠付?

目前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分為兩種:

分組多次賠付:上文坤鵬論保介紹過的那樣,將重疾分成多組,每組疾病可理賠一次,理賠多次;

不分組多次賠付:重疾不分組,只要再次罹患的重大疾病與之前的疾病不是同一種,即可理賠。

我們以守衞者3號為例,來看看多次不分組賠付重疾險的理賠合同是怎麼規定的:

本公司給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險金後,若被保險人於第一次重大疾病確診之日起滿365日後,由本公司指定或認可的醫院的專科醫生確診初次發生本合同所列的除第一次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重大疾病(無論一種或多種),本公司按本合同約定的基本保險金額的120%給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險金。

經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多次賠付重疾險會有一個初步的認知。

如果這兩種多次賠付重疾險可以二選一,顯然選擇不分組多次賠付更明智一些。

不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再次理賠的概率更大。

目前市場上多次不分組賠付重疾險,守衞者3號性價比非常不錯。

坤鵬論保: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真好嗎?應該選擇什麼樣的多次賠付?

這是10月份最值得推薦的重疾險列表。

可以看出,作為一款不分組多次賠付重疾險,守衞者3號在這些重疾險中,保費並沒有貴的很離譜。

甚至女性被保險人,保費與這些單次賠付重疾險相當。

所以如果選擇多次賠付重疾險,守衞者3號是很值得考慮的。

四、有必要選多次賠付重疾險嗎?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重疾種類再多,目前重疾險保障的也就一百餘種。

人一輩子罹患一種重疾還不夠,還得將多種重疾都得一遍?

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嗎?

是的,真有。

比如上文舉的例子,惡性腫瘤或者終末期腎病之類的疾病之後,需要器官移植。

鵬哥也問過一些醫生朋友,可能也是與從事的職業有關,他們接觸的好多病人都是罹患兩種重疾。

搞得他們買重疾險時,一定要選擇多次賠付的。

當然,對於這個事情的真實概率,目前並沒有權威的數據可以參考。

目前網上能查到的數據都是香港保險行業的統計數據,它顯示,首次重疾中72.5%是患癌症,而患癌後有16.8%的概率再得第二次重疾,其中15%還是癌症,非癌症是1.8%。

真不低!

前幾天鵬哥還與一位粉絲聊這個事情,他也是學醫的,研究方向是阿爾茲海默病,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老年痴呆症。

據他所説,確實有一些老年痴呆症患者再次罹患癌症。

或者一些癌症患者罹患老年痴呆。

真遇到這樣的情況,給家庭造成的打擊是持續性的。

所以多次賠付重疾險,還是非常有市場的。

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自己非常不幸,真把兩個重大疾病都得一遍,你身邊的親人,誰會對你不離不棄?

這是一個非常考驗靈魂的問題。

如果有一份多次賠付重疾險在,保險公司至少會給你兩份保額。

越是這個時候,錢越重要。

雖説錢不是萬能的。

但很多時候,錢能買來尊嚴。

甚至,能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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