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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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
來源:
凱叔講故事(ID:kaishujianggushi)
教會孩子捍衞自己的權力。
看見婆婆從兒子懷裏,搶走玩具的那一剎那,我真是怒火中燒!
兒子眼睛裏噙着淚水,緊緊地護着自己的小卡車。
他明明就不想把玩具分享給別的小朋友。
婆婆卻不顧孫子的感受,非要他把玩具讓給小妹妹玩。
兒子不願意分享,是對自己所有物的保護,也是對自己真實感受的忠誠。
婆婆強迫兒子分享,不正是告訴他:“我是可以隨便被侵犯的……”
一想到這,我趕緊上前,撫摸着兒子的頭,對他説:“如果你不願意跟別人分享你的玩具,你可以拒絕!”
兒子聽後,像被鼓舞了一樣,自信滿滿地跑過去從小女孩手裏拿回了自己的玩具。
小女孩的奶奶很不滿地嘀咕:“真是個霸道又自私的孩子……”
婆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也氣鼓鼓地走了。
我知道,在老一輩人眼裏,孩子不會分享就是自私,孩子不會禮讓,就是沒教養。
但我不這麼想!
權利意識比面子和人情重要
我小時候,就被“分享”和“懂事”害得很苦。
媽媽朋友家的孩子看上了我的玩具,無論我願不願意,媽媽都自作主張地送給別人。
我如果哭鬧,非要拿回來,媽媽就立刻把我拉進衞生間,偷偷地擰我一把,並威脅我説:
“人家是客人,我們要好好招待,不能讓別人覺得我們很小氣。”
就這樣,只要我擁有的東西被別人看上,我就失去了對它的支配權。
拱手讓人,我心裏難受。可不讓給別人,我又怕別人讓我更難受。
這種矛盾糾結的心理,幾乎影響了我整個成長歲月。
我明明不想跟同學換位子,明明我也看不清黑板,但我怕同學生氣,怕同學説我不好,不情願地答應了。
我剛買了自己最喜歡的《海賊王》,還沒看到幾頁,就被同學搶走傳閲。
等書回到我手裏的時候,不是書皮被撕掉,就是被弄得皺皺巴巴,我卻敢怒不敢言。
心理學家説:
“如果你不敢拒絕別人的要求,即使這個要求已經超過了自己的承受範圍,那麼,最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你沒有找到自我價值立足點,你希望通過討好別人,看到自己的價值。”
這是典型的“討好型人格”。
而討好型人格身上,那些不健康的限制性的心理觀念,又來源於從小沒有建立起來的“權力意識”和“邊界意識”。
如果我因為面子和人情,妨礙了兒子建立自我意識的最佳時期,那麼,兒子就會成為另一個我,活在一邊受欺負一邊又悔恨自己太膽小的無力感中。
讓孩子學會“捍衞”比什麼都重要
芝加哥大學的心理學教授吉恩·迪賽説:“幼兒從天性上來説是自私的。”
行為學研究告訴我們,慷慨的行為會隨着年齡的增加而形成。
但有趣的是,孩子會隨着成長逐漸學會分享,但很多成年人卻一直學不會拒絕別人。
還記得中國第一例起訴熊孩子的案例嗎?
主人公女孩的家裏來了一位遠房親戚,帶了個10歲左右的小男孩。大人打牌,怕孩子無聊,就讓10歲小男孩去女孩的屋裏玩電腦。
等女孩跟朋友聚餐回來,打開門後直接傻眼了。
她放在櫃子裏的二十幾個手辦幾乎全被肢解,放在桌上的AKG-K3003耳機也不見了,電腦裏保存的動漫也全沒了。
女孩當場崩潰,哭着要找小男孩算賬。
女孩的爸爸怕傷了親戚和氣,不停地勸女孩算了。
女孩不甘心,越想越難受,她拜託爸爸去問問她耳機的下落。
結果,小男孩的家人説,一發現耳機不是自家的,就扔了,還挖苦女孩説:“那麼大人了,還玩娃娃。”
甚至更過分地諷刺道:“要不我給你一百塊錢,補償一下。”
女孩的爸爸臊得臉紅,無奈地對女孩説:“小孩子不懂事,算了吧!”
因為爸爸的妥協,女孩也無可奈何,只能打落牙齒往肚裏咽。
可是,她這幾年跑遍了漫展和日本代購買來的手辦,和價值一萬塊的耳機就這樣沒了,她實在難受。
她給表妹打電話訴苦,嗓子都哭啞了。
有句話説,你弱的時候,壞人最多。
不懂得捍衞自己的權利,就是不懂得關愛自己。
後來,女孩在表妹的幫助下,向法院提起上訴。
而此時,小男孩的父母才知道小男孩給女孩造成了多大的損失。
孩子只有坦率而且妥當地表達自己的想法、感情、需求、主張,才有可能和他人形成一種讓彼此舒服的關係。
孩子只有對自己的權利界限一清二楚,才不會一直壓抑自己。
孩子只有懂得尊重自己的需要,才會對自己有自信。
所以,讓孩子學會捍衞,學會愛自己,比什麼都重要。
拒絕“被搶”,從爸爸媽媽勇敢的保護開始
國外一位媽媽曾講過一件自己的親身經歷。
當她和兒子一起走進公園的時候,至少有6個小男孩朝着兒子走過來。
這6個小男孩要求兒子把自己的變形金剛、樂高小玩偶、和玩具卡車分享出來。
但是兒子的玩具是跟媽媽朋友的女兒約好一起玩的,他並不想跟這6個小男孩分享。
兒子很害怕,他緊緊地抱着自己的玩具,可憐巴巴地看向媽媽。
意外的是,媽媽並沒有勸他“學會分享”,而是很堅定地告訴他:“你可以跟他們説‘不’,只是拒絕就可以,其他的什麼都不用説。”
6個小男孩聽見後大聲指責兒子小氣,媽媽霸氣回懟:“他不必非要跟別人分享,如果他願意給你們玩的話,他就給了。”
兒子充滿感激地看着媽媽,更加堅定地抱緊自己的玩具,自信地向前走去。
所有美好的品德,都是在愛的關係中自然養成的。
父母尊重孩子的界限,孩子才有力量捍衞自己的界限。
強迫孩子分享,就是強迫孩子犧牲。
讓孩子犧牲自己的佔有慾,討好別人,孩子只會覺得自己不配擁有。
長此以往,他們會拒絕所有好的東西。
而允許孩子自私,看到孩子的為難,成為孩子最有力的後盾,孩子內在的“我”才能擁有足夠強大的力量。
兒童教育專家珍妮特·蘭斯伯裏曾在《有邊界,才自由》中説道:
“孩子對邊界的需要,
有如在黑暗中駕車過橋。
如果橋兩邊沒有欄杆,
他們只能慢慢地試探性地通過;
但如果兩邊有欄杆,
他們就可以輕鬆自信地駕車通過。”
教會孩子捍衞自己的權利,是我們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送給他們最好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