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規矩不成方圓,6歲前的小孩子各項技能還不成熟,假如沒有爸爸媽媽制定的規矩來管束他,孩子容易為所欲為,更不懂得判斷自己語言是好的還是壞的。
實際上這樣愛孩子是害了孩子。在孩子幼兒的時候,就需要為他們制定下規矩,孩子才能成長的更快。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將會變成一個不遵守規則的人,對於孩子的人際關係也將有非常大的影響。那麼,爸爸媽媽應該給孩子立下什麼規矩呢?
1.要就事論事,別輕易給孩子貼標籤。
"你從生下來就給我找麻煩"這話會使明明把自己和壞孩子連同起來,從而喪失信心。"既然我生下來就這樣,那我也就只能這樣了,那還有什麼要改的?"所以不要把一件事擴大化。
2.對孩子的懲罰要切實可行。
明明爸爸的話對明明是個 不切實際的"威脅",這個威脅對孩子不起什麼警告作用。如果明明的爸爸説:"今晚你別吃肉"(假如明明愛吃肉),那效果會比這麼説好得多。
3.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
孩子有怎樣的行為才算粗野、粗俗呢?比如樂樂在幼兒園裏跟小朋友搶東西,小朋友不給他他就開始打他,還罵他説:"你要是不給我,我就讓我哥哥把你變成殘疾!"……樂樂這樣的做法,就是粗野、粗俗的行為。
4.從哪裏拿的東西放回哪裏
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還不好,自己玩耍的時候總喜歡亂扔玩具,玩厭了就屁顛屁顛地拋開,等着媽媽幫他收拾殘局。很多媽媽們都不會説什麼,覺得"孩子還小,也不懂收拾,幫他收反而更省事"。
5. 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在家裏,爸爸媽媽總是"孩子第一",什麼事情都讓着孩子,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給孩子,但是,家長這樣的一味謙讓,只會讓孩子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覺得"爸爸媽媽都要讓着我,我是最大的!"這樣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容易以自己為中心,對於日後人際交往發展不利。
6歲前的孩子,很多的意識還處於生長階段,是教育孩子遵守規則的關鍵時期。這段時間裏,爸爸媽媽可以減少一點對孩子的寵愛,給他們立下嚴謹一點的規矩,並跟着孩子一起認真地遵循,從小就培養孩子遵守原則、文明禮貌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