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訊 最近,閩南地區發生了因食用河豚導致的食物中毒事件。省疾控中心提醒,春季是河豚大量上市的季節,中毒事件時有發生。特別是清明節前後,河豚毒性最強,市民謹防食用河豚中毒。
前陣子,泉州一名漁民在漁船返港時,捕到幾隻野生河豚。他加工後與兩名好友一起分享。沒想到,吃完半個小時後,他和其中一名好友四肢麻木、頭暈、噁心、嘔吐,而且很快還呼吸困難、意識不清。
兩人很快被送到當地醫院急診重症監護室搶救,醫生判斷是食用河豚中毒,但在臨牀上無特效解毒藥,所幸,經過“呼吸支持”“血液淨化”等治療,兩人都轉危為安。
無獨有偶,3月初,泉州一名女子也因食用河豚中毒就醫。
“清明節前後,河豚毒性最強,也是河豚中毒事件的高發期。”省疾控中心專家介紹,每年3月到5月河豚進行生殖洄游,會游到我國近海甚至進入淡水江河,這時河豚肉質肥美,但也是河豚毒性最強的時候。
專家介紹,多數河豚含有一種神經麻痹毒素──河豚毒素,它的毒性比氰化鉀(劇毒物質)還要強1000倍。現在還沒有研製出相應的解毒劑,所以一旦中毒,死亡率非常高。
此外,據介紹,河豚毒素中毒潛伏期很短,短至10分鐘~30分鐘、長至3小時~6小時,發病急。如果搶救不及時,中毒後最快10分鐘內、最遲4小時~6小時死亡。
對於食用河豚中毒,目前通常只能採取催吐、洗胃等去毒措施和對症治療處理。對於重症患者,救治成功率不高。專家呼籲,勿食野生河豚。如誤食河豚中毒,應第一時間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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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丹
來源: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