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越要沒收,孩子越感到焦慮!限制孩子玩手機,重要的是給他空間
原來很多媽媽都有自己獨特的育兒經。
昨天刷手機,聽到一位沈媽媽分享自己限制孩子玩兒手機的經驗:
“在我們家,不讓孩子玩手機倒不是怕孩子沉迷遊戲,而是為了防止孩子近視,所以我用的是定時的方法。比如我會跟孩子説,你玩兒遊戲需要多長時間,你告訴媽媽,可以休息一下。
我兒子會説,10分鐘就可以了。然後我説不,十分鐘你不夠的,我給你15分鐘。那怎麼做到15分鐘呢,我們定時,鬧鐘響起來了,你放下,可以休息15分鐘再玩。”
“在我們家,不讓孩子玩手機倒不是怕孩子沉迷遊戲,而是為了防止孩子近視,所以我用的是定時的方法。比如我會跟孩子説,你玩兒遊戲需要多長時間,你告訴媽媽,可以休息一下。
我兒子會説,10分鐘就可以了。然後我説不,十分鐘你不夠的,我給你15分鐘。那怎麼做到15分鐘呢,我們定時,鬧鐘響起來了,你放下,可以休息15分鐘再玩。”
很多聽到這裏很多媽媽都會感到好奇:怎麼孩子要玩10分鐘,媽媽還主動給孩子玩兒15分鐘呢?還有,我也經常跟孩子約定玩多長時間休息,可是時間到了孩子根本不會放下手機,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這位媽媽接着説:“如果孩子沒有做到,那我會沒收手機,等到我心情好的時候再還給他。一般情況下我會過不久就還給他,可能比15分鐘長一點點,這樣的話你就會發現,孩子就沒有這種焦慮,不會覺得被沒收了以後就再也拿不到了,否則他下次就要拼命玩兒了,他會發現原來媽媽還會再給他。我們可以這樣反覆訓練,慢慢的,孩子對於玩兒的時間概念就會建立起來。”
這位媽媽有兩點值得我們借鑑,一是給孩子一定的玩兒手機空間,並不是完全禁止;二是和孩子約定了喊停機制,讓孩子玩兒的時候有時間觀念和節制意識,三是適度的懲罰,卻不是完全讓沒有迴旋的空間。
很多家長視手機如洪水猛獸,從不讓孩子玩兒手機,也從不讓孩子帶手機,於是又的孩子在自己家裏沒有玩兒過,等長大後玩兒同學的,朋友的,一朝接觸到這個如此有魔力的東西,孩子欲罷不能。
這就是嚴禁與給寬鬆的區別。
俗話説,堵不如疏,想讓孩子永遠遠離手機、pad等電子產品,幾乎是做不到的,別的不説,孩子上網課需要用吧,爸爸媽媽放在家裏的手機一沒看住孩子可能就拿走了,而且父母越是禁止孩子玩兒,這些東西對孩子的誘惑就越大,能玩手機的機會就越珍貴,孩子就越是對此欲罷不能。
這就是 “禁果效應”,就像伊甸園中的亞當與夏娃,越是禁止的東西,人們越是感到好奇,越是想要打破禁忌,所以禁忌就成了促使孩子試圖利用一切渠道來獲取被掩蓋信息的推動力量,也叫逆反現象。
除了玩不玩手機這個問題,孩子和父母之間,逆反現象有很多,爸爸媽媽為孩子制定了很多規矩,最後換來的是孩子更加強烈的反叛。
所以説,既然孩子的生活已經離不開手機,那我們想清楚自己的目的是什麼,然後克服自己的心魔,你會發現允許孩子玩兒也沒什麼的。
當然,不能讓孩子無節制地玩兒。
純粹的放縱確實是有吸引力的,在遊戲當中抽身需要一定的毅力,而靠孩子自己的力量還達不到。
這主要是由於孩子的生理機制還沒有發育完全,孩子大腦中負責本能慾望的這一部分已經就位,但是負責理性、思考的這一部分還沒有發育完全,所以孩子,包括快18歲的青年人,常常容易屈服於自己的本能,而不計較後果,就是因為他們大腦中的剎車機制還沒有完成,這也正是“未成年人”的含義。
而且,孩子在遊戲中很難不被眼前的滿足所吸引,而欠缺延遲滿足的能力,這也是正常的,讓他過會兒在滿足,先休息一下,是沒有用的。
這個原理在經濟學上也有印證, 所謂利息,就是人們除了有花錢的需要,還有理解花錢的需要,我借錢給你,就是讓渡了自己現在用錢的能力,這是利息的本職。
所以對很多孩子來説,爸爸媽媽非要讓我現在立刻放下手機,真的太難了。
而很多家長擔心地玩手機傷害眼睛、防止孩子沉迷遊戲等,都需要做的一部就是限制時間。
但是,一方面孩子的時間概念還沒有形成,另一方面玩兒手機的過程中是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的,我們在玩兒的是時候是沒有時間概念的。
所以就需要給孩子換算成他可以聽得懂的信號,比如定鬧鐘,先聽孩子認識時間,教孩子認識數字,然後將時間可視化,外顯化。
時間一定要外顯,就你説停十五分鐘玩兒一會在放下,所以必須要通過定時這種讓他能夠聽到聲音或者別的什麼東西去外顯。
説了前兩點,還有一個和其他媽媽不同的地方是,這位媽媽懲罰孩子的方式似乎比較“輕”,沒收手機,只沒收十幾分鍾,這樣的懲罰能起到作用嗎?
這樣想的父母,就搞錯了方向。
家庭組織和其他組織不同,不需要軍紀,也不需要令行禁止,大人和孩子好好的才是我們的目標,而如果為了用懲罰嚇住孩子,讓孩子以後不再犯錯,真的能做到嗎?
懲罰本身不是目的,用懲罰讓孩子明白你想對他的引導才是更重要的。
如果懲罰得太過,那麼孩子會出現反抗情緒,而且孩子會自我合理化,失去原本的愧疚感。而如果讓孩子發現,並且有這樣一種安全感,他就不會為了父母過重的懲罰而焦慮,反而有一種安全感。
對於按照約定走還是承擔懲罰的後果,孩子也會有更理性的判斷,多玩兒了一分鐘,我就會被懲罰20分鐘不能玩兒,那我何必要破壞這個規則,讓爸爸媽媽來懲罰我呢?這樣父母就可以掌握住孩子的心理和行為了。
不管是管孩子玩兒手機,還是管孩子看電視,亦或者簡單地叫孩子起牀這件事,都可以從這三個地方考慮考慮,我們給孩子的選擇是不是最佳的,只有父母給的選項時佳的,孩子才能做出更優質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