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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精讀君陪伴你終身成長的第3147天
01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個媽媽吐槽:
“我女兒越來越貪錢。”
這位媽媽舉了幾個例子:
第一件事,某天丈夫沒空陪家人吃飯,就給小女兒400元錢,説讓她請媽媽和哥哥一起吃飯。
媽媽説點餐時,“女兒小心翼翼看價錢,並説我很飽。暗示我們不要點太多。”
媽媽鼓動哥哥,想吃什麼就點什麼。
這頓飯花了468元,“女兒把400元錢放在桌上,臉色難看。”
最後媽媽把錢付了,並讓女兒和哥哥平分這400塊錢。
女兒瞬間開心,摟着哥哥説他賺了200元,讓他請吃冰淇淋。
對此媽媽表示:而她卻“忘記”了自己也賺了200元。
第二件事,週末夫妻倆早起出門了,留下100元錢讓兒子女兒買早餐吃,女兒收了錢,並給哥哥煮了面吃,哥哥也很樂意。
第三件事,女兒表示不需要補習老師,把節省的補習費留給哥哥,讓哥哥教,每小時100元,媽媽很樂意。
女兒又跟哥哥商量,這100元裏分給她30元。
除此這些特殊的事件外,女兒平時的行為也讓媽媽覺得“她很貪錢”。
比如逢年過節收紅包超積極,説吉利話超溜;
零花錢越要越多,但一分沒用,全存起來了;
甚至還開了一個二手網店,説是要“斷舍離”,將自己不看的二手書籍、家裏的閒置物品拿去賣,目前已經營收過萬了。
女兒還經常在自己哥哥面前炫耀,“我有好多錢錢。”
對此,媽媽表示很不滿意:
“原本乖巧可愛的女兒現在充滿了銅臭味兒!
我再觀察她,尋思着得把她的貪婪扼殺在萌芽狀態。”
最後,她還説了一句:“女孩可以貪吃、貪玩、貪靚,不可貪財。”
02
銅臭味、貪婪,很難想象,一個媽媽會用這樣的詞語描述自己的女兒。
更何況在她的描述中,並沒有看出女兒特別過火的地方。
有一位網友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觀點:
貪財是好事,我哥也從小“貪財”,二十出頭的時候就靠自己買了房子,遠超同齡人。
我覺得你女兒問題出在“不大方(從你的描述來看)。”
貪財是好事,但是做大事的人氣量也很大哦。
媽媽回覆説女兒不會不大方,她有一次幫哥哥付了六千考試費。
能夠一次性拿出六千元幫哥哥付錢,那還是她上面所描述的那樣“貪錢”嗎?
一時間,網友也都無法認同這位媽媽對女兒的評價。
“趕緊培養一下吧,人才。有的孩子就是容易從政或從商。”
“好好培養,這就是傳説中的贏在起跑線。”
“要是我就高興瘋了,這是正規交易好嗎?人家是憑本事賺錢。”
是啊,小小年紀就懂得“斷舍離”的道理,把自己不需要的閒置物品賣給需要它的人,並且得到相應的酬勞,難道不是物盡其用,不是一種節約與環保嗎?
獲得了收益後也並不會無節制地揮霍,而是懂得存儲;
更何況在哥哥需要的時候,她也痛快拿出自己的儲蓄。
這非但不是一毛不拔的守財奴表現,還是一種懂得分配自己金錢資源,有理財思維的體現。
實在不能理解,為何這些優點媽媽都看不見,卻只看到了她“貪婪”,還要將她有意識的儲蓄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
03
無獨有偶,還有一位媽媽,也在擔心自己一年級的女兒好像“太會賺錢了”。
一年級的課程學到了錢幣“元角分”的概念,老師就組織一個跳蚤市場,讓同學們每人帶10元錢買東西。
媽媽説,本以為女兒會把錢花完,但沒想到反而帶回了一堆硬幣,整整40元。
究其原因,女兒説自己準備的東西很受歡迎賣光了,然後她去買別人的東西,再加錢轉賣給其他同學。
最後她自己也買了7本書,總共花了7毛錢。
媽媽問為什麼會這麼便宜,她説人家賣一元她覺得貴,通過還價講到了一毛錢一本,並且認為其他的東西都很無聊。
媽媽吃驚又覺得擔憂,便去詢問了老師。
老師表示,都是自願交易的。
最後媽媽説:“不知道該喜還是該憂,怎麼覺得有點不地道呢?讓你去學習,沒讓你去賺錢啊。”
這個女兒通過一次跳蚤市場,不僅認識到“元角分”的概念,更體驗了一回經營之道,這有什麼需要擔憂的呢?
這兩位媽媽,都覺得自己的女兒賺錢的樣子是種缺點,需要令人擔憂。
但俗話説,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是通過正規渠道獲得她應得的財富,怎麼就是貪婪呢?
這反而是她們有理財思維、經商頭腦的體現。
他們只因為小孩不應該“會賺錢”,女孩不應該“掉進錢眼子裏”這樣的刻板印象,而擔憂甚至責備孩子的成長路徑是錯誤的。
就拿第一位媽媽來説,她認為女孩可以貪吃貪玩貪靚但不能貪財,那難道男孩就可以了?
憑什麼女生就只能滿腦子圖漂亮,而不能多想想怎麼賺錢呢?
這樣的父母,就處在一邊望子成龍,一邊又阻礙孩子個性發展的矛盾中。
有人説,“沒有平庸的孩子,只有不會發現孩子天賦的家長。”
雖然這句話過於絕對,但也正如精讀君通識詞典詞條《265:天賦》所言:
“天賦也是概率分佈。貧窮地區的孩子,有不少可能在某方面極具天賦,但因為沒有條件,缺乏機遇,可能一輩子都無法顯化成能力,終生埋沒。
因此,發掘天賦是一件重要的事,尤其是對很多不知道自己天賦的人而言。”
父母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對發現與發展孩子的天賦,起到重要作用。
天才與蠢材只有一念之差,孩子前行的方向,之後會成為什麼樣的人,也在於父母的培養與引導。
根據孩子自身的特點,挖掘他們身上的閃光點,引導他們向着自己感興趣的,有熱情的地方發展。
即使在孩子表現出與“大多數人不同”或與社會印象裏的形象不同時,也不應該就此斷定孩子的行為是需要遏制的。
尊重每個人的個性發展,而不是用各種沒有任何根據的刻板印象教條束縛他們,或許就能看到更廣闊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