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娃十年不如陪睡三年?李玫瑾教授:孩子3歲前,要和媽媽一起睡

作為一名母親,你是否經歷過這樣一件事?“孩子是我生的,也是我養的,但到頭來,最親近的人卻不是自己?”這是為何呢?其實人人心中都有桿秤,就連寶寶也是如此,他們也會給大人排序。

俗話説:養娃十年不如陪娃睡三年,這是真的嗎?李玫瑾教授認為,孩子3歲之前,要和母親一起睡,這樣孩子長大後,才會和你更親近。

養娃十年不如陪睡三年?李玫瑾:孩子3歲前,要和媽媽一起睡

我國著名心理犯罪學家李玫瑾教授,在一次講座中説過一個故事。一位母親平時工作很忙碌,但經濟條件很不錯,她為了不讓自己的寶寶受委屈,特意請了兩個保姆,分別負責白天和黑夜,兩人輪流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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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她很少有時間陪伴自己的寶寶,因此孩子即使見到母親,也很難和她特別親近。李玫瑾教授聽到後,建議她將兩個保姆辭退,自己親自帶孩子。

這位母親一聽很是詫異,只聽李玫瑾教授細細道來:“當人在睡覺時,是身體氣味散發最快的時候,只有孩子熟悉了你身上的味道,他們才能和你更加親近,所以,在孩子3歲之前,要和媽媽一起睡。”

關於李玫瑾老師的這個建議,其實不無道理,鄰居家的劉奶奶從小就帶着孫子,3歲之前都是和她一起睡的,隨着娃年齡的增加,孩子的媽媽決定把他接回去,但是兒子回去之後,並沒有表現得很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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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過去之後,當兒子再次回到奶奶家時,他表現得非常開心,這是在自己家中沒有看到過的表情。

母親有些想不通,雖然在孩子3歲之前沒能陪在身邊,但對兒子的照顧也是盡心盡力,怎麼就換不回他的心呢?

所以,對於母親而言,想讓孩子和自己更親密,還是要儘量在他們3歲之前,陪伴在身邊,和寶寶睡在一起,給他安全的味道和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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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之前,是嬰兒依戀時期建立的關鍵階段,需要媽媽陪伴在左右

精神分析學家鮑爾默提出:人都有自己的思維模式,其中“依戀模式”就是孩子的一種思維工作模式。

心理學家曾經做過一個實驗,研究人員請來一些人對寶寶進行看護,等到3個月之前,由親生母親來陪伴,3個月之後,他們會被送進福利院。

雖然福利院的人員同樣在盡職盡責地愛護寶寶,陪伴寶寶,但他們與孩子之間的親密關係依舊難以建立。所以説,再豐厚的物質條件,也難以抵禦孩子對母親的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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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心理學家認為,孩子在3歲之前需要媽媽的陪伴,因為這個階段是寶寶建立依戀關係的重要時刻,如果母親缺席,可能會給孩子帶來一生的陰影

與此同時,研究人員還得出了進一步的結論,如果孩子錯過了依戀時期,那將很難挽回,也就是説,他們未來也很難和其他人建立親密關係。

所以對於媽媽而言,養娃十年不如陪睡三年,當母親與孩子建立了依戀關係之後,再慢慢地讓孩子離開,也不會影響彼此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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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期間,媽媽要對寶寶的行為舉止予以積極的回應,能準確識別孩子發出的信號,比如孩子大哭的原因、求抱抱的心理、睡覺的規律等。

從人一生的視角來看,人生是從相遇開始,再到分離,然而每一次相遇都需要關係的建立,否則就談不到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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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母親將孩子送到人間,為何不花些時間來陪伴他呢?短短3年時間,雖然會少賺一些錢,但卻能換來更久的愛和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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