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4歲再立規矩就難了,何時給孩子立規矩最管用?這3個方法很有效

由 段幹方 發佈於 健康

各個幼兒園陸續開始報名了,羣裏可樂媽卻有些發愁。3歲的可樂年前就因為愛打人和搶玩具被之前的幼兒園勸退了,現在還不知道換哪家好。

“怎麼説也不聽,給他立了那麼多規矩都不管用,啥時候才能長大懂點事......”可樂媽媽在羣裏吐槽。

在立規矩上,像可樂媽這樣,寄希望於孩子長大就懂事了的家長可不少。但,育人就像種樹,小時候樹苗就是彎的,長大要扶直,可以説幾乎不可能。

我們都知道, 6歲前的孩子對規則是高度認同的,在6歲前幫助孩子樹立規則意識,遵守基本的行為規範,對他們獨立人格的形成和未來發展很重要。

道理和方法都看了不少,可為什麼你給孩子立規矩就是不管用?其實啊,就是沒掌握到這3個關鍵:

“一致性”是立規矩的前提

從事教育工作這麼多年,我發現立規矩不管用的家庭,大多是因為沒有貫徹好“一致性”。

首先,內外一致。

有的家長在家對孩子很“放縱”,孩子想幹嘛幹嘛;到了外面,出於公眾場合和自身面子考慮,又要求孩子乖巧有禮、遵守秩序。給孩子立規矩,應該是始於家裏,在外面不被允許的行為,在家裏也不能放肆做。只有堅持內外一致,孩子才能接受和遵守這些規則。

就像我開頭説的可樂媽,在家的時候,可樂也經常會打家裏人,但大家很少制止,偶爾打得疼了呵斥一兩聲。所以可樂在幼兒園也一言不合就對其他小朋友動手,不管可樂媽怎麼強調“在家就算了,在外面可千萬不準打人”“不準搶玩具”都沒有用。

其次,全家一致。

立規矩最怕的是家庭成員之間不一致,比如你剛定下“每週只能吃一塊巧克力”的規矩,家裏老人轉身就給孩子買一堆吃個夠。你説,這樣的規矩能立起來麼?

然後,遵守一致。

規矩一旦立下,就需要家庭成員都遵守,不能要求孩子不説髒話講文明,家長卻遇到不順心就爆粗口;要求孩子不能撒謊,自己在工作上卻撒謊請假,等等。

最後,態度一致。

“沒規矩的孩子背後必有沒原則的家長。”立規矩,前後態度要一致,不要朝令夕改。

不論孩子怎麼説、怎麼哭鬧,都要堅定表達一個態度“我們已經説好了哦,不能做哦”。

讓他明白,不合理的需求是不會被滿足的,這樣在整個過程中,他才會逐漸認識到怎樣的要求才是被允許的,他才能學會主動迴避或不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立規矩上,只有保持一致性,孩子才不會感到混亂,才能明白規則的邊界和適用場景究竟在哪裏,才能建立起真正的規則意識。否則,立再多規矩也白搭!

言語温柔是落實規矩的方式

我上面説了立規矩一定要保持“一致性”,不妥協,但這並不是説就要用強硬的方式。相反,在拒絕孩子不合理的要求時,我們的語言要温柔有條理。

曾聽朋友説過她和孩子因為吃冰淇淋鬥智鬥勇的事。

她本身愛吃冷飲,家裏冰箱囤了不少,孩子也跟着愛吃。可有天晚上,3歲的兒子在吃完兩根雪糕的情況下,還嚷着要吃剩下的那盒冰淇淋。

怕孩子涼了胃,朋友立馬制止,大聲呵斥:

“你怎麼這麼饞呢?説好了不吃又要。”

見兒子壓根不聽,繼續討要,於是朋友又開始吼:

“別磨了,今天不會給你的,一天天太煩人了......”

兒子被吼後,哭得更厲害了,朋友被鬧得很煩躁,最後一衝動居然當着孩子面把冰淇淋扔垃圾桶了。原以為這樣算是嚇住了孩子,沒想到孩子雖然被嚇得不大聲哭鬧了,但卻一直流着眼淚盯着垃圾桶,委屈的小臉讓朋友特別心疼。於是,她又心軟地拿了冰淇淋給孩子......

你看,這整個過程中,我朋友既沒有避免親子爭端,甚至上升到“人身攻擊”,給孩子貼上“饞”“煩人”的負面標籤,還做出當着孩子面扔掉冰淇淋這種嚴重傷害孩子的行為。可結果呢?又並沒有實現讓孩子遵守“不吃冰淇淋”的規矩。

這其實很大程度就是因為在拒絕孩子的過程中,言語不夠温柔。

我們大可以平靜温柔地告訴孩子事實:“你是小孩子,媽媽怕你吃太多肚子會疼,可以明天再繼續吃。而且咱們之前説好了,只吃2根哦。”

如果他動搖了,就誇他:“寶貝這麼想吃還能守住原則,太棒了,我就知道你能做到。”然後就用其他事情轉移他的注意力。

不要去指責孩子想吃這件事,更不要言語激烈地批評孩子,只需要温柔有條理地説事實。

把“不可以”換成“可以這樣......“

當然,只有温柔是不夠的,具體操作上的話術也很重要。

有的家長喜歡用“不行”“不可以”“不能”等類似的字眼來給孩子立規矩,以達到讓孩子乖乖聽話的目的。這其實是“消極”的管教。

我們都知道“消極”的管教會破壞孩子的幸福感,對那些渴望受到表揚和肯定的幾歲孩子來説,這種“消極”的否定會打消他們的積極性,脾氣倔強或自尊心高的孩子還會產生叛逆和反抗,導致你越管他越皮。

所以,與其用“消極”的管教來試圖讓孩子體驗家長的權威,不如試試“積極”的管教激發孩子主觀能動性。具體操作可以分三步:

1 不要總盯着孩子的錯誤

有的家長一旦想起來給孩子立規矩這事兒,首先就會去關注孩子常犯的錯誤或不好的行為,比如“今天的蔬菜是不是又沒吃?”“玩具用完又亂扔?”簡直是化身成了24小時監工,這無形就營造了一個緊張的親子氛圍。

2 改變話術,多一些正面引導

在規範孩子的行為時,儘量少用消極的否定詞。

我們常用的“不可以”,雖然可能會制止住孩子當下的“錯誤”行為,但卻沒有告訴他怎麼是正確的,孩子接收不到我們進一步的提示,往往就會繼續做出不合適的行為。

把任務變成遊戲,比如,當孩子把玩具扔了一地時,你如果説“不可以把玩具扔得滿地都是”,孩子可能會換到卧室扔一牀;但如果你説“可以把玩具送回它們的小屋裏,喏,就是藍色那個小筐”,他們就知道玩具究竟該放在哪裏了。

所以,我們在給孩子立規矩的時候,僅僅告訴他“不可以”是不夠的,還應該讓他知道為什麼,以及示範一下什麼是“可以的”。

評價孩子時,不要用“但是”等轉折句。

我們在評價孩子的某些表現時,該誇獎就單純的誇獎,不要摻雜着“但是”。

比如,當孩子自己吃完了一碗飯,卻搞得衣服髒兮兮時,我們不要去評價“寶寶自己吃飯好厲害,但是把衣服都弄髒了哦”;可以換種説法“寶寶自己吃飯好厲害,如果下次能不沾到衣服上就更厲害了”。

相比前者,後一種説法對孩子的評價一直是積極地在肯定,而且對孩子未來能做到的事情也提前肯定了,會讓孩子主動在下次做得更好。

“積極”的管教並不侷限在話術語言上,鼓勵孩子發現自己的特長優勢也是一種“積極”管教。

比如孩子總喜歡亂塗亂畫,我們可以給他準備一些安全的美術用品,告訴他“媽媽發現你手指好靈活,畫畫真不錯,專門給你買了顏料,你可以把紙鋪在畫板上畫,厲害的畫家都是這樣做的。”

幾句鼓勵,可能就會改變孩子亂塗亂畫的行為,並幫助他發現自己的興趣和能力。

3 不要把立規矩等同於跟孩子較勁兒

有的家長容易混淆給孩子立規矩的概念,把它變成讓孩子聽自己話,並執着於跟孩子較勁兒。比如孩子不喜歡用吸管杯,而喜歡用奶瓶喝水,但媽媽卻非得讓孩子用吸管,誰也不願意妥協,最終就是“大的吼叫小的哭鬧”,家裏不得安寧。

你説,用吸管還是用奶瓶喝水真的有那麼重要嗎?我看沒有,只要孩子喝了水,用什麼方式根本不重要。這位媽媽不是因為想給孩子立規矩而引發了衝突,實際上是因為太較勁,總想讓孩子聽自己的。

注意:

千萬不要對孩子説“我最後一次警告你......”:

這句話是很多家長朋友喜歡説的,目的很明確,就是想讓孩子意識到嚴重性,趕緊聽話。有的家長還會將這樣的“最後通牒”寫進規矩裏。可是,看似強硬的一句話,達到的效果卻不一定如我們所願。

因為我們總是無法做到“最後一次”,這樣的“最後通牒”總是會頻繁出現在我們的話語內容之中。我們通過“最後一次”的説法來發泄自己的憤怒、威脅孩子,但孩子只會更多反抗,並意識到我們在虛張聲勢。

真正的規矩是體現愛的規矩,真正的愛是帶有規矩的愛。我們給孩子立規矩,不是為了限制他、束縛他,而是為了給他們“有界限”內的最大自由,為了幫助他們養成好習慣,更好地為自己的生活服務。

最後,我分享一下美國幼教協會推薦每個家庭要建立五類家庭規矩,你們可以以此去設定下自家的“家規”,咱們在評論區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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