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3~6歲幼兒搶玩具,是鼓勵分享還是以自我為中心?針對年齡找方法

由 欽慶敏 發佈於 健康

閨蜜向我們抱怨,孩子在幼兒園和小朋友再一次大打出手,原因是:搶玩具。

明明孩子手裏有玩具,偏偏就看上了旁邊小朋友手中的一輛小汽車。剛開始説一起玩,旁邊的小朋友不同意,沒商量下來。閨蜜家的孩子上手就去搶並扭打在一起,最後兩個人都哭唧唧地找媽媽。

閨蜜也很生氣,明明自己都有,還要惦記別人手裏的東西,就算想一起玩就好好溝通啊……


其實這就是由於孩子年齡小,以“自我為中心”的年齡特點,導致小班幼兒經常會出現爭搶、獨霸玩具的現象。在遊戲或玩耍過程中,幼兒經常會出現看見其他小朋友玩什麼自己也想玩什麼或者獨霸自己喜歡的玩具的現象。許多家長會認為孩子這樣做非常的不守規則,發生這樣的情況時都會給孩子一頓教育或長篇大論,但下次孩子還會出現同樣的問題。


但爭搶、獨霸玩具並不是幼兒“自私自利”的表現,而是其年齡特點的正常情況。因為小班年齡的幼兒在家庭中所有的玩具都是自己玩、自己用,因此對於剛進入幼兒園的兒童來説,培養期規則意識就是要讓孩子不爭搶、不獨霸玩具。

然後到了中班的年齡你就會發現幼兒開始對於大家喜歡的東西,能夠共同分享和輪流使用。這是因為他們自身的交往能力不斷在發展,而交往能力是幼兒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關鍵。而且在活動或遊戲中會發現幼兒為了得到同伴的友誼,會主動把玩具分給大家玩,並逐步懂得與人分享、輪流使用的社會規則。

到了大半的年齡兒童的社會認知發生改變,由簡單的客觀認知向效果認知、合作認知等複雜方面轉變。所以在與同伴交往的過程中會出現合作意識,合作能力也不斷提高。


但在幼兒最初的人際交往中,是不知道哪些行為是允許的,哪些是不被接受的,當體驗到被接納和拒絕後,他們開始逐漸掌握了交往的具體技能,發展了交往的能力,其中包括:如何正確地加入同伴的遊戲;在與人交往中,懂得尊重別人的意見,懂得分享、謙讓、輪流、遵守秩序;能夠與他人合作,遇到問題、發生矛盾時能協商解決。

而這些能力的發展是需要家長和老師的正確引導和教育的,例如在加入同伴遊戲時,要讓孩子知道,同伴可能不會立即接受他的請求,也可能拒絕和他一起遊戲,這時就要教給孩子正確處理請求遭到忽視或被拒絕的挫折體驗。

其次便是培養幼兒的規則意識和遵守規則的行為,遵守規則的意識和行為是幼兒將來適應社會、參與社會生活的必須要接受的條件;最後是協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幼兒交往的初期都是自我為中心的。但隨着遊戲的開展,平等互惠的同伴關係開始建立,同時幼兒也體驗到衝突、談判或者協商,這些體驗讓幼兒體會到積極富有成效的同伴交往是通過與夥伴的合作實現的,體驗到不同人有不同的特點,從而協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便是幼兒社會化過程中必須要掌握的人際交往技能。

幼兒的遊戲活動就是一個小型社會,要讓幼兒發現遊戲中的輪流、合作、協商解決問題等規則,能夠與同伴友好相處是幼兒遊戲規則培養的重要體現之一。不管幼兒是在社會生活和人際交往中都會體現出幼兒自身的個性特徵,並伴隨着一定的情感體驗。


所以培養幼兒良好的個性品質,建立積極的自我情感體驗(情感體驗表現在:自尊心和自信心的發展、獨立性等)是幼兒人際交往的重要內容,幼兒在與同伴和成人交往的過程中,不僅學習如何與人友好相處,也在學習如何看待自己、對待他人,不斷髮展適應社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