閲文作家懇談會:明確著作人身權歸作者,免付費模式由作者選擇

閲文作家懇談會:明確著作人身權歸作者,免付費模式由作者選擇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針對近來備受關注的“作家合同爭議”等問題,5月6日下午,閲文集團新任CEO程武、總裁侯曉楠、總編輯楊晨等新管理團隊與多位作家參加了首場作家懇談會,就網絡文學生態、創作環境優化等內容展開了討論。

日前,4月27日晚,網絡文學的奠基人之一、閲文集團的CEO吳文輝攜核心團隊出走,騰訊影業CEO程武接棒,這一網文圈大地震式的變動引發了業內的廣泛討論。

程武在上任之時的內部信中提到,閲文新的發力方向將包括IP培育、鏈接能力、業務模式的升級。這也被認為是此後騰訊將更深度地掌控閲文這個上游IP,將其與整個泛娛樂內容中的影業、遊戲、動漫等協同,從而創造出更廣泛商業價值的標誌。

與此同時,網文作者們普遍開始對自己的利益會否進一步受到侵害感到擔憂,尤其是4月份收到新合同後,發現了與舊合同之間出現了“運營版權不歸甲方,且不予分配收益”、“乙方簽約期間發佈的所有版權歸甲方所有”等內容。作者們最擔心的是自己淪為“槍手”,不再擁有著作權。

閲文作家懇談會:明確著作人身權歸作者,免付費模式由作者選擇

畫圈部分為新合同新增內容,圖片來源@觀察者網

因此,5月5日,一些網文作者在微博、知乎等社交平台自發舉行“55斷更節”,意在通過短期罷工的方式來倒逼閲文解決與作者間的合同爭議。

不過,鈦媒體也發現,儘管一些網文作者們曝出對合同的不滿與集體“斷更”的事件發生在4月底與5月初,但包括版權歸屬問題、網文免費模式在內的爭議,大都自去年9月的舊合同已經存在。或者説,今年的新合同涉及的問題更多,但作者們希望改變的是一直以來新舊合同中存在的所有不公允的內容。

關於這一點,知乎網友“半盞清茶煮春秋”也表示,“這次事件的導火索是源於閲文高層換人,但問題的本質卻對這些年來網文作者遭遇的種種不公平待遇的‘清算’。”

閲文作家懇談會:明確著作人身權歸作者,免付費模式由作者選擇

此前,5月5日,閲文集團便針對“霸王條款”回應稱:“針對‘全盤免費,創作已死’,閲文表示,鞏固深化付費閲讀是我們發展進化的根基。‘全面免費’不可能,不現實。”

閲文作家懇談會:明確著作人身權歸作者,免付費模式由作者選擇

不過,早在2019年1月就推出了免費小説“飛讀”的閲文集團,顯然也並沒有否認其持續試探免費路徑的想法。

關於付費和免費模式,侯曉楠坦言,“目前關於免費閲讀的機制還在討論中。付費閲讀肯定要繼續鞏固並且做大,而未來在考慮免費模式時,也會有明確的作家收益。同時,需要為付費和免費規劃不同的作品內容庫,匹配不同的產品渠道及對應的收益體系。當然,無論哪種模式,都由作家自主選擇。”換言之,閲文之意在於拓寬商業模式,並把選擇權交給作家。

此外,關於另一個更大的爭議點——著作權的問題,作家們普遍指出存在不近人情之處。對此,程武明確表示,

“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兩部分。著作人身權,是作者不可轉讓、不可剝奪的權利,屬於作家獨有。閲文絕不會通過任何方式分享或獲取這種權利。對於包括改編版權等各種衍生權利在內的著作財產權,將會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為作者的授權匹配對應的權益。“

經鈦媒體查詢我國《著作權法》第十條,其中對著作權的解釋如下:

著作權人享有法律規定的人身權和財產權。

其中,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是作者基於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而財產權是著作權人對作品享有的以法律規定方式使用作品,以及許可他人以法律規定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包括:複製、表演、廣播、出租、展覽、發行、放映、攝製、信息網絡傳播或者改編、翻譯、註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在本次合同更新之後,微博上不少作者擔心將來徹底喪失衍生品內容的署名權,淪為搬磚者,程武的話應該可以打消掉這部分作者的疑慮。

與此同時,閲文集團也表示,閲文也將考慮到作家羣體廣大,具體到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會考慮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選擇,對授權權限分級,把著作財產權的授權選擇交給作家。也就是説,閲文力圖與作者間建立對等的關係,並進一步細化與定製化合同,從而使更多不同層次的作者獲益。

此外,針對近日提及較多的、作家與閲文之間關係的問題,閲文表示合同中採用的“聘請”字眼系不當表述,作家與閲文之間是合作關係。至於雙方不被認為是勞動僱傭關係,是從作家的角度出發,避免作者納税時稿酬被計入勞務報酬,從而收取高額税收。

最後,程武還談到,對於現有合同中在著作權授權、免費模式下的分成權益、作家福利和打盜版等方面,閲文已經明確了修改方向,更具體的修改將在系列懇談會和作家調研後確認,並在1個月內推出新版合同。

對於閲文集團來説,倘若長期侵害網文作家的權益,無異於竭澤而漁,終將瓦解18年來一步步建立起的優秀內容創作機制。經歷過這次斷更風波後,閲文集團只有重新考量作者與平台的關係,形成合理的發展模式與生態規則、權益規範,才能維繫網絡文學的可持續發展,從而反哺並深化其IP版圖。

以下為懇談會全文,略經鈦媒體編輯:

Q1:為什麼要舉行懇談會?今日懇談會與會成員有哪些,討論了什麼?

系列懇談會是為了傾聽網絡文學作者發展訴求,深入瞭解行業發展現狀,更好地解決大家所關心的各項問題,推動行業更繁榮的發展。

今日,閲文集團新任CEO程武、總裁侯曉楠、總編輯楊晨等新管理團隊與多位作家參加了首場作家懇談會,懇談會就網絡文學生態、創作環境優化,以及近來備受關注的“作家合同爭議”等商業規則領域的問題,展開了交流討論

Q2:如何篩選出出席懇談會作者?

由作家自主報名,根據作家的時間安排來最終決定。當然,我們也會選擇不同經驗、不同影響力的作家來共同溝通,深入理解網絡文學作家的多元化訴求。

Q3:閲文對免費和付費如何考量?免費閲讀是否意味着作者收益無法保障?

目前關於免費閲讀的機制還在討論中。付費閲讀肯定要繼續鞏固並且做大,而未來在考慮免費模式時,也會有明確的作家收益,閲文在合同裏對於相關權利的獲取都是會支付對價

同時,需要為付費和免費規劃不同的作品內容庫,匹配不同的產品渠道及對應的收益體系,包括微信讀書等騰訊自有分發渠道。當然,無論哪種模式,都由作家自主選擇

Q4:對於外界關注的合同,其中有條款支出,作者將獲得平台自有渠道按單章訂閲電子銷售淨收益的50%作為銷售分成,如果淨收益為負,是否還要倒找平台?

給作家的電子閲讀收入分成淨收益,指的是扣除渠道費和運營費用,而非財務上的淨利潤概念,淨收益高於淨利潤。淨收益即使經成本核算後為負,閲文也將自負虧損。

Q5:作家與閲文平台是什麼關係?聘用還是其他?

作家與閲文平台是合作關係,合同中採用的“聘請”這樣字眼系不當表述。作家是閲文平台的根基,內容生態不只是閲文的,更是屬於作家的。作家是閲文最寶貴的財富

Q6:為什麼要明確點名,作家與平台不存在“勞務僱傭關係”?作家福利政策是否還會繼續運行?

作家與平台的確不屬於勞動僱傭關係,且不存在勞務僱傭關係的表述本身是從作家角度出發,該條款是為了避免雙方的合作關係被誤認為勞務關係,導致作者納税時稿酬等收入被計為勞務報酬。同時,閲文的作家福利政策包括全勤獎、半年獎等由閲文首創並已經運行多年的作家福利,不會取消。

Q7:合同中寫道“在授權方面,乙方(作者)將作 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傳播權、改編權、複製權、翻譯權等著作 權財產權利獨家授權予甲方(閲文),並允許甲方自行使用或者進行上述權利的分/轉授權以及商業推廣、銷售、並簽訂相關協議。”是否是閲文集團侵害作者版權,如何解讀?

系誤讀。在合同中,已經明確規定作者和閲文在各種改編過程中收益的分配方式,即如果作品獲得版權方面的收益,我們均將相關收益根據約定與作家進行分成,而這部分被斷章取義了。同時,大部人可能認為網站對版權的開發就使作者失去了作品的著作權,但此情與事實不符,閲文是依據作者的授權,對著作權進行開發,為作品創造價值,並且與作者共享收益的。

Q8:關於合同中有關“著作權”的表述,作何解釋?

1、著作權分為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身權,且著作人身權不可轉讓,故閲文系通過合同獲得了運營作者著作財產權的權利。

2、閲文集團長期致力於版權運營,放大網絡文學作品價值,不斷開拓版權開發的類別,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合同中對於作者授權閲文合作的相關內容項非常豐富,且每一項授權均有清晰的收益分配約定。而對於合同中引起巨大爭議的相關細則,我們也將基於系列調研後,進行修改。

3、閲文也將考慮到作家羣體廣大,具體到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未來我們會考慮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選擇,對授權權限分級,把著作財產權的授權選擇交給作家

Q9如果作品交由騰訊旗下公司開發,是否會出現左手倒右手、低價甚至免費授權的情況?

絕對不會。閲文作為獨立上市公司,為業績和股東負責,同時受外部審計及政府部門監督。且從商業邏輯上來講,這樣做相當於自毀長城,不會有作家願意在閲文平台上寫作。

Q10:將去世作家的作品免費?QQ刪除手機相關照片?更改作者更新時間?有167人被送進派出所?……

謠言、斷章取義、惡意P圖……呼籲大家明辨真假、理性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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