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誕生5年的閲文集團,和網絡作者發生了一起“合同事件”,震盪波持續一週,被有些人稱作“互聯網文學行業問世以來,最風浪滔天的一週”。
此前一日,閲文集團高層大換血,包括吳文輝在內的高層們“榮退”,紛紛辭任管理職務,控股股東騰訊接管閲文集團。
“合同事件”風波由此開始。4月28日,有部分閲文作者在社交平台開始討論和質疑閲文合同,討論議題涉及五高管離職原因,免費閲讀模式與付費模式之爭,最後聚焦在閲文“新合同”,有網文作家在網絡平台,針對閲文集團發起“5·5斷更節”。
更者,改變,改換;斷更,就是網絡作者不碼字了,罷工。
5月3日,閲文集團總編輯楊晨通過官方微信號發聲,表示將開展作家懇談會,對商業模式、作家生態以及作家合約等當下關切的問題展開討論。
對於引起爭議的合同,網傳有以下條款:作者創作的書,直到作者死後50年,版權都歸閲文所有;如果作者的作品遭到侵權,打官司時由作者自己掏錢;作者雖受閲文“聘請”,但雙方並非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作者不享受閲文集團福利;合同簽訂後,閲文享有作者下本書的優先權;合同簽訂後,作者能得到的是,扣除運營以後,讀者付費後“淨利潤”的分成;閲文擁有作者所有社交賬號的支配權;閲文若對作者作品不滿意,可由閲文方面找他人“續寫”原作;在授權方面,網絡作家將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傳播權、改編權、複製權、翻譯權等著作財產權利獨家授權予閲文。
這份合同的核心內容,暴露了閲文集團的兩個意圖:一是想爭作品版權;二是想向讀者提供免費閲讀以爭取流量。
合同爆出後,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所謂“810萬網文寫手心態崩了”。這份合同被網絡作者認為是“店大欺人”。
針對社會情緒,閲文新團隊表示,當前大家討論的這份是閲文於2019年9月推出的合同,並非如外界所傳是在2020年4月28日推出的新合同。
這個表述也並非虛言。著有多部暢銷網絡小説的“姬叉”在公眾號發文稱,在老合同裏,作者就已經無版權,因為閲文旗下網站“起點”很早就拿了作者的全版權,並且期限一直到作者死後五十年。閲文的新合同本質和以前沒什麼區別,只是現在公然將其寫在合同裏,讓作者心態“爆炸”。
因此,閲文集團此時“退步”表示願意和作者羣體洽談,乃是亡羊補牢之舉,但這能否讓網絡作者領情,得看後續。
談及網絡作者,筆者想到一個特別貼切的稱呼:碼字農。我國農耕社會歷時長久,文人和土地的關係總是特別密切。
陶淵明《歸園田居》中説:“種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興理荒穢,帶月荷鋤歸。”
陶淵明都“帶月荷鋤歸”了,還“草盛豆苗稀”,説明了種地的艱難,而網絡作者一個字一個字地敲出作品,跟農人一株一株種植農作物相仿。
李紳的《憫農二首》續寫農人的辛苦,“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是千古傳頌的名句,而“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則讓人警醒。
農田沒有一處閒置了,應該是豐收了,為什麼還會有人餓死?這就説明是制度不合理,唐朝官紳通過橫徵暴斂將糧食集中到了手裏,而種糧的農人卻空空如也。
歷史有時充滿魔幻,有一些相似的圖景。閲文集團“網天下之文”,想以一紙合同讓“版權都歸閲文所有”,不免讓人想到“憫農”中農人的處境。
眼下春已去,暑熱漸近。閲文集團和網絡作者發生糾紛的時候,筆者樓下的早市重新開張了。因為疫情,樓下的早市關了很長時間,如今菜市場恢復,鄰居們滿是喜悦,人們又可以看到新鮮的農家菜了。
早市上擺攤的主要是城市周邊的菜農,而市場管理者是本地的居委會。筆者想,網絡作者和閲文集團,其實就是“菜農”和“菜市場”的關係。
農民和文人,一個種地吃飯,一個寫文章謀生,農民把地裏的東西拿到集市上去賣,文人寫了文章放到網絡平台上賣,在生存性質上沒有區別。
菜農到菜市場賣菜,菜市場會收一點攤位費和管理費,這是因為菜市場提供了賣菜的場所,維持了市場秩序,但沒有菜市場敢説“菜農的菜歸菜市場所有”或“菜免費向消費者供應”——這完全有違生活常理和法律規定。
菜是菜農在自己地裏種的,當然歸菜農所有;菜凝結了人類的勞動,用馬克思的話説,是有價值的,交易必須付錢。同理,作品是網絡作者自己寫的,也凝聚着創作者的勞動和智慧,它的所有權即版權當然屬於作者,即使作者去世了,根據《著作權法》,作者仍享受“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著作權。
近年來,免費閲讀平台崛起,趣頭條、今日頭條紛紛推出免費閲讀APP,並且用户下載量可觀。競爭的加劇無疑會給閲文帶來更大的挑戰,這是閲文合同的初衷,但不能置作者的寫作權益於不顧。
歷史地看,網文作者的創作環境,有變得越來越惡劣的傾向。在內容、傳播和變現上,如何更好地平衡作者和平台的利益分配,避免資本平台的強勢,以頂層設計保障網文作者的合法權益與規範行業合同,仍是“網文產業”運作的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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