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佔博物館免費門票捆綁銷售有非法引流風險

湖南省博物館10日通報稱,2021年湖南省博物館陸續接到不少觀眾反映,有第三方機構通過該館官方網站、客户端等平台大批量搶佔預約免費門票並囤票,用於捆綁銷售,導致眾多需要參觀的遊客觀眾無法正常預約到該館的免費門票。目前長沙公安局開福分局對違法人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處罰。(《北京青年報》12月11日)

過去,見過搶佔公共停車位,私自亂收費,見過搶佔店鋪優惠券,違規薅羊毛,想不到如今竟然有人網上搶佔免費門票,用於捆綁銷售。如此公然掠奪公共資源的醜態,較之廣受詬病的“票販子”“黃牛”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囤票居奇,浪費資源,致使有參觀需求的老百姓難進博物館,勢必難容於當下社會。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可以説,王某所受處罰並不冤。不過,引人思考的是,利用免費預約票捆綁銷售,第三方平台到底“賺”了什麼?

回顧近幾年的新聞,倒賣博物館免費門票並不少見。在2011年,有人倒賣湖南省博物館免費門票被報道;2016年8月,有票販子倒賣北京自然博物館免費門票日賺千元,被抓獲;2021年3月,有第三方平台在抖音假借陝西曆史博物館售票處名義售票被舉報。眼下,倒賣免費門票從線下走到線上,隱蔽性更強,便捷度更高,令人防不勝防。

伴隨着國家經濟文化持續發展,各大博物館參觀人數越來越多。近期,各大博物館藉助直播、短視頻、紀錄片等視聽載體,拓展網絡接觸面屢上熱搜,一躍成為自帶流量的“網紅”。不難猜測,有不法分子搶佔博物館免費門票,不僅僅是為了賺取差額,更深層的目的在於利用捆綁銷售引流。博物館無意間成了廣告主。

千萬不能低估不法分子追逐流量的貪慾。不受監管,不受控制,借博物館引流,除了擠佔博物館應得的網絡流量,還有傳播不法信息,侵佔博物館遊客合法權益的風險。在流量為王的當下社會,引流獲利可能促使他們無視違法成本,前赴後繼。未來可能衍生的複雜違法傾向,不容小覷。

針對第三方平台搶佔免費門票的亂象,呼籲有關部門完善法規,提高處罰,警示不法分子。同時,各大博物館當與有關平台聯手,建立網絡風險監測機制,及時發現假借博物館名義未授權不合法的售票供票行為,防範參觀人羣上當受騙。真正讓博物館公共資源全面惠及老百姓。(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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