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榮譽市民”潘鴻忠:25年一張照片獲獎5000元,25年後索賠280萬

由 回秀蘭 發佈於 休閒

樂山大佛成名一千多年,無數人到此一睹真容,驚歎古代人的智慧與意志。然而,壯麗的樂山大佛其實還存在着一個更為奇特的“秘密”。

這個“秘密”的出名還要歸因於一位喜歡遊覽名勝古蹟的老伯,他曾因為對樂山大佛的一張照片而發現了這個頗為奇特的“秘密”景觀,並被樂山市政府獎勵5000元,還被評選為“榮譽市民”。

樂山大佛的這個“秘密”奇特景觀也因此聞名動天下,成為人們遊覽的勝地。本來這是兩全其美、皆大歡喜的事情,然而在25年後,當年的老伯卻突然提出280萬元的高額賠償,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這位老伯真名叫潘鴻忠,他原本是一個普通的農民,辛辛苦苦種地攢了大半輩子錢,夢想在自己晚年的時候用來旅遊,踏遍整個中國。

退休之後的潘鴻忠終於如願以償的開始了自己的旅行,1989年,他從廣東順德來到樂山市,想要一睹樂山大佛的真容。

當他來到樂山市之後,首先觀看了樂山大佛和周圍的幾座山峯。遊覽結束的潘鴻忠乘船離開的途中,回頭看着樂山大佛以及周圍的大山,突然靈光浮現,那三座大山連起來的景象,如同一個睡着的大佛。這個發現讓潘鴻忠十分興奮,趕緊拿着手上的相機拍了下來。


旅行結束後,潘鴻忠翻看着自己拍攝的照片。在多次的仔細觀察和對比之後,潘鴻忠發現這三個山峯起伏不定、線條平穩,三座山連接在一起,宛如一尊巨佛平躺在地上。

於是,潘鴻忠將自己的旅行日記以及對這幅照片的研究思考,寫出了著名的旅行遊記《樂山巨佛發現記》,連同拍攝的照片一起,投稿給了《四川文物》的雜誌。

很快,四川文物部門發現了這篇投稿。文物局的人員根據潘鴻忠的記錄對樂山大佛周圍的山體進行了測量與考察,果真和潘鴻忠在筆記中的描述一樣,三座山峯猶如一個巨佛躺在其中,令人讚歎。


潘鴻忠的遊記和照片同樣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在《四川文物》雜誌之後,《四川日報》、《華聲報》等各大媒體紛紛刊載了潘鴻忠的發現。

“睡佛”這個始料未及的發現迅速引起了全社會的熱烈反響。一時間,人們紛紛表示對“睡佛”的喜愛和關切,因為這個發現而慕名而來的遊客數不勝數。

據四川文物局的測量,樂山睡佛全長達四千餘米。為了表揚潘鴻忠的這一發現,樂山市政府授予了潘鴻忠“榮譽市民”的稱號,並獎勵了5000元的鉅款,他的《樂山巨佛發現記》也被刻在了當地建立的觀佛樓上。

潘鴻忠也因此知名度劇升,經常走在街上被路人們認出,這也讓潘鴻忠以及其兒女們感到非常自豪,自己這麼隨手一拍,竟拍出了這麼大的秘密,也算是為國家做出了貢獻。


樂山睡佛的發現,給樂山市的旅遊產業增加了催化劑,吸引了大批量的遊客。它的發現者潘鴻忠也名利雙收,這本來應該是一個兩全其美的佳話。

然而在二十五年後,年近八旬的樂山睡佛發現者潘鴻忠竟然前往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樂山市政府告上了法庭,並索賠高達280萬的鉅款,這又是怎樣一回事呢?

據潘鴻忠老人自己回答説,樂山市政府憑藉着樂山睡佛的發現獲得了巨大的收益,這麼大的功勞,自己僅僅獲得了五千元的獎勵。


潘鴻忠老人還説當年樂山市政府當年曾經承諾,接下來會獎勵他更多的物質獎勵,然而這個承諾樂山市政府卻並沒有兑現。

潘鴻忠老人二十五年來一直在等待樂山政府的“物質獎勵”,最後實在無奈,一氣之下將樂山市政府告上了法庭。潘鴻忠老人解釋説自己是第一個發現樂山睡佛的人,有權獲得更多的物質獎勵。


針對潘鴻忠老人的這一行為,有支持的人,也有反對的人。前者認為潘鴻忠老人作為樂山睡佛的發現者,是有權獲得這一筆財富的,只是金額過多而已。

後者則認為潘鴻忠老人難免有“獅子大開口”的嫌疑,樂山睡佛的產權在任何時候都是屬於國家的,潘鴻忠作為發現者,國家已經給予了不菲的獎勵,畢竟五千元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確是一筆數額不小的錢財。


以今天的眼光而看,樂山睡佛的發現無疑給樂山市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利益。但是我們居住的任何一片土地,任何一個景觀嚴格意義上都是屬於國家的。

潘鴻忠老人作為發現者,確實已經獲得了一筆不小的獎勵,而他在二十五年之後卻又提出280萬的鉅額賠償,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總的來説,不管潘鴻忠老人出於什麼樣的目的索要這筆錢財,他的行為始終是有些不妥。樂山市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還是駁回了潘鴻忠老人的上訴。

不過,潘鴻忠老人並沒有停止自己的維權行為。目前,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了這場官司,也希望法院早日能夠結束掉這一場“鬧劇”,還樂山睡佛景區一個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