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支招”公共文化建設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周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日前分組審議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執法檢查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法律的頒佈實施對公共文化建設起到很大促進作用,但也正如報告指出的,有的地方、有些方面法律的執行和實施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發揮法律保障作用,用法治來推動文化建設的任務仍然繁重。
左中一委員説,這些年不少地方公共文化服務的硬件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了,現在的問題是,公共文化設施利用率高不高?公共文化服務好不好?能不能提供受羣眾歡迎的、豐富的、高質量的文化服務?
“執法檢查中發現,有的文化設施建成以後長期閒置,有的服務缺乏吸引力。建議將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作為推進公共文化建設的重點,着力完善以羣眾需求為導向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機制。”左中一説。
列席會議的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建議,進一步健全羣眾評價、反饋機制,把文化產品自主選擇的“遙控器”交到羣眾手中。加強公共文化大數據平台建設,及時準確瞭解和掌握羣眾文化需求的動態變化,推廣“菜單式”“訂單式”服務,加快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從“單向輸送”向“雙向互動、供需對接”轉變。
楊志今委員説, 要推動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發展,加快推進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5G等技術在公共文化服務領域的應用,建設文化惠民工程數字服務終端。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進一步打通公共文化服務“最後一公里”,讓羣眾在“掌上”“指尖”提出需求、獲取服務、評價效能。
大家表示,從執法檢查情況看,城鄉發展不平衡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建議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支持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特別是抓住機遇,把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融入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有一個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