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吃狗肉的歷史很長,但卻為什麼“狗肉不上席”呢?
俗話説,“狗乃污穢之物”,“狗不上灶頭”。
古人認為:狗是吃屎的,很下賤,不健康,品質太差,所以,這樣的肉是不能上席的。甚至,裝過狗肉的器皿,都不準放在灶頭上。在古代,認為狗都是低賤的,是有貶義之意的,正常情況下,都不在宴會筵席上,食用狗肉。如用狗肉宴請客人,是對客人的侮辱。
都知道,養豬為過年,養魚為吃肉,養雞為下蛋,養狗為看家護院。狗是歷史上最早的家養動物,由狼馴養而來,最初用於捕獵。
先秦時期,人們飼養的狗,可以分為三大類:
一、看守犬(看門護院);
二、獵犬(又稱田犬);
三、肉犬。
其中,肉犬就是專為食用而飼養的一種狗,作為六牲之一。狗肉與普通家禽不同,只供“士”以上等級的達官貴人享用。一朝天子祭祀時,狗肉甚至能與“犧牲”——馬、牛、羊平分秋色,成為最為重要的祭品之一。“獻”的繁體寫作“獻”,其中,就包含有兩點:
一、用犬祭祀(貢獻);
二、“獻”字左下角為“鬲”,指陶製的炊具,整個字意則指:使用陶器煮食狗肉。
到了漢朝,食狗肉已是非常普遍了。歷史名將樊噲在跟隨劉邦打天下前,就是做屠狗賣肉的營生。在《鹽鐵論·散不足》中,曾這樣描述西漢時期,各階層民眾的生活:“真正的富豪殺牛擊鼓,起舞歡歌;不差錢的中產民眾食狗肉、羊肉,鼓瑟吹笙;沒錢的窮小子,只能食豬肉、雞肉。”
到了南北朝時期,遊牧民族居多而且他們主要以狗為獵具和牧放的守護者,所以,他們忌食狗肉。再加上,那是佛教昌盛,在佛學典籍上把狗視為不潔之物,嚴禁屠食。即便是漢民族,也有“打狗散場夥”的説法,意思是説吃狗肉就是代表着散夥,大家各奔東西,所以,那時的請客一般不用這道菜。
到了宋朝,後世流傳下來不少宋人筆記,還有《夢梁錄》、《東京夢華錄》等,關於民俗社會學的大作。根據其中的描寫,與先秦兩漢備受追捧不同,狗肉在宋朝已不再是中原人的主流佳餚。如:宋朝的杭州、開封等地,大街小巷食肆眾多,小吃無數,但最常見的還是羊肉、豬肉,狗肉倒是鮮少可見。
在《水滸傳》的第三回,倒是有狗肉的入鏡,説的是那假和尚魯智深在五台山上熬日子,終於尋着機會下山,大口吃肉解饞的場景,這蘸蒜吃的就是狗肉。官任徐州太守的蘇軾,就因該不該食狗肉而與司法官,產生了一番爭論。
蘇軾的大名世人皆知,他於文學、書法上,都取得巨大的成就,文章恣肆縱橫,詞作更是開豪放派先例。初嶄頭角的他,被當時的文壇領袖歐陽修,稱讚看重。除在文學上的造詣,蘇軾還在“吃”上非常有見地。蘇軾雖滿腔才華,但是,卻仕途多舛,幾遭貶謫。
不同地域在飲食習慣上差異巨大,雖各有風味,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習慣。
這對一“老餮”而言何其殘忍?
忍耐不是長遠之計,蘇軾便開啓了自己在廚藝上的“創造”之路。貶至貧瘠的黃州,蘇軾日子過得格外清貧,親自耕地種菜,完全是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對此,他給自己取號“東坡居士”,也是於此,蘇軾研製出了後來遠近聞名的“東坡肉”。
他甚至專門為這碗色澤濃郁、香氣逼人的“東坡肉”,寫了首詩——《食豬肉詩》:
“黃州好豬肉,價賤如糞土。
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
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時他自美。
每日起來打一碗,飽得自家君莫管。”
除此之外,蘇軾平生還愛吃魚,一手烹魚技術練的爐火純青,做出的魚湯鮮美濃稠,被叫做“東坡魚”,又稱“五柳魚”。為這魚,他也做了首詩——《煮魚法》,其中,則詳細記載了做魚的全過程。都説蘇軾日子清貧,豬肉與魚肉在黃州雖便宜易得,但是,卻不可能日日肥肉厚酒,素食仍是其主要餐食。
然而,在蘇軾研製的素食中,最出名的當屬“東坡豆腐”。經油炸、調味、水煮入味,一道素食精品就此誕生。
但就是這麼一位美食愛好者,卻異常反對食狗肉。話説,在熙寧年間,蘇軾在一次宴會上,發現竟有狗肉上席,當即便深感不適,直接以此詰問在場的司法官。
對此,司法官解釋:“法律並未明確禁止殺狗。”正如《禮記》中所説:“烹狗於東方,乃不禁”。蘇軾聽後,卻反駁:《禮記》還曾説過,“賓客之牛角尺”,你不知道?難道大宋朝應該開戒殺牛?因為,宋真宗曾下令禁止宰殺耕牛,食用牛肉。
春秋時期的孔聖人,都以舊車篷埋葬死去的家狗。死狗尚有如此待遇,我們還要狠心殺狗吃肉? 誠如司法官所言,宋朝並未明令禁止殺狗食肉,但是,狗肉在上流人士中,的確並不受歡迎。而且,宋朝狗的市場也並不穩定,交易價格起伏較大。而普通狗的要價,也在百文到兩貫有餘之間。
據洪邁所著的《夷堅志》記載:紹興二年,一條幼犬在台州賣價一貫五百文錢;紹興八年,一屠夫於平江買一隻狗則需花費三貫錢。而南宋孝宗在位期間,一條白色幼犬在秀洲賣價一貫;鄱陽一和尚又僅用一百五十文便買到小黃狗一條;鹽城一狗屠夫花兩貫五百文買一條狗......
當然,特殊品種的狗要價自然更高。
由貴入俗,狗肉在歷史上的地位起伏不斷。士人貴族追捧過,達官顯貴嫌棄過,如今,倒是徹底成為了一大平民美食。
參考資料:
【《鹽鐵論·散不足》、《東坡事類》、《蘇東坡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