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半夢半醒時最有創造力
作者丨信陵編輯丨海腰 圖源丨圖蟲創意人人都希望自己有創造力。
創業者不用説,從起步到成長,就是一個從無到有的創造過程。投資人也一樣。投資既是科學,也是藝術。所謂藝術,基本可以等同於想象力,或是創造力。
換句話説,創造力就是創新和創業的基礎。
但創造力從何而來?個人有什麼方法提高創造的能力?
剛剛讀了美國作家喬納·萊勒(Jonah Lehrer)的《想象:創造力的藝術與科學》(Imagine: How Creativity Works),有些感想。
萊勒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神經學,獲得過牛津大學羅茲獎學金,後來在諾貝爾獎獲得者、神經科學家Eric Kandel的生物學實驗室工作過。學術背景無可挑剔。
但萊勒最牛的是,他善於用講故事的方式,把最尖端的科學和心理學發現向公眾普及。寫書之外,他在《紐約客》、《連線》和《華爾街日報》這樣的大眾媒體上筆耕不輟,人氣一直很旺。暢銷書作家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引爆點》和《異類》的作者)對萊勒有個評價:他比很多科學家更懂科學,比很多作家更懂寫作。
這本書我是一口氣讀完了,花了大約三個小時。對於這類“工具書”,我的流程一般是先仔細研究目錄,然後直奔各章節的結論。如果某個結論看不懂,再回頭去讀相關的內容,主要看例子,略去理論部分(神經元之類的)。
多説一句,書不是一定要看完的。a16z聯合創始人Marc Andreessen同時閲讀十幾本書,只讀其中最有趣的;AngelList創始人Naval Ravikant稱自己擺脱了需要讀完整本書的內疚感後豁然開朗;Stripe創始人Patrick Collison曾談到,讀完一本書不僅會讓你把時間花在不該讀的書上,還會導致你在閲讀上拖延,即不讀完這本書就不能開始讀下一本書,但又不想讀這本書,那還不如去看電視。不知不覺中,你已經一個月沒讀書了。
讀完《想象:創造力的藝術與科學》,最大的體會是欣慰。因為書中的多數結論(一個道理或是一個方法),和我個人的很多實際感受相符,有找到知音的感覺。
我這樣的體會,不知道算不算貶低作者。
比如,作者説創造力來自絕處逢生,負面情緒有積極作用。
身處絕境,人的負面情緒往往會達到頂點。但作者説,負面情緒是人的常態,它往往是靈感降臨的徵兆。
我去過浙江麗水的遂昌金礦。這個礦有1400多年曆史,是世界上少有的歷經千年依然“活着”的金礦,保存着唐、宋、和明代(《牡丹亭》的湯顯祖當過縣令)的古礦遺址。
雖然有完整的遺址,有明顯火燒的痕跡,但人們至今沒搞懂當年是怎麼採礦的,“中科院的專家也沒研究出來”。縣誌裏記載的很清楚,當年礦的產量很大,採礦者都是死囚,完不成任務就要被處死。礦長説,“只能這樣理解。人要被逼成這樣,一定能想出辦法。”
我做過記者。回想起來,從沒晚交過一篇稿,但絕大多數都是截稿前幾分鐘完成的。相信很多同行都有類似絕處逢生的體驗。不到最後一刻靈感總是不來,焦慮也沒用。
曾經推薦了一個項目給某位投資大佬。創業者火燒眉毛,大佬説:我投了,錢兩個月到賬。我説人家未必活得到那一天,大佬送走了創業者後對我説:記住(1)人在最困難的時候最聰明(2)兩個月都熬不過去,説明做不成事。
萊勒還堅信,人在半夢半醒時最有創造力。
我深以為然。
他舉了大提琴家馬友友的例子。馬友友説,自己最好的演奏狀態是“順其自然”的時刻,身體動搖西晃,自己為自己激動,迷失,此時“最好的音樂悄然而至”。
萊勒説,創造力雖然是即興的,但是可以自我培養和控制的。為了進入這種”潛意識“狀態,馬友友每次演奏會前要找個屋子獨處半小時,模擬半夢半醒的節奏。
畢加索似乎也認同這一説法。畢加索説,年輕時人人都是藝術家,長大了多數人就不行了。沒有童心,創造力也就消失了。難怪馬友友説,職業音樂家的的最大挑戰在於能否找到”初學“的感覺。
媒體也屬於創意行業。當年的寫作課上,老師最喜歡引用海明威的話Write drunk, edit sober(喝了再寫,醒了再改),一直受用至今。
我早年的很多寫作靈感都來自於航班上。困在狹小的經濟艙座位裏,昏昏欲睡,但總是思維火花不斷,經常要用筆記,鄰座覺得我很反常。一旦進了商務艙頭等艙,睡眠質量提高,好像也就與靈感絕緣了。
萊勒還提到“第三空間”的重要性。
他説,人類要想產生新思想,需要在家(第一空間)和辦公室(第二空間)之外找到一個新的“思想的聚集點”,一個能讓思緒任意飄蕩的地方。
萊勒説,古往今來的很多偉大思想都來自咖啡館這樣的場所。有公共區域的性質的空間最適合互動。歐美很多有條件的創新型企業都在公司內部設置一個類似街頭咖啡館的區域,讓員工在那裏閒聊。
年輕時看諜戰片,片中的偵查或反偵查人員討論行動計劃,不是在咖啡館就是在啤酒屋,策劃於密室的情節不多。大隱隱於市的樣子,當時覺得很費解。
讀到這一段,我還記起了當年女兒考GRE,非要找一個咖啡館背單詞。當年北京城裏的咖啡館不多,來回折騰費時費錢。我問女兒:家裏或者圖書館不是更有利於學習嗎?女兒説,她在半熱鬧的咖啡館裏才能靜下心來。我一度誤會她是為出門約會找藉口。現在看來,還是自己當時書讀的少。
萊勒還説,相對於鄉村,大城市之所以能產生創意,就是因為嘈雜、喧囂、不安定的氛圍能為創造力提供靈感的來源,起到類似“能源”的作用,讓“知識溢出”(knowledge spillovers),因此大城市人的創造力是不會枯竭的。
最後,書裏有不少反經典的觀點,也有耳目一新之感。比如萊勒對“頭腦風暴”(簡稱“腦暴”)的否定。
“腦暴”來源於美國40年代,是一家廣告公司提出的團隊找創意的方式。“腦暴”的核心要義是“不批評”,鼓勵在友善的氛圍中各抒己見,暢所欲言。這個管理工具的倡導者認為,負面的反饋,會影響參與者的熱情,會損害羣體的創造力。
但萊勒引用的研究則顯示,“腦暴”的效果被嚴重誇大了。它更像是一個工作流程,是一個把不同想法整理的過程。由於缺乏真刀實槍的碰撞,團隊創造力的潛能沒有被激發。
萊勒推崇的好萊塢皮克斯的創意流程,就是“挑毛病”。參會者必須針對對方的創意進行“刻意的批評”,之後引發爭論,最終得到否定或完善創意的“建設性”的目標。
最後,替萊勒做個廣告。除了《想象:創造力的藝術與科學》(浙江人民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團還出版萊勒的《如何做出正確決定》和《愛的旅程:如何建立與保持長久的親密關係》。
這兩本書我草草翻過,內容沒啥印象了,只記得其中一本引用的弗洛伊德的一段話。大意是,做小決定,可以計算進退得失,但做大決策,比如婚姻之類的,只能是傾聽內心,看腦袋是否發熱了。
其實,選擇創業也差不多,都需要頭腦發熱。人要是真的理智,算算概率,恐怕就沒人會去創業了。從這個意義上,我們真該為創業者的盲目樂觀而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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