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高審判機構“大理寺” ,為什麼要稱它為“寺”呢?
各位對大理寺應該是有點認識的,不論是在影視劇中或是書中我們都能看到它的身影。但依然有很多人對大理寺的認識還留在在外表而已。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講一講大理寺,認識一下大理寺在歷史長河中居於什麼樣的位置!大理寺,是中國古代的官署名,它就如同現今社會的人民法院一般,專門針對辦理大中型案件。假如從職責特性來講它從秦漢時期就已經產生了,但那個時候叫廷尉。一直到北齊時期,這一個單位更名為大理寺,並一直在用這個名字。可是,為何要管這樣的單位叫寺呢?
倘若重播近代史,你也就能看到大理寺在這其中扮演的角色一直以來都是十分重要的,歸屬於最高的裁決單位了。明太祖朱元璋對大理寺就十分的關心,在洪武十四年,讓李仕魯任職為首任大理寺卿,官階為正五品,少卿為從五品,而作為他左右副手的寺丞則為正六品。而在八年後明太祖朱元璋又對大理寺官員的階級展開升職,寺卿與少卿分別提升為正三品、正四品,寺丞則為正五品。從這方面我們也能看出明太祖朱元璋對大理寺是非常重視的。
還説過,大理寺卿是遠古時期的典章制度,僅有實行公平正義、勤政廉政,牢房裏沒有冤枉過所有人,那樣才可以獲得大家的稱讚,為後人所牢記。如今既然把大家分配在大理寺的關鍵崗位上,那麼就一定要保證上邊這種,僅有那樣才可以不負我的期待。從這兒能夠看得出朱元璋往往這般高度重視大理寺,是由於它是我國的最終一道審理口,絕不允許發生冤假錯案冤假錯案的狀況。但推緣定法與行必犯法並非易事,怎樣確保不冤枉每一個人,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因而朱元璋在選官時,尤其放在心上,要不是工作能力尤其突顯就沒法擔任。
雖然朱元璋的初衷是好的,也是有一些人明確提出對大理寺開展更新改造,但最後或是沒有執行。但到明中葉,大理寺被一些愚昧無知的人掌權,造成 冤假錯案高發,因冤假錯案而坐牢的人也是不計其數。這就是很顯著的用工不當、庸官不當,最致命性的莫過這種腐敗分子對案法一竅不通,一切案子的分辨都由他的主觀性猜想,很多人 因冤枉坐牢後被衙役痛打自殺。因而在那個時候,不管優劣,只需進了牢房就難以再出去,冤枉進牢房的人多不敵數。可是,並不是全部階段都是有大理寺,並且也有很多寺卿都很剛正不阿守紀。
比如宋仁宗階段的寺卿虞謙少卿呂升,她們兩個人當政期內,針對多方的建議都是會用心聆聽,假如案子是根據法司或四方的手上提上去的,都是會用心審批,怕出一點錯漏。除此,明朝還有一個十分剛正不阿的寺卿,這個人叫馬森。Mason當政期內,曾一度碰到有很多疑問的案子,均挑選不判罪。又是由於他看待工作中這般認真細緻,才在老百姓心中有很高的影響力!就以上來講,大理寺能不能保證公平廉潔,進行明太祖的囑咐,關鍵或是需看那時候的領導人員。除開這種,也有別的一些緣故也會對大理寺開展懲罰。
明代時,大理寺曾遭受諸臣的干預,少卿是王用汲。在任期內碰到胡安、龍宗武殘害吳仕期案,法司挑選流放二人。可是王用汲對於此事表明不贊同,覺得二人犯下的罪行,理應處斬老婆做奴,資產沒收,神宗也感覺他説道的言之有理,但這則是被一個閣臣切斷,立即將本案了斷。由此可見,即便是一些正直的高官,都沒有幾個人可以保證肯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