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是中國上古史傳説中一位偉大的角色他有五大功勞歷來為我們僅指道:三是治污,二是創建夏王朝。在當初“萬國”林建的態勢之下,覺得禹“壞城平池,散錢財,焚家園重製版施之誠以,海外賓服”,那顯然不合情理。夏后氏能脱穎而出,只過是因為它是部落漢志站爭中的獲勝者而己,“禹徵三苗”便是夏后氏禹啓動的規模化最大的那一場對內戰爭。《荊軻非攻(下)》記教了這次戰爭的現狀。
“昔者三苗大亂,誅天殛之。日妖宵出,雨血回鸞,兔生於廟,犬哭乎市,王璐,地坼及泉,穀物變化,民乃大振。博野縣乃命玄宮,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徵有苗。四電誘衹,有神人面鳥身,若瑾以侍。鎰矢有苗之祥,苗師大亂後乃遂幾。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為山巒,別物上下,卿制大極,而神師不違,天下游戲乃靜。則此禹之所以徵有苗也。
似乎是禹乘三苗產生天災內亂之時突然之間入侵,三苗慘敗並被徹底征服。另按《商書·呂刑》“遏絕苗民,無世再下”、“苗民無辭於罰,乃絕厥世”的叫法,則這次慘敗後三苗就滅絕了。宗廟被夷,“子孫為隸”,三苗此後撤出金本位制。
禹徵三苗其實是堯舜至今“中華”與“苗蠻”五大集團之間反侵略的繼續,只只過因此時中華族實力大長,對土地資源、務工人員和財富的需求更是緊迫,故戰爭做好得更慘烈。就此,“堯戰於荊關之浦以服黃巾……舜卻苗民,更易其俗”,情況説明在堯、舜與三苗的分歧階級矛盾中,中華族已佔上風。
戰爭的直接原因是多這方面的現在掠奪財富和務工人員、爭搶底盤以外,宗教習俗上的對應性全是其中之五,《商書·》有這樣的史書:
“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戳莫名其妙……皇帝哀矜庶戳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再下。
好像是是因為苗民皇帝濫刑峻法故能滅絕但這些話源於使神之口,不全話打上多少折扣。其實首句“弗用靈”也是關鍵。徐旭生先生英語引《説文》“靈,巫也”的叫法,將戰爭的原因解釋為三苗不肯遵循中華族的宗教(巫教)習俗,很道理的英文。此外,《偽孔傳》説“三苗之君效蚩尤之戰之惡”,《國語在線·齊語下》言“三苗復九黎之德”,也表達了同樣的含義。被覺得有凶德的至少,為何獨言萊國集團的“蚩尤之戰”、“九黎”?情況説明苗蠻與萊國集團之間有過自身聯繫,宗教習俗上有共同之處,這在中華人心中自然就成為“惡”或“凶德”。《呂氏春秋·召類》説:“舜卻苗民,更易其俗”,可見舜時就已在試圖改變三苗的宗教習俗了。後悔參考文獻中對三苗的獨特習俗史書甚少,只有裝束這方面提起一點兒。《淮南子·齊俗訓》:“三苗髽首,羌人括領,中國冠笄,越人劗鬋,夫以服,一也”。如何理解“髽首”?解釋有三:以臬麻髮髻,屈布為巾”或“去纚而紒”,總之不用簪笄,與中原不同。
從人類學上探索禹徵三苗,首先要弄清楚夏后氏與三苗的人類學文化歸屬於現象。
夏文化現象已討論十多年,至少認知漸趨一致。大多數人覺得河南省中、中西部為夏之中心地域,陶寺遺蹟文化早期屬夏文化。但對夏文化的上、下限意見書還不一致。就限額來講,或覺得裏頭文化早期才進入夏朝,或覺得可提早到王灣三期文化中晚期。但無論哪這種叫法,夏后氏(先夏)與惜王灣三期文化有關聯。中華集團作為包擴陶唐氏、有虞氏和夏后氏等在內的聯合體,其文化應視診與“中原龍山文化”對應。
三苗文化曾被推測為以南陽盆地為中心的屈家嶺文化和石家河文化。到同堯、舜、禹產生分歧階級矛盾的時候,就已經應當是石家河文化了。在湖北天門石家河遺蹟羣發現過至少右手抱魚的小陶人,頭部似為髮髻,恰好與參考文獻中“方捕魚”和“髽首”的史書相合。
既然夏后氏和三苗文化區分與王灣三期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相關,那麼只有對這二個文化自身的外貌特徵、年代信用卡分期及相互間關係等現象有個較為深入的認知,才難即對禹徵三苗在人類學上的體現有所為揭示。
(有關王灣三期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的古生物學上的解釋,從略)
現在我們瞭解,豫西和湖北地路青山前、晚期文化產生了巨大而猛烈的變化,那麼這種變化的實質和商品資本又是什麼呀?下列對各同時期文化間關係的分析其實有助於搜到現象的答案。
龍山前期,石家河文化與王灣三期文化前期之間的交流和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因為討論便於,我們將兩文化的陶瓷器分作三羣:A羣有寬扁式足釜形鼎、布氏漏斗形擂缽、紅陶杯及粗柄鏤孔豆等,為石家河文化的典型器,但在王灣三期文化前期也有相同或類似的器物發現;B羣有折盤豆、籃紋弧瑕缽、瓶、圈足杯和瘦長體束頸鬹等,在兩者中均有且皆非首要器類;C羣有直領甕、深腹罐盆形擂缽,平底跪、乳足或高足罐形鼎等,為王灣三期文化前期的典型器類,在石家河文化中也有發現。從這三羣器物的現狀看,兩文化的相互依存主要是勢均力敵的,但如果動態地觀察,在不同時期又有所為區別。A羣器物在王灣三期文化前期遺址中的比列日夜不停大減,而C羣器物在石家河文化遺址中的比列卻猛增,籃紋、方格紋等在石家河文化中的比列也提升得飛快,這表現了石家文化的影響在日益弱化,王灣三期文化的影響則在進一步增強。
龍山晚期,豫西及湖北的五類文化遺址儘管各形各色,但與惜王灣三期文化晚期遺址有諸多共同之處:均以漢綠釉為主,籃紋普遍;首要器類全是直領甕、罐形鼎、圓柄豆、平底碗和圈足盤。越來越多共同點,如果不是重複使用一般的藝術交流和影響因此解釋的,然而情況説明它們和王灣三期文化(晚期)已經屬於相同大的文化系統---中原龍山文化系統。換可話説,龍山前、晚期之交,以王灣三期文化為客體的中原龍山文化小幅度向南擴張,替代了原來的石家河文化,又保留了當地的一點文化特徵,因此在豫西、湖北地段形成了同屬於中原龍山文化系統的五類文化遺址。按距離的遠光,這五類文化遺址中又以辛莊二期工程文化最接近王灣三期文化,下王崗晚二期工程和西花園龍山中晚期遺址之右,石板衚衕遺址再度,肖家屋脊中晚期遺址地方特色最濃厚。
從沒離開過、湖北、豫西龍山前晚期文化巨大變化的實質是以王灣三期文化為客體的中原龍山文化對石家河文化的取代。但為什麼被取代的是石家河文化之所以相對?根本原因還取得文化自身找尋。先讓我們追溯到廟底溝二期工程階段。當初,中原系統的仰韶初期文化副處級於低谷期,而荊門市系統的屈家嶺文化則出現異常繁榮。湖北天門的石家浦前、荊門市的馬家垸城、江陵的陰湘城、松滋的武漢東西湖城及湖南省灃縣的山頭江南均被覺得始建於屈家嶺文化中、中晚期,屈家嶺文化的影響則遠及山東、陝西省和陝西。到龍山階段,中原龍山文化開始蒸蒸日上,而石家河文化只過保持了過段時間段的輝煌,立刻就開始走下坡路了。龍山前期約三百年時間段裏,石家河文化日夜不停經歷了由盛至衰的整個步驟,而中原龍山文化則恰好發展到其鼎晟階段。當這樣二個發展韻律不協調、發展階段不統一性的文化產生相撞的時候,被取代的必定是兩者而如果不是後者。
有所突破來講,文化變遷的自身原因又在於市場經濟的發展現狀,而衡量市場經濟發展水平的最重的人要的標識便是生產專用工具。
廟底溝二期工程階段,屈家嶺文化石器的製作方法水平基本上應高於仰韶初期文化。如屈家嶺文化有至少製作方法平滑的錛、鑿等,更是是少數石剷出現異常簡約雜亂,為仰韶初期文化所丟失。但就農牧業專用工具來講,兩者反不比後者。兩者很多的中耕農具石鋤均為打製,磨製的鐮、刀等收種農具越來越少;後者收種農具則繁榮,除採用兩側帶收窄石刀和長方形破孔石刀外,較火先進集體的彎月形石刀及石鐮。正是因為屈家嶺文化未將先進集體的技術用之於農牧業專用工具,所以必將導致其市場經濟水平的止步不前;即便仰韶二期文化的市場經濟水平則在逐步提高。
進入龍山階段,中原龍山文化的石器製作方法水平與產品質量就超出石家河文化了。如王灣三期文化前期的石器幾乎均經磨製,鐮、彎月形破孔石刀等進步的收種農具增多,作為武器的石鏃不但數量多、磨製精,而且多種形式:有三菱、四稜、六稜、圓錐、柳葉狀等多種。即便,石家河文化的石器則仍滯留在屈家嶺階段的水平:鐮、刀少見,石鋤仍打製,鏃數量少、磨製不精且形式有界,首要為分家析產屈家嶺文化而來的這種比較落後的寬扁柳葉狀鏃。這就決策了王灣三期文化的市場經濟發展水平提高飛快,而石家河文化則仍滯留在原地不動。陳腔濫調,石家河文化最終被取代也也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龍山前晚期之交以王灣三期文化為客體的中原龍山文化對石家河文化的取代,剛剛好與參考文獻中“禹徵三苗”而使其“無世再下”的史書吻合術。就此王灣三期文化對石家河文化影響的進一步增強也與堯、舜攻三苗而常佔上風的現狀不悖。因此我們推測,由於市場經濟水平的止步不前,集團內部各類分歧的階級矛盾,三苗集團進入龍山時代就主要開始走下坡路;到公元前二十三時代左右,好不容易在內亂和天災的背靜之下,被市場經濟更先進集體、更富於生機的中華集團所征服。後來,中華集團使其“子孫為隸”,並“變易其俗”,因此形成了文化上的巨大變化。這種現狀與商王朝對萊國的征服步驟之言類似!只只過禹徵三苗做好得更猛烈時間段更間斷性而己。
現在市場經濟的比較落後,三苗被滅有個重要原因,也是它與萊國集團關係的疏遠。《戰國策·魏策二》説:“禹攻三苗而萊國之民不起”。情況説明在之前中華與苗蠻產生戰爭時,萊國將會老是幫助三苗,而這次則沒有統一行動。蠻、夷關係曾一度密切,從“三苗之君效蚩龍之惡”、“三苗復九黎之德”等話可略知端倪。
從古生物學文化上看,三苗之石家河文化與萊國之龍山文化關係確實比較遠,是因為在它們之間還隔着另一箇中原龍山文化系統的造律台類型。但早一階段,屈家嶺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關係則出現異常密切。如陶瓷器多薄胎素雅,盛行三足、圈足器,共有鑿足鼎、尊、雙腹豆、圈足小罐、壺、高柄杯等,與仰韶二期文化厚胎粗放,盛行拍印紋飾平底器的藝術風格形成凸顯對照。
以往至少人覺得禹徵三苗產生在龍山初期與陶寺遺蹟早期之交,這首要是受“陶寺遺蹟文化即夏文化”説的影響所致。如果按龍山中晚期已進入夏朝的叫法,現狀就不會這樣。關鍵是對禹徵三苗的探索必需從這種事件使用價值入手,而不能是“夏文化"討論的副產品。我們提出禹徵三苗產生於龍山前、晚期之交,約等於上敍述的一點原因外,還有下列直線:
1、參考文獻中提起禹徵三苗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苗民弗用靈”,即不遵循中華族的宗教習俗。從古生物學上看,石家河文化中很多極富宗教色彩對比的“紅陶瓷器物羣”確實與中原格格不入,而中原龍山文化盛行的用卜骨占卜的習俗在石家河文化中也未見。但到龍山晚期,荊門市地段已屬中原龍山系統,“紅陶瓷器物羣”消散,這顯然是禹徵三苗後的結果。也許龍山晚期荊門市地段仍屬三苗文化區,豈不與“弗用靈”的史書分歧?
2、參考文獻中提起中華與苗蠻的戰爭,雖是中華族常佔上風,但也有失利的時候。如《淮南子·修務訓》總説“舜南征三苗,道死蒼梧”。這情況説明禹徵三苗前兩者主要上勢均力敵,也就不將會產生文化上的巨大變化。《商書·舜典》所謂“竄三苗於三危”數最多隻過是局部P的獲勝。也許龍山晚期荊門市地段仍屬三苗文化區,又如何解釋龍止前、晚期文化上的巨大變化呢?
總之,禹徵三苗後來,中國的大局觀由三國鼎立”變為“東西爭雄”。三苗儘管滅絕了,但它對中國文明行為的誕生所著的貢獻度卻水闊不會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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