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平台理當對充斥的不良信息承擔責任

小鹿情感”APP平台上,有各入駐情感團隊或者公司開設的直播課,其內容涉及脱單、挽回、分離第三者等,學員以幾千到數萬元不等的價格,購買情感導師的服務。但記者調查發現,除了忽悠學員繳費,有些入駐團隊針對平台“15天不滿意退款”的宣傳,設置了專門話術拖延退費。平台上部分導師提供的教程和情感指導中,包括髮布虛假身份及假朋友圈狀態來吸引異性關注,具有典型的PUA不良特徵,有些學習資料中甚至充斥涉黃內容。

本來是為會員提供情感服務的網絡平台,卻存在着不少騙局,甚至充斥着PUA、涉黃信息等不良內容。這既需要人們睜大雙眼,提高防詐騙意識和能力,更需要網絡平台盡到嚴格的審核把關義務剔除不良信息及行為人。

根據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法律和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有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等行為。APP運營者應健全實名制和審核管理機制,對發佈不良信息的,視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也就是説,網絡平台或APP不能以僅提供平台服務作為擋箭牌,而應盡到審查和監管義務,發現有發佈或傳輸違規信息的,應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並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如果這些網絡平台明知或應知系詐騙、涉黃信息而依然不採取有效措施,放任其大肆傳播,既可能構成行政違法,更可能涉嫌犯罪。

那些在網絡平台上以提供服務為由忽悠學員學費的行為,很可能構成詐騙罪。而傳授PUA信息的,則可能構成共同犯罪的教唆犯,或者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至於傳播涉黃信息的行為,則可能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或者傳播淫穢物品罪。已經有很多會員遭遇這些不良信息的侵害,要説網絡平台毫不知情,恐怕任何一個有着基本社會常識的人都不會相信。在流量就是收益的互聯網盈利模式下,網絡平台靠增加點擊量、傳播量來獲取收益的做法可以理解,但不能忘了技術無罪、監管有責的基本原則,任何謀利行為均應遵守法律底線和公序良俗。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相關網絡平台理當找準定位,把法律底線和社會責任放在首位,擔負起應有的審查責任。完善實名制,積極採取技術手段,構建杜絕不良信息的防火牆,至少不充當滋生不良信息的温牀和傳播不良信息的黑色通道。監管部門則應果斷處置不良信息製造者和傳播者,並讓網絡平台為其疏於監管行為買單。

(作者 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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