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美東時間6月4日,晶科能源(JKS.US)宣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佈了一項對該公司有利的最終裁定,認定晶科能源的產品沒有侵犯韓華新能源(HQCL.US)的專利。
據悉,2019年3月,韓華新能源對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REC集團發起ITC第337-TA-1151號調查,指控上述公司侵犯了美國專利第9893215號。
行政法法官在4月份根據詳細的專家證詞分析得出初步裁定,認定晶科能源的產品沒有侵犯韓華新能源的專利。這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於當地時間2020年6月3日發佈的最終裁定是一致的。
晶科能源首席執行官陳康平表示:“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最終裁定,印證了我們從始至終十分清楚的事實:我們的產品沒有侵犯韓華的專利。”
陳康平補充道:“從一開始,我們就認為韓華提起的訴訟在法律和技術上都毫無意義,韓華顯然是在試圖破壞創新,阻攔我們的發展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