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人“拼單”,要先看清使用規則

晨報記者  李曉明

“雙11”來臨,“三件7折”、“四件6折”、“滿300減100”……無論是線上平台還是線下商場都颳起了各種滿減、拼購優惠,刺激了消費者的購物慾望。

對此,消保委提醒,“拼單族”在購物享受優惠的同時,也要警惕暗藏在“拼單”後面的風險。

拼單買包拿不出購物憑證

消費者張先生通過12315反映,其在逛商場時,發現某品牌包包正在搞促銷活動,滿兩件可以打7折,滿三件打6折,當時他看中了一款雙肩揹包,原價是4200元。

因為原價和優惠價相差比較大,為了能夠享受該折扣優惠,張先生聽取了店員的建議,與另一位素不相識的消費者進行了拼單消費,折後總價由另一位消費者通過支付寶支付,張先生的雙肩包原價4200元,打完7折後實際支付2940元,他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了買單的消費者。

等到張先生將雙肩包買回家後,過了幾天覺得該包存在質量問題,就與商家協商要求退貨。對此,商家也同意消費者的退款要求,但要求張先生提供購物憑證和相關個人信息。

然而,因為當時是用另一位顧客的支付寶支付的貨款,張先生也無法聯繫上這名顧客,所以無法提供原始購物憑證。而出於對自己隱私的保護,張先生也不願意提供自己的轉賬記錄和身份信息。最終,商家表示無法對其進行退貨處理。

滿減活動拼單售後有限制

無獨有偶,消費者劉女士在逛商場發現,這裏正在進行“購物滿xx元,立減xx元”的促銷活動。為了享受滿減優惠,她也與他人進行了拼單。

在一家正在搞“每滿399元減200元”的服裝商場,劉女士看中一款標價400多元的毛衫,而此時另一位顧客看好的羽絨服售價為700多元。兩人雖然互不相識,但經過一番商量後,決定合夥消費。因為這樣兩人的消費金額加起來正好超過1200元,可以享受立減600元的優惠。然後兩人按照消費金額比例,分配了這600元的優惠。

但是,衣服買回家後,剛穿了一次發現毛衫掉毛,於是劉女士拿着衣服找到商場,要求退貨,但商場方則表示,因為該商品是參加的滿減活動,如果退貨的話需要一同購買的幾件商品同時退換。但“拼單”消費時,一起拼單的顧客互不相識,就算找到人家也可能不願意退貨,這也讓劉女士後悔不已。

消保委:警惕“拼單”的售後風險

記者發現,對於商家推出的滿減或者疊加優惠,很多消費者為了達到優惠條件,往往選擇與人“拼單”。有些消費者一般是約好友、同事“拼單”,但也有部分消費者為了享受更多的優惠甚至找陌生人“拼單”。看似最終享受到了優惠,但背後卻暗藏風險。

對此,消保委提醒,類似滿減優惠活動均有限制條件,而商家會將其看做是一個打包的訂單,只為消費者出具一張發票。由於“拼單”涉及多個消費者主體,但只有一張購物憑證,在涉及到問題商品的售後問題時,就會很容易出現糾紛。所以消費者要謹慎選擇與他人“拼單”,下單前要看清使用規則,尤其是售後條款,以免自身合法權益受損。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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