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 穆勝
本文核心觀點:
直播電商縮短了供應鏈和需求鏈,併為鏈條注入了“貨找人”的動力,優勢明顯,會是未來的常態。
長遠來看,快手、抖音等流量黑洞還是會以“人”為主,而阿里等電商巨頭還是會以“貨”為主,兩者劃江而治,各有各的玩法。
主播們的商業價值生命週期不超過7年,這也成為了MCN商業價值的天花板。要實現突破,需要做到三點:一是打造IP;二是優化供應鏈管理能力;三是精準定位,將IP價值注入產品,實現店鋪式轉型。
一場成功的直播必須具備主播(人設)、用户(私域)、貨品(過硬)、劇本(合理)四大要素。企業應該建立老闆帶貨、KOL帶貨、日常店播的三層“直播金字塔”。
首先,我們需要回答一個問題——直播電商究竟是一時的風口,還是一個持續的模式?其實,我最近出版的《創造高估值:打造價值型互聯網商業模式》一書已經分析了電商的進化路徑,這個問題的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1、 貨架電商
第一代電商是貨架電商,基礎邏輯是“人找貨”。只不過,互聯網形成的平台讓貨架更大,展示成本更低,讓產品陳列更加有序,更容易被找到。貨架電商最初如火如荼,但隨着玩家增多,流量變得稀缺,成本居高不下。
2、 社交電商
於是,藉助微博、微信等各類社交平台的流量紅利,產生了社交電商。拼購、會員制、社羣模式,都是社交電商的具體形式。但是,隨着社交電商玩家的進入,這種紅利也開始消失。
3、 內容社交電商
隨後,就是今日頭條、抖音、快手、小紅書等同時具備信息流和社交特性的平台崛起。我把這類的平台稱為“流量黑洞”,他們對於流量的吸附能力太強,帶來了新的流量紅利。
這些平台上,商家通過圖文、小視頻等形式的內容來帶貨,讓用户經歷“種草—拔草”的過程,成就了內容社交電商。甚至,各大電商也開始加速佈局內容生態,進入了這場大戰,希望在自己身上長出抖音、快手、小紅書。
4、 直播電商
直播電商實際上是內容社交電商的一種升級。直播是一種“更輕快”和“更交互”的內容形式,顯然也應該有一波流量紅利。其實,直播電商就是“雲擺攤”,因為直播具備了擺攤的一切屬性,叫賣、探討性能、現場議價、現場下單……具體來説,有如下優勢:
需求鏈縮短——用户從看見商品,到決策購買,我把這個叫做“需求鏈”。用户通常是要通過若干環節的影響,如廣告知曉、性能比對、口碑驗證等,才能夠進行決策。但主播以自己的“人設”為支點,以“嚴選”為依託,直接擺攤種草,用户不用在貨架上找貨,上述環節同時完成。
供應鏈縮短——去掉中間商,用户通過主播直連品牌,有更大的讓利空間。除此之外,如果主播集客能力較強,未來還可以形成C2M的反向定製,不僅最大程度放大了規模效應,而且還能夠幾乎實現零庫存。
場景化,貨找人——在供需兩側縮短的鏈條上,直播電商還有個獨特的動力機制。傳統貨架電商都是“人找貨”,而直播電商相當於為用户定製了一個專屬生活方式的Shopping mall,讓他們在特有的場景中沉浸。這種用“貨找人”的方式,也最大程度上觸發了成交可能。
我們可以看看下面這組圖表:藍色的柱子是進店轉化率,也就是看到內容的人有多少會進店;假設是服裝品類,行業基本是10%的下單轉化率,也就是進店後下單的比例;橙色的柱子是購買轉化率,也就看到內容的人有多少會最終下單購買。可以發現,圖文、短視頻、直播帶貨的購買轉化率差距非常明顯,是匕首、手槍和大炮的區別。
表1:不同帶貨形式轉化率對比表,資料來源: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圖1:不同帶貨形式轉化率對比圖,資料來源: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整體來看,技術變革會改變信息的傳播方式,造就新的流量紅利,形成新的商業模式風口,這個邏輯是不會改變的。從這個意義上説,直播會是未來電商的常態。因為,我們看不到技術發展會將直播淘汰的趨勢,更多是看到了在這個形式上強化進階的可能,例如,隨着5G、VR、AR等技術的成熟,直播會有更強的交互性、更豐富的內容呈現。
換個角度,我們也可以看看直播電商本身的發展歷程。我想,這將有助於大家判斷直播電商的發展趨勢(如圖2)。
圖2:直播電商發展歷程,資料來源: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1、 帶貨達人時代(2013-2015)
這個時期,以張大奕、雪梨為首的帶貨達人以圖文形式的內容助推了品牌出貨,也使得如涵等MCN開始成長,這為後來的直播電商崛起奠定了基礎。
2、 頭部主播時代(2016-2018)
2016年是直播元年,更多是主播展示才藝的打賞模式。但蘑菇街的導購基因使其進行了直播電商的試水,隨後阿里、京東快速跟進。
這個時期,阿里做了兩手嘗試,一是將初代帶貨達人張大奕等推向直播間,二是開始聯合MCN,孵化以薇婭和李佳琦為代表的新素人主播。事實證明,兩代帶貨達人的基因不同,在直播電商上的爆發力也不同,後浪很快拍倒了前浪。
這個時期末段,快手也迅速跟進,並憑藉天然的私域流量基因,孵化出辛巴和散打哥等明星主播,成為了淘寶後的第二大直播電商平台。
3、 商家店播時代(2019至今)
2019年是直播電商元年,李佳琦、薇婭、辛巴等人的帶貨成績讓直播電商的模式變得無可置疑。隨後,騰訊、拼多多、抖音也開始入局,直播電商幾乎成為了所有電商和社交平台的標配。具有流量優勢的抖音在這個戰場上居然落後快手,索性一擲千金,以6000萬元簽約了初代網紅羅永浩。
2019年,淘寶將淘寶直播變成了獨立APP,並開始思考如何擺脱對於頭部主播的依賴,以一系列的政策推動品牌商的“店播”成為日常。
可以説,這個舉動推動直播電商進入了2.0時代。依據淘寶公佈的2019年數據,淘寶直播上90%的直播來自商家,10%的直播來自主播/網紅。70%的交易額由商家直播貢獻,30%是主播/網紅帶貨。
我們以“直播電商”、“網紅孵化”和“視頻電商”作為關鍵詞,在天眼查平台搜索到700多家相關的MCN公司。經過逐個辨認分析,去除交叉重複數據,我們共統計出348家與直播電商業務相關的公司,以及在這個統計期裏共發生61筆融資(如圖3)。
從數據上看,淘寶、京東在2016年正式入局直播電商,帶來了MCN增加和投資進入的巔峯,隨後數據回落並穩定在高位,代表行業進入穩定深耕階段,與我們上面談到的趨勢是一致的。
圖3:2008-2020直播電商企業成立數量與融資趨勢,資料來源:天眼查,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直播電商成為風口的背後,還是大平台在力推。那麼,各個平台在這個領域的戰略究竟是什麼呢?
1、 直播三國殺
當前的直播電商裏,淘寶、快手、抖音已經形成了相對穩固的第一梯隊(如表2)。三巨頭中,淘寶是電商巨頭,而快手、抖音則屬於流量黑洞。
表2:直播電商主流玩家基本數據對比表,資料來源:招商證券,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用上述數據結合其他信息,可以發現幾個平台的特點:
淘寶直播在需求側有薇婭、李佳琦等數萬主播,在供給側有完備的供應鏈,在品類上已覆蓋了幾乎所有的生活消費領域。他們用有限的流量(日活、月活),在直播場景中完成了高效轉化,ARPU數據驚人,GMV增長迅猛,後市可期。
快手平台不干預信息分發,社交屬性更濃,具有明顯的私域流量特徵。通過多年深耕,且聚焦下沉市場,形成了獨特的老鐵文化,其頭部主播帶貨力不遜於薇婭、李佳琦,主力產品來自五環外的白牌、工廠店等。但相對其龐大的流量,直播帶貨的轉化率只能説是中等。
抖音平台在快手之後崛起,其殺手鐧是以算法分發信息,信息流屬性更濃,不具備太多的私域流量特徵。這既讓他們在流量上後來居上,也讓他們在直播電商的道路上相對糾結。
其帶貨能力相較其他二者偏弱,直播帶貨轉化率較低,在三國殺中,只能算弟弟。當然,在內容屬性上,抖音偏有趣、潮酷、年輕,與快手有本質的區別,如果處理得當,依然有巨大的商業空間。
2、 流量黑洞電商化
當流量黑洞依賴信息流和社交基因逐漸強勢,他們天然的訴求就是走向流量變現。這樣一來,電商巨頭的用户就將被控制,而電商則變成了貨架。以阿里的電商業務為例,其2019財年廣告收入佔比39%,交易抽傭佔比16%,如果前者被流量黑洞們截留,損失難以想象。
但流量黑洞們在發展直播電商上並非毫無顧忌,他們依然擔心過度的“直播電商化”會破壞平台體驗。抖音在直播電商佈局上的緩慢,正是基於這個考慮。
本年1月,抖音限制了購物車視頻發佈頻次,以粉絲量決定權限大小。2月,又增加了對已經開通電商賬號的門檻要求。我猜測,微信遲遲不上線直播電商,可能也是因為類似的考慮。
而快手上辛巴被封殺就更值得玩味了。有傳是因為辛巴已經自成體系,不僅是培養了一羣2000人左右的主播團隊,還對供應鏈的整合達到了近似壟斷的地位,其完全可能跳出平台,上線獨立的APP。
平台依賴頭部主播,但頭部主播過強也會影響生態平衡,更有反水風險。一般的反水還好,但當頭部主播帶着供應鏈一起反水,從流量損失、經濟損失、示範效應上,是平台不能承受的。
由此看來,抖音、快手這類流量黑洞在發展直播電商上謹小慎微,就非常可以理解了。
3、 電商巨頭直播化
阿里等電商巨頭沒有信息流和社交基因,但意識到這個短板後,都步調一致地走向了建設內容生態。他們是否會被上游截留,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內容本身的吸引力是否能夠強過抖音快手。
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快手和抖音的本行就是打造內容。於是,電商巨頭們想到了“抄近道”——挖角主播。例如,去年,當快手帶貨頁面跳轉到淘寶時,瞬間浮現邀請主播“一鍵入駐”的提示語。這直接導致了兩個平台的激烈衝突,從12月開始,快手小店一度無法添加淘寶的商品。
但這種操作畢竟不是電商巨頭可以依賴的主流作戰方式。電商巨頭的優勢在於供給側,在於採買、品控、履約、服務等圍繞“貨”而不是“人”的事。追逐流量明星,只可能讓部分商家收益,即使有了李佳琦、薇婭這樣的頭部主播,淘寶直播依然無法支撐自己在GMV上的野心。
關鍵還是要形成大直播的場景、資源、生態。
一方面,讓更多的商家入場,讓直播成為一種常態。從2月中旬開始,淘寶直播開始給出了若干扶持政策,如降低商家直播門檻、流量扶持、專業培訓等。
另一方面,大量引入主播資源。利用自己更強的供給側(貨品供應鏈),吸引明星主播來變現流量價值。今年3月,歐陽娜娜入職淘寶,花名娜比,同年5月,劉濤入職聚划算,花名劉一刀,都是類似的操作。
4、 最終,劃江而治的兩種江湖
直播電商的平台都有兩個“死穴”:一是不能批量孵化頭部主播;二是一般主播無法產生足夠的帶貨量。反過來説,做到上述兩點任何一個,平台都可以將生意規模無限放大。快手抖音等流量黑洞在做第一點;阿里等電商巨頭就在做第二點。
最終,快手抖音還是會以人為主,通過孵化網紅鞏固自己在流量上的地位,並將直播作為流量變現的一種可能;而阿里還是會以貨品為主,着力強化自己的供應鏈管理功能,將直播作為出貨的一種可能。
李佳琦、薇婭、辛巴等頭部主播一飛沖天,那麼,他們會是曇花一現嗎?其實,這個問題幾乎等同於“MCN商業模式的天花板有多高”的問題。
1、 主播三大風險
目前看來,主播們的商業前景還是有一定風險的。
第一,所謂的“寵粉”,説到底還是價格殺器,本質上沒有跳出“流量電商”的邏輯。
這種模式是一時的“紅利”,即新的形式引發了流量的遷移,這和電商、團購、會員制、拼購等趨勢帶來的流量紅利並無二致(如圖4)。
圖4:互聯網商業進程中電商的數次流量紅利,資料來源: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這些紅利中,都存在“流量電商的陷阱”:其一,買量成本會越來越高;其二,產品品質沒有本質區別,同質品競爭導致價格越來越低。最後,商品的買量成本上升,價格下降,只有降低產品成本,才能維持利潤空間,而這種操作一旦過界,結果就是假貨。
其實,現在頭部主播的玩法有點類似Groupon,更多是賺品牌的宣傳費用,以現在的坑位費 抽傭,品牌大多不可能賺到錢。
淘寶直播頭部主播的坑位費為5萬以上,一般明星多在萬元以上,稍有影響的主播也在5000以上。據説,快手上更誇張,第一坑為60萬元左右,張二嫂第一坑更達到了130萬元。
當然,也有不要坑位費拿純傭的,但多半效果不好。佣金方面,直播帶貨整個市場水漲船高,普遍在銷售額的20%以上,還有30%的。
第二,為了做出大量出貨的“直播效應”,必須要足夠的低價,但品質沒有保證,最後只能翻車,導致主播人設崩塌。
市場不傻,低價品之所以低價必然有其原因,要“撿漏”是很難的。當然,主播用自己的號召力集客,反向做集採,還是有可能做出低價的,只不過,這種低價總有個盡頭,品牌和主播都要賺錢,用户永遠是最後的受害者。
而在頭部主播稀缺的時代,他們很難拒絕品牌的追逐,容易走入“無限帶貨”的模式,這又會造成品控失焦。
第三,最大的危機在於帶貨達人商業價值的生命週期,從一批前浪興起,到被另一批後浪拍倒,似乎已經成為了規律。
我們參考了網紅榜、帶貨榜、收入榜等榜單的相對排名,整理了一個頭部帶貨達人商業價值的變化軌跡(如圖5)。可以發現,一個帶貨達人從浮現到沉寂基本不超過7年,這個規律至今還無人能夠突破。
以張大奕為例,從2013年開始帶貨,到2015-2016達到巔峯,再到2019年基本就脱離頭部水平了。不是説她沒有商業價值,而是相對以前差距明顯。究其根本,還是因為帶貨達人在內容上的薄弱。帶貨達人的影響力來源於號召力,而號召力來源於IP價值,而IP價值永遠來源於內容。
圖5:頭部帶貨達人商業價值的變化軌跡,資料來源: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相對來説,劉濤、歐陽娜娜等明星殺入這個賽道,其實是更有優勢的,他們頻頻產生內容,也因此有了穩固的粉絲羣體。
2、 三大趨勢
主播們如果想破除商業價值生命週期的“七年之癢”,會走向三個方向:
一是持續輸出內容打造IP,做好對流量的連接。
所以,李佳琦、薇婭頻頻參加綜藝節目,逐漸將自己明星化,力圖“出圈”。最近有評論説李佳琦越來越像藝人,而薇婭越來越像商人。我不這樣認為,薇婭也會逐漸藝人化。
其實,現在李佳琦和薇婭已經具備了一定程度的藝人特徵,他們有超話、有個站、有應援、有接機、有代拍、粉絲之間有拉踩……飯圈已經給他們蓋章認可了。
主播要持續輸出內容,需要做好兩個方面:一是在直播上的風格化,打磨文案、推敲呈現、注入個性……李佳琦讓寵物never進入直播間,強推自己的俚語“Oh my god”,都是這個方向。二是在直播外的一些“藝人化”的呈現,影、視、歌都有可能。
其實,這和聚美優品、京東這類電商最初靠老闆的話題吸引流量是一個道理,企業家炒戀情、當偶像並不可恥,這是商業的需要,他們也是有犧牲的嘛!記住,內容越有吸引力,流量成本越低。
二是以專業團隊的模式做好對於供應鏈的連接。
主播比明星們走得更遠的一步是對於供應鏈的整合,儘管無法完全控制履約和服務,但在採買和品控等環節,還是大有作為的。當然,這就需要主播們明確定位,深耕聚焦品類,並和一定的品牌方建立長期關係,當然,也意味着他們要拒絕一些誘惑。
我在《創造高估值》一書中談到過,無論何種形式獲得流量的電商,最終還是會過渡到供給側的競爭,比拼的還是效率、價格、體驗。直播電商也跳不出這個規律。也就是説,沒有產品端和供應鏈的優勢,沒有向分銷鏈條和用户讓利的空間,這種模式最終會失去核動力。
三是精準定位,將IP價值注入產品,實現店鋪式轉型。
直播電商的意義是主播用自己的人設賦能產品的個性化,並且利用自己的公信力為產品背書。這樣的模式才可以跳出流量電商的怪圈。用我的話來説,就是用個性這把“利刀”切割出不同的客羣,跳出低價競爭。
我們不能説一個大主播什麼貨都可以帶,出現這樣的現象,只能證明行業極不成熟。這樣的模式也只是耗竭性地開發主播的商業價值,讓他們成為了一個“遲早會過時的流量入口”。
這種“化學反應”如何產生,是需要定位的。其實,從幾大主播的帶貨數據來看,這種定位已經出現(如圖6-8)。未來,李佳琦可能是一個絲芙蘭美妝集合店,薇婭可能是一個沃爾瑪百貨超市,辛巴可能是一個屈臣氏,羅永浩可能是一個BrookStone(博斯通)。他們的IP屬性對應了用户羣,對應了未來的商業化方向。
圖6:李佳琦帶貨商品分類數據
圖7:薇婭帶貨商品分類數據
圖8:辛巴帶貨商品分類數據,資料來源: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如果要做到上述三個方面,主播必然需要專業機構的運營支撐。量產孵化主播似乎不太可能,但成為主播加速成長的平台,MCN這類機構還是大有可為的。所以,我們看到謙尋現在大量簽約主播,應該是走的這種路線。
未來的MCN應該是一種典型的S2b2C的商業模式,即他們作為一個平台,在供應鏈、流量、管理等方面賦能小b主播成長。這個商業空間還是很大的,我相信,只要有一兩個機構走出來了,未來資本也會放下觀望,悉數進入。當然,大平台也不會放過這類商業機會,他們也會直投孵化這類MCN。
不少企業對於直播電商等同於“帶貨”,以為找網紅、上直播就能解決銷量問題,這與2013年左右傳統企業“上電商”“上團購”時的熱情如出一轍,但這卻導致他們走入了陷阱。
1、 上直播的四種“場景”
上新宣發——品牌推出新品,需要第一批種子用户來獲得反饋、口碑,此時就可以用直播的模式,這樣聲勢浩大,成本也相對可控。主播對於這類場景非常歡迎,因為品牌商可以將價格壓得很低,把折扣部分算作宣發成本。
刷量衝榜——這種刷量可以獲得對外的認知度和認可度,這和雙11、618刷量沒有什麼區別,與上新宣發也是一個邏輯。
掃尾貨,清庫存——品牌商在這個時候更多是為了盤活庫存、盤活資金,對於成本有極大容忍度,而主播們正需要給粉絲福利,兩者就會一拍即合。
日常店播——這是未來直播電商的主流形式,是不那麼“功利化”的一種出貨形式。
2、 直播成功的四要素
直播成功有四要素,品牌商可以一一對比,確認是否應該啓動一場直播:
(1) 主播
主播起到了連接用户和產品的作用,所以,選擇人設適宜、畫風匹配的主播就變得相當重要。例如,劉濤是難得的有生活感的明星,通過《花兒與少年》和《親愛的客棧》等一系列綜藝節目,在大眾心中成功塑造了“賢妻”形象。她在淘寶開了第一場直播,選品是家居日化品類,交易總額破1.48億,累計觀看人數突破2100萬。
(2) 用户(需求側)
其次要看的,就是主播在直播平台上究竟有沒有私域流量。帶貨能力建立在長期的私域流量基礎上,按照我在《創造高估值》中界定的私域流量“AIE標準”,私域流量必須有可觸達、IP化和耐受性三個特徵,説白了就是忠實粉絲。這些粉絲未必能夠完全支撐出貨目標的,但卻是種子,是帶起出貨節奏的核心流量。
(3) 貨品(供給側)
商家有沒有高效的供應鏈是關鍵,如果產品不過硬,單單希望甩貨,結果一定是商家、主播、平台、用户一起倒黴。直播這種場景相當於把產品放到放大鏡下面,讓一羣用户來交互式地評價、反饋,會極大程度放大產品的問題,很容易對品牌形成負面傷害。羅永浩的玫瑰,李佳琦的不粘鍋都是前車之鑑。
(4) 劇本
就像現在的選秀節目,能夠出道的年輕藝人們在進入選秀訓練營時,就需要拿到自己的劇本,有人是小作精,有人是愛哭鬼,有人是勵志型……所有的劇情走向都是有控制的。控制後的劇情,就是“場域”,即使主播、用户、貨品都沒問題,沒有劇情也無法促成大量成交,是劇情讓一切變得合理。
舉例來説,李佳琦拿到的劇本是温柔男閨蜜為你操心,為你兜底。所以,他的團隊幾乎所有產品自己都先試用,也有專門的售後部門,督促相關商家履約和服務。
顯然,如果四者都成立,那麼就可以跳出前面提到的流量電商的賣貨邏輯。
圖9:直播成功的四要素,資料來源: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3、 品牌商的“直播金字塔”
作為一個品牌商,如何利用好直播電商這個風口?我建議搭建“直播金字塔”。
(1) 老闆帶貨
老闆帶貨起到了形象代言的作用,是塔尖。這個階段還是流量紅利期,老闆們都去帶帶貨是很好的,只要不亂説話,都是有利無害。
這裏不得不談談董明珠。有人説董明珠的帶貨數據65.4億是摻水數據,這就看如何認定模式了。有人説是經銷商在買單;還有人説經銷商是把自己終端訂單擠到直播上,一起造勢,還捲入了找划算的其他用户。前者肯定是“甩貨”或“壓貨”,風險很大,後者則是一個不錯的模式,可以參考。
(2) KOL帶貨
KOL們是企業的戰略聯盟,是塔身。一方面,不要把他們當枴杖,他們帶貨過多,對於企業來説反而是風險,因此,這個部分不能太大。另一方面,在上新、衝榜、去庫存等場景裏,還是需要他們的號召力,因此,這個部分也不能太小。企業一定要記住,自己無法用“老闆帶貨”或“店播”替代掉KOL,你是一類產品,人家是一個店鋪,價值是不同的。
建議企業量力而行,可以找李佳琦、薇婭、辛巴這樣的頭部主播,也可以找一些流量較大的KOL,關鍵是要符合上述的“四要素”。還有,就是要進行長期合作,讓主播的IP和產品能產生“化學反應”,且需要把用户精準地導入品牌的私域。
(3) 日常店播
商家店播已經成為市面上直播的主流,是金字塔的塔基。這裏的主播和用户都是在私域的,場景可以極度定製化。從長久來看,大量品牌商應該多花精力做店鋪日播,將傳統的銷售場景升級到“直播 ”。
圖10:品牌商的直播金字塔,資料來源:穆勝企業管理諮詢事務所
各位朋友,直播電商已經是互聯網商業世界裏不容迴避的趨勢,但無論作為平台、主播、MCN、還是品牌商,都應該用心理解這個生態江湖,抓住“紅利”,而不應該簡單把它看做一個誰都可以輕易上手的工具,踩入“陷阱”。互聯網商業世界從不簡單,簡單的是那些追漲殺跌的“功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