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協發佈“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通過對10月20日至11月15日期間相關消費維權情況進行網絡大數據輿情分析,發現今年“雙11”促銷活動期間消費負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帶貨、不合理規則兩個方面,並點名汪涵、李雪琴直播帶貨“翻車”和李佳琦直播間“買完不讓換”等。
“直播”,可以説是2020年度最火的關鍵詞之一,中國在線直播行業用户規模今年有望達到5.26億人。在直播幾乎成為“賣貨標配”的今天,行業的亂象也不容忽視:有些主播誇大其詞、貨不對板;有些主播“流量造假”、疑似刷單;更有一部分商家只顧着聚流量、擴銷量,售後服務遲遲跟不上。
頭部主播動輒帶貨10多億元的光環,造就了“萬物皆可帶,全民皆可播”的紅火。然而,不是每個商家和產品都能在直播中迎風起飛,賺得盆滿缽滿,利益驅動下的市場難免會有亂象。邊看視頻邊下單的消費體驗讓“剁手”變得更加有趣,但跟着主播“買買買”並非毫無風險,問題產品退貨難、維權難成為直播經濟的短板。
直播再火,也不能讓消費者的“心動”變為“心痛”。近日,某平台的頭部主播團隊在直播間銷售的即食燕窩疑似糖水一事持續發酵。相關人士在產品檢測後提出了進一步的質疑。儘管事情的真相尚待進一步核實,但是如果只顧眼前利益,罔顧消費者權益,這樣的短視行為最終只會害人害己。
在今年“雙11”前夕,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網絡直播侵害消費者權益類型化研究》報告,梳理了7種直播帶貨的“坑”,其中就包括虛假宣傳、退換貨難等。在“雙11”這樣的年度購物狂歡之前發佈這樣的報告,讓消費者懂得如何辨別“坑”、懂得“繞着走”“躲着走”,固然是一份温情的善意,但監管部門面對這樣的“坑”恰恰需要“迎着走”,走在消費者的消費體驗前面,如此才能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此次“隔空喊話”幾位頭部主播,正顯示出官方的鮮明態度:流量高地絕不是法外之地,直播裏的“坑”必須用法律、用嚴厲的查處等手段一一填埋。
風頭正勁的直播帶貨,正在經歷一輪迅速祛魅的過程。從平台備案許可到主播實名認證,從建立審核制度到出台《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一個更為規範、更為健康的行業秩序正逐步形成。流量並非“原罪”,相反它可以是成就事業、造福消費者的載舟之水。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如何用好流量,這是所有主播都需要上好的一堂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