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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交易新規:收集消費者敏感信息須逐項取得同意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科技

三言財經 3月16日消息,3月15日,市場監管總局出台《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負責人表示,針對部分網絡平台、經營者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問題,《辦法》設置了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條款。要求經營者在收集、使用個人生物特徵、醫療健康、金融賬户、個人行蹤等敏感信息時,必須逐項取得消費者同意。針對經營者尤其大型平台企業與自身關聯主體之間共用個人信息的問題,規定經營者未經被收集者授權同意,不得向包括關聯方在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