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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管理短視頻創作要分類施策,避免“寒蟬效應”

由 南門語山 發佈於 科技

圖片來源:Pixabay

新京報訊(記者 王春蕊)短視頻豐富了我們的生活,但同時短視頻可能存在的侵權現象也不容忽視。近期,70多家影視視頻公司、行業協會和500多名藝人,共同呼籲保護影視版權,對短視頻平台推進版權內容合規管理。

對此,4月27日,新京智庫舉辦主題為“視頻版權該如何保護”的線上研討會。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劉維表示,平台很難判斷影視作品的搬運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他建議,可以通過調研方式,整理出不同類型的搬運行為,進行分類施策。

調研短視頻搬運行為類型分類施策

劉維表示,短視頻合理使用涉及是要做封閉性解讀還是開放性解讀的問題。

從字面解讀,合理使用目前確實只能做封閉解讀。但劉維強調,合理使用制度主要是一個利益平衡機制,為了平衡創作者與傳播者之間的利益而所設定的平衡機制。

如果狹隘地把合理使用界定為封閉型規定,合理使用可能就沒有辦法適應將來不斷產生的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同樣,在制定法規時列舉新類型的難度會非常大。新情況總是在不斷產生,制定的規則總是存在滯後性。

因此,劉維認為,這時候是不是應該做一種解讀,使司法裁判有一定的裁量空間,這樣能夠繼續按照以前的做法,根據三步檢驗法或者四要素分析方法,判斷一些新情況是否屬於合理使用範圍。這樣既能照顧到法律目前的規定,又能符合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本意。

對於影視作品搬運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的問題,劉維認為,這個問題確實很難判斷。搬運行為形態很複雜,不能絕對地認為,搬運行為一定構成合理使用,或者一定不構成合理使用。這主要是因為具體的場景或者具體的變量因素比較大。

劉維建議,版權管理部門可以對當前業界的搬運現象進行充分調研,整理出不同類型的行為,再進行分類施策。

在劉維看來,目前的搬運行為按照轉化程度的高低可以分為三類:一是把60分鐘的長視頻進行剪切,切成4分鐘或者3分鐘;二是剪輯視頻時,增添一些新元素或轉換性元素;三是純粹戲仿。

劉維表示,第一種“切運”行為構成侵權行為的可能性非常大。第三種純粹戲仿的行為構成合理使用的可能性非常大,不能説創作者侵權。而第二種則比較複雜,轉換行為的轉化程度究竟有多高,二次創作成分有多少?這些都是需要謹慎對待的。

通過標準和技術手段管控侵權行為

針對構成侵權可能性比較大的情況,劉維提出三個建議。一是國家版權部門可以協調版權人和作品使用人之間架設高效率的橋樑;國家版權部門還可以明確視聽作品的付費程序和付費標準,包括音樂、頭像、文字、字體等權利人分散的難題,通過協調各方制定出相應的標準,方便付費、授權。

二是頭部的短視頻平台可以採取更為成熟的過濾技術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西方國家的很多大型平台都已經採取了諸如區塊鏈等過濾技術,我國的很多公司也在採用。這説明技術已經比較成熟。因此,通過採取技術和管理上的措施,能夠防止用户上傳這類視頻。

“但是這個行為並不會改變平台的操作,因為事前和普遍的管控義務基本規則沒有改變,”劉維説,只是對於重複侵權的視頻,可以適當地進行傾斜,採取更有效的措施。在日本,如果平台不禁止,法院可以判定平台沒有盡到應盡責任。

另外,平台還可以提升用户版權意識,平台可以擬定平台規則,比如針對短視頻創作,平台可以引導用户在創作過程中,怎樣使用字體、圖片、音樂和電影,進而慢慢地提升短視頻創作用户的版權意識。

三是司法裁判機構可以通過一些典型案件的裁判,適當地提升短視頻平台的注意標準。特別是,敦促短視頻平台針對明顯侵權、重複侵權的用户,採取更為充分有效的管理措施。

劉維表示,二次創作問題很複雜,場景比較多元,轉化程度也有高低之分,很難一概而論。特別是針對第三種情形,構成合理使用性的可能性巨大。如果行政機構和平台干預過多,就會造成寒蟬效應,影響創作自由。

編輯:柯鋭、張笑緣

校對:李銘 記者:王春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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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