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在線消息:北京時間9月19日,據最新的天眼查信息顯示,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長劉淑青獲得了一條新的高消費限制令,主要的原因是劉淑青在擔任樂視網法定代表人期間,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樂視網劉淑青被限制高消費 皆因未履行相關義務
發出高消費限制令的法院為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這家法院於2020年07月28日立案執行申請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雲南省分公司申請執行你單位合同糾紛一案,因樂視網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樂視網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樂視網及樂視網法定代表人劉淑青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此前樂視網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欺詐發行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樂視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並對樂視網責處以募集資金百分之五即2.4億元罰款。
樂視網劉淑青被限制高消費 皆因未履行相關義務
2020年7月20日,樂視網發佈《關於整理期結束及摘牌暨後續有關事項安排的公告》,宣佈樂視網終止上市及摘牌日期為2020年7月21日。樂視股票將在2020年9月21日前 (含9月21日)開始在股份轉讓系統轉讓。
(本文圖片來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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