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8月11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消息,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起草了《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辦法》提出,鼓勵汽車整車生產企業通過售後服務體系回收舊機動車零部件用於再製造。鼓勵專業化舊件回收公司從維修渠道為再製造企業提供符合要求的舊件。
《辦法》明確,“再製造”是指符合國家再製造標準,即對功能性損壞或技術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舊汽車零部件,進行專業化修復或升級改造,使其質量特性和安全環保性能不低於原型新品的過程。
《辦法》提出,通過第三方再製造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再製造企業,可以向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收購報廢汽車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以下統稱“五大總成”)部件,回收的種類應與本企業通過認證體系的零部件類型相一致。不得回收尾氣後處理裝置進行再製造,回收排放控制關鍵部件進行再製造的應符合國家排放控制標準要求。不得通過市場貿易商的途徑回收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部件。
再製造企業應當將收購的報廢汽車“五大總成”部件用於本企業的再製造,不得進行轉賣;未用於本企業再製造的部分,應作為廢材料交售給冶煉或破碎企業。
《辦法》要求,再製造企業應當保證所生產銷售的再製造產品具備與原型新品同樣的質量特性,出廠時進行與原型新品同樣的檢驗檢測。再製造產品的安全標準應不低於國家對機動車維修配件的要求。
(編輯:郭澤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