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一季度消費投訴分析報告出爐 質量問題仍居投訴首位

4月2日,記者從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獲悉,2021年第一季度,四川省各級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1623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435.89萬元,其中因經營者有欺詐行為消費者獲得加倍賠償金額4.40萬元。全省各級消委組織接受消費者諮詢3.60萬人次。

全省第一季度消費投訴分析報告出爐 質量問題仍居投訴首位

在2021年第一季度的消費者投訴案件中,涉及質量問題方面的投訴案件4361件,佔總量的37.52%;售後服務問題1906件,佔16.40%;合同問題1626件,佔13.99%;虛假宣傳問題1142件,佔9.83%;價格問題1050件,佔9.03%;安全問題554件,佔4.77%;假冒問題234件,佔2.01%;計量問題177件,佔1.52%;人格尊嚴問題79件,佔0.68%;其他問題494件,佔4.25%。

全省第一季度消費投訴分析報告出爐 質量問題仍居投訴首位

從統計數據來看,商品、服務的質量問題仍居投訴總量之首,成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方面,但與上年同期相比,價格方面的投訴下降趨勢最為明顯,售後服務、質量和虛假宣傳的投訴比例上升幅度較大。

銷售服務存瑕疵,霧裏看花意難明。

銷售服務貫穿消費的整個過程,它既是消費者瞭解商品或服務真實信息的第一窗口,又是消費者感知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流程是否規範最直接的方式。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宣傳和實際接受的商品或服務不一致;二是經營者隱瞞重要信息或者故意告知消費者虛假信息;三是銷售服務過程不規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例如:2021年1月27日,自貢市自流井區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五星街分會接到消費者袁女士投訴,稱她於2021年1月27日在某購物廣場逛街,看到有商家在免費發放禮品,同時宣傳免費領取學習機,袁女士心想家裏小孩可以用來學習,便向商家瞭解情況,商家一直稱不需支付費用,於是袁女士便領取了一台,但是領取過後商家卻讓她充值2499元學習卡才能使用,袁女士只好向商家支付了2499元。事後,消費者覺得商家誘導消費,遂向五星街分會投訴,希望幫助其維權。經調查,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商家在進行宣傳時未將商品真實情況進行全面告知,未告知消費者免費領取學習機之後要充值付費才能正常學習這一重要信息,導致消費者聽取片面的信息做出決定,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經調解,商家退還消費者全款2499元。

美容健身生亂象,為美不成反糟心。

如今為了追求更高品質的生活,美容健身的需求強烈,許多消費者成為美容卡、健身卡的“辦卡”大軍。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一是“一對一”服務,工作人員更換頻繁,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二是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能達到所宣傳的效果;三是低價吸引消費者充值,停業或轉讓;四是吸取資金,跑路。

例如:2021年3月5日,四川省涼山州會東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接到消費者投訴,稱2020年在某美容會所購買的私人訂製塑身衣,價格為8950.00元,美容會所承諾有瘦身效果,6個月定型,無效退款,還製作了“後天造成之身材缺陷矯正分析表”和“售後數據複測表”。消費者認為最想瘦的肚子沒有達到瘦的效果,要求美容會所退款無果,遂請會東縣消委幫忙維權。經調查,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消費者購買前已經明確表示最想瘦的地方是肚子,使用塑身衣後肚子的地方數據無變化,導致主要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但消費者其他數據有變化,達到了效果,不能認為塑身衣是全然無效。經調解,美容會所退還消費者4475.00元作為補償。

質量問題成“頑疾”,售後服務需跟進。

質量是產品和服務的生命線,售後服務與質量慼慼相關,然而部分經營者在售後服務過程中逃避、拖延、拒絕履行相關義務,引發消費投訴。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商家不按三包規定進行售後服務;二經營者將質量問題歸結為人為損壞等情況,拒絕提供三包服務;三是因經營者自身原因,產品修理時間過長。

例如:2021年1月8日,消費者呂女士在成都某4S店購買了一輛小汽車,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該車在2月6日駐車後出現滑坡溜車問題,2月8日消費者前往4S店維修後,該車輛於2月14日再次出現相同問題,併發生交通事故。消費者遂向成都市高新區消協投訴。經調查,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經調解,消費爭議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一是4S店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全套駐車剎車;二是在維修期間,4S店給予消費者2000元現金和3年常規保養作為補償;三是消費者取車後再出現滑坡現象,4S店承諾退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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