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足協今天在上海召開“2020中國足球職業聯賽專項治理工作會議”。會上,中國足協公佈了有關各級職業聯賽的一系列新規定。
一,支出總額限制:
中超俱樂部單個財政年度總支出不得超過6億元人民幣;中甲俱樂部單個財政年度總支出不得超出2億元人民幣;中乙俱樂部單個財政年度總支出不得超出5000萬人民幣。
俱樂部單個財政年度總支出超出限額不高於20%的,將被扣除聯賽積分6分;超出限額高於20%但不高於40%的,將被扣除聯賽積分12分;以此類推。聯賽扣分最多不超過24分,並將在審查報告簽發年度的賽季執行。
二,中超球員限薪:
國內球員薪酬不超過税前500萬人民幣,U21不超税前30萬人民幣,外籍球員不超税前300萬歐元。外籍球員單賽季總薪酬不得超過1000萬歐元。
另外,按照新規中超俱樂部的獎金限額為:中超和足協盃贏球獎300萬元,平球獎100萬元;亞冠贏球獎600萬元,平球獎200萬元。此外,俱樂部每賽季可設立不超過1000萬人民幣的機動獎金,自行決定如何使用,機動獎金納入俱樂部支出限額。
本土球員集體薪酬超出限額,將被扣除聯賽積分9分。外籍球員薪酬超支的,將扣除9個積分。同時違反規定的將累計處罰。贏球獎金違規的每次扣除3個積分。
如果在賽季中發現薪酬違規的,將被禁賽24個月。球員未按照要求申報額外收入的,一經查出,將處以1-5倍罰金,還會被追加停賽。
三,俱樂部中性名稱:
俱樂部註冊官方名稱規範:行政區域+俱樂部名稱+足球俱樂部+企業組織形式;俱樂部名稱不能超過4個漢字;
俱樂部報名簡稱或球隊名稱規範:行政區域+俱樂部名稱;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名稱,不得使用非漢字。
這也就意味着北京國安、山東魯能、廣州恆大等俱樂部將要改名。
熱門入籍球員候選:特謝拉
四,入籍球員薪酬
根據新規,各俱樂部可自行選擇本俱樂部的入籍球員按照國內球員或外籍球員標準執行相應的薪酬限額(包括球員個人薪酬限額、國內球員平均薪酬限額或外籍球員薪酬總額),並在中國足協或中國足協授權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