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決定維持對原產於日、新、韓等地進口丙酮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佈於: 財經2020-06-12標籤: 傾銷措施對原產於商務部原產商務部6月5日發佈2020年第13號公告,決定依據期終複審調查結果,自2020年6月8日起對原產於日本、新加坡、韓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丙酮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5年。據悉,商務部於2008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