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檢察依法起訴以黃某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發佈於: 綜合2020-06-14標籤: 犯罪案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告人黃某 6月11日,新昌縣檢察院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等7項罪名,依法對黃某龍、宋某慶、黃某超等1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1年,被告人黃某龍在嵊州市三江街道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