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時期的刺史,是什麼官職?
公元前106年,武帝下詔劃分全國為十三州部,即冀州、青州、兗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幷州、交州、司州等十三州,每州為一監察區設刺史。《漢書.武帝紀》載“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自此刺
公元前106年,武帝下詔劃分全國為十三州部,即冀州、青州、兗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幷州、交州、司州等十三州,每州為一監察區設刺史。《漢書.武帝紀》載“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自此刺
刺史制度的形成提到漢朝的政治制度,我們第一想到的就是“漢承秦制”。刺史制度亦是如此,他作為中央對地方所實行的監察制度之一,可追溯至秦朝的監御史制度。秦朝在統一天下後,為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廢除了擁有
"孝先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至於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也"。——《漢書·宣帝紀》 提到漢朝,人們或許最先會想到是漢高祖劉邦篳
衞青和霍去病,都是西漢頂天立地的將軍,在抗擊匈奴的戰役中,立下了不世之功,也成就了劉徹,這位漢武大帝的美名。那麼,這兩個人作戰上誰更厲害呢?其實,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角度和立場不同,其結果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