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制止網絡欺凌發佈於: 綜合2020-10-15標籤: 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欺凌網絡行為時政【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制止網絡欺凌】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三次審議稿強化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保護責任,明確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