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鐵殺人魔被槍決 從小立志殺人原因是什麼
台北地鐵殺人魔被槍決,從小立志殺人原因是什麼?在台北的兇手在殺完人時竟然揚言自己自己殺完人後十分痛快,並且稱自己從小變立志殺人實在是太可惡了。
台北地鐵殺人魔被槍決 從小立志殺人原因是什麼
因為台灣《中時電子報》今(10日)晚報道稱,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隨機殺人案的兇手鄭捷,已於今晚8時50分左右伏法,用自己的一條性命償還血債,洗滌雙手的血腥。
2014年5月21日,鄭捷帶着鋒利的水果刀,在台北捷運最長站距的板南線龍山寺站與江翠站之間,以平均6.8秒殺害一人速度,犯下台灣捷運史上最血腥的殺人案,造成4死22傷重大慘劇。
據台媒報道,鄭捷被警員與民眾圍捕當場落網,當時他口出狂言:
“殺完人很舒坦!”,稱自己小學時被兩名女同學欺負,立志殺人報復,長大後找不到兩人,且覺得日子苦但沒勇氣自殺,才選在密閉車廂內快速大量殺人,“就是想被判死刑”。
鄭捷案纏訟兩年,從一審起均遭判死刑,儘管辯護律師對鄭捷的精神鑑定結果有異議,但台灣“最高法院”仍於4月22日判決鄭捷死刑定案,鄭捷也在定案18天后伏法,創下死囚定案後執行最快速度。
據指出,鄭捷疑似在8時47分先被法警開一槍,法醫檢驗發現他尚未斷氣,旋又在50分補開一槍,“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稍後在記者會中公佈,鄭捷3槍伏法。
另外,鄭捷在晚間8時以後才被槍決,相當罕見。台當局“法務部”今日僅執行鄭捷一人死刑,針對性也相當強。鄭捷此前並未同意捐贈器官,因此在執行後旋被送至板橋殯儀館。
對於鄭捷的伏法,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今晚在facebook發文表示,即便是死刑犯伏法,許多事情依然無法挽回。我們可以檢討公共環境安全,可以反思整體社會結構、教育問題,反省我們應該負起的責任。但殺人犯賠不起被害者被剝奪的人生,我們任何人也沒有權力,代替家屬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