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死刑現場 藥家鑫事件真相揭秘

    藥家鑫事件是指2010年10月20日藥家鑫駕車撞人後又將傷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後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時再次撞傷行人的事件。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藥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從西安長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當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外西北角學府大道時,撞上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張妙,後藥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怕張妙看到其車牌號,以後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之惡念,遂轉身從車內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殺人後,被告人藥家鑫駕車逃離現場,當車行至郭杜十字時再次將兩情侶撞傷,此時,想要逃逸藥家鑫被羣眾抓到派出所,但是因為事情不大,而警察並不知他之前也撞到人並將其殺死的事情,所以通過一番調節就釋放了。

    後來經過路人舉報張妙的家人才知道她已經不在了,10月22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藥家鑫抓獲。專案組民警透露,經審訊,藥家鑫起初沒有供述自己撞傷人持刀殺人的犯罪事實。直到10月23日,當其父母再次帶他到專案組後,經進一步審查,藥家鑫這才交待了自己於10月20日晚將受害人張妙撞倒後又殺害的犯罪事實。

藥家鑫死刑現場圖片

 

    據疑犯藥家鑫供述:案發當晚11時許,自己駕駛棗紅色自家的雪佛蘭科魯茲轎車前往事發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時將正在騎電動車同向行駛的女子撞倒。“我擔心受害人記住我的車牌號碼。”藥家鑫向警方稱,自己遂下車用攜帶的一把單刃切肉刀又連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後駕車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藥家鑫被長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經長安檢察機關批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疑犯藥家鑫被依法逮捕。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了公訴。

    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開車撞傷人後又連刺數刀致對方死亡一 案,於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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