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違不罰"第一批清單將於4月1日施行

  □ 本報記者 蔡巖紅

  税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在今天國新辦舉行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税收徵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佈會上介紹,近日將公佈第一批包括10項內容的全國統一税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涉税事項清單,第一批清單將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

  “首違不罰”是各地在税收執法中進行的一個探索,一經推出就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國家税務總局總經濟師王道樹介紹,《意見》提出要“精確執法”,在這方面税務部門主要是從兩個方面來着手。

  首先對納税人和繳費人來講,税收執法工作面廣、量大,一頭連着政府,一頭連着廣大羣眾,直接關係人民羣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税收法治的信心。《意見》要求優化税務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説服教育、約談提醒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堅決防止粗放式、選擇性、一刀切的執法。提出要準確把握一般涉税違法與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處置、罰當其責。同時,要求在税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制度。近年來,税務部門積極開展“首違不罰”探索實踐,在吸收了包括税務部門在內的各個行政機關的實踐經驗基礎上,在今年年初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對“首違不罰”作出了明確規定。近日税務總局將公佈第一批包括10項內容的全國統一税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涉税事項清單。如,納税人未按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納税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等。第一批清單將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續還將繼續發佈其他“首違不罰”涉税事項。

  另一方面,貫徹《意見》提出的推進“精確執法”。税務總局一直高度重視規範執法,很早就提出“最大限度規範税務人”,嚴格規範税務人員的執法行為,切實維護納税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意見》就税務部門堅持依法依規徵税收費,堅決防止落實税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徵收“過頭税費”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只有做到監督有力才能防止執法隨意。《意見》要求,在2022年基本構建起全面覆蓋、全程防控、全員有責的税務執法風險信息化內控監督體系,並對加大重大税務違法案件“一案雙查”的力度作出部署,要求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出2023年基本建成税務執法質量智能控制體系的目標,不斷完善相關工作規範,持續健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

  此外,對違法犯罪者的嚴厲打擊就是對守法者的最好保護。自2018年8月以來,税務總局聯合公安部、海關總署、人民銀行組織開展打擊虛開騙税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假企業”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税、“假申報”騙取税費優惠的“三假”等違法犯罪行為。

  税務總局總審計師饒立新介紹,截至今年2月底,全國累計查處“三假”企業36萬户,挽回税款損失875億元,挽回出口退税損失292億元;配合公安機關對兩萬餘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專項行動震懾下主動投案自首。特別是針對利用電子發票實施虛開發票這樣新的違法犯罪行為,税務部門一直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堅決做到“零容忍”“露頭就打”,讓違法者止、將犯罪者罰。

  《意見》提出,深入推進精準監管,建設税務監管新體系,在保障國家税收安全的同時,為合法經營企業提供更加公平優質的税收營商環境。税務部門將充分發揮税收大數據作用,對發票開具、使用等進行全環節即時驗證和監控,實現對虛開騙税等違法犯罪行為懲處從事後打擊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

  本報北京3月29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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