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消息,就“中國對澳大利亞輸華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税”一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峯當日表示,商務部嚴格依照相關法律進行立案、調查,採取相關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的合法權利。歡迎包括澳方在內的各利害關係方依法繼續參與後續調查程序。
資料圖: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峯 中新社記者 趙雋 攝
在今日(3日)商務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商務部上週五公佈,自11月28日起對澳大利亞輸華葡萄酒徵收臨時反傾銷税,請問這些措施將持續至什麼時候?澳大利亞貿易部長伯明翰表示,這種做法違背了中澳FTA以及WTO規則。此前,堪培拉方面還稱可能會向WTO尋求仲裁。請問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高峯迴應稱,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申請,2020年8月18日,商務部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傾銷調查,並於2020年11月27日作出初裁,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通常情況下,臨時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為自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中方調查機關將按照法律程序,對本案繼續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終裁,確定最終反傾銷措施。
高峯表示,在本案中,商務部嚴格依照相關法律進行立案、調查,採取相關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的合法權利。我們歡迎包括澳方在內的各利害關係方依法繼續參與後續調查程序。
內容來自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