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買不買保險已經不是問題,買什麼保險以及買多少開始成為人們更為關心的問題。五花八門的保險產品足以把消費者弄得暈頭轉向,連身在保險行業的我,也經常聽到一些新興的保險產品(不打高爾夫的你,可能就沒有聽説過高爾夫一桿進洞保險),需要不斷地學習瞭解。
不過追根溯源,保險無非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別(保險法第 95 條)。在這兩個大的項目下,再細分出小類別。
一、財產保險
1、 財產損失保險常見的有:車輛損失保險、家庭財產損失綜合保險、企業財產損失綜合保險。頻繁使用航空交通的人士專門提供的『航空延誤綜合損失保險』,就屬於財產損失保險。
2、 責任保險,是針對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法律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最為常見的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俗稱交強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俗稱三者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俗稱座位險,因為是按座位數售賣)。律師們最近較為關注的訴訟保全險,也屬於責任保險。
3、 信用保險,是以債務人的信用為標的的保險,經常用於國際貿易的應收賬款回收風險管理。
4、 保證保險,是一種具有擔保性質的保險,例如個人貸款信用保證保險、僱員忠誠保證保險。
二、人身保險
1、 人壽保險:這是以被保險人生命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例如壽險就是以被保險人死亡作為給付保險金條件,兩全保險是以在保險期內死亡或保險滿期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在絕大多數的保險產品中,人壽保險通常以主險的形式出現。
2、 意外傷害保險:以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傷殘或就診而給付保險金的保險。通常身故賠付是定額保險,傷殘會根據傷殘等級按比例賠付,意外醫療險會扣除一定免賠額後,根據實際發生費用來賠付(需要提供發票和清單)。
3、 健康保險:健康保險又可細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護理保險。例如常見的重大疾病保險即屬疾病保險,它根據被保險人所患疾病的種類及診斷結果來決定是否賠付。醫療險分為報銷型和津貼型,前者需要提供費用發票和清單,後者無須這些資料。護理險目前在市面上不是特別流行。
由於保險法第 95 條的分業經營限制,保險公司也根據經營範圍分為人身險保險公司和財產險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