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7月28日電 (記者孫紅麗)28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今年上半年11大投訴熱點及典型案例。其中,校外培訓因為問題多成為投訴重點之一,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消費者在購買培訓服務前應詳查合同內容,關注課程設置、師資要求、違約責任、退費規則等重要條款。
另外,中國消費者協會還建議,簽約時,不要提前預交大量費用,防止培訓機構停業或破產時面臨退費風險。對於培訓機構提出的“學費貸”“培訓貸”,消費者要充分了解金融產品的詳細情況和相關風險,明確約定還款利率、手續費、解約條件等,避免出現培訓服務解除仍需還貸的情況。
今年上半年,國家有關部門大力開展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整頓工作,部分違規、不合格培訓機構被行政處罰甚至被取締,促進了行業健康發展。
“但消費者投訴依然突出。”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出,主要問題有:一是培訓期間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學員人身傷害;二是虛假宣傳問題,如直播培訓虛假宣傳、學區房虛假宣傳、師資力量虛假宣傳等;三是有些培訓機構誘導消費者通過私人轉賬形式繳費,發生糾紛索賠困難;四是培訓機構資質不健全或者超範圍經營;五是一些消費者報名時受培訓機構人員誘導申請培訓貸,因各種原因解除培訓合同後,消費者仍需還貸;六是一些校外培訓機構收取大量預付費,後因經營不善、資金鍊斷裂導致關門停業,消費者退費困難。
例如,2021年4月20日,重慶某高校638名在讀大學生集體投訴重慶某藝術培訓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約定,要求退款。消費者投訴稱:該培訓公司對外宣傳,受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委託可以幫助消費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消費者需一次性繳納106元。交費後,已報名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的消費者多次被該公司以測試受疫情影響延期的虛假信息誤導,遲遲未能等到考試通知。後經多方瞭解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從未委託第三方開展報名、培訓教育工作,該培訓公司根本就不具備組織普通話水平測試的資格。隨後,消費者向重慶市萬州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進行了投訴。萬州區消委會及時與區市場監管局聯繫並展開調查。經調查,該企業沒有辦學資格,屬於超範圍經營。萬州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消委會聯合約談企業法人,責令其整改並及時退還消費者報名款。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額退款370人,共計退款20720元。
又如,2021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消保委接到一起直播培訓羣體投訴,一家登記註冊名為“杭州網紅推手科技有限公司”的機構租用位於瑞安市的廠房進行直播培訓,消費者在沒有簽訂任何合同的情況下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該機構交費1萬元至10萬元不等,不久後該機構就玩起了失蹤,捲款跑路。
再如,2021年上半年,多名消費者向廣東省佛山市消費者委員會反映其在2020年為小孩在佛山市棒棒堂培訓中心報名了興趣班,在2020年國慶節後,該培訓中心以各種理由拖延開課。到了2020年10月中旬,消費者得知該培訓中心已大門緊鎖,門口張貼物業拖欠租金的通知。但大部分消費者只上了一兩節體驗課,甚至一節課也沒上,在多次聯繫興趣班負責人無果後,消費者投訴至佛山市消委會。由於聯繫不上培訓中心法定代表人,佛山市消委會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並指派佛山市消委會律師顧問團律師免費提供法律諮詢、代理訴訟。2021年5月12日,針對佛山市消委會首宗支持預付式消費服務糾紛集體訴訟一案,南海區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程序作出終審判決,判決解除消費者與佛山市棒棒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之間的教育培訓合同關係,棒棒堂公司向消費者退還剩餘培訓費,該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林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