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解救遊離於刑罰和教育外的問題少年:賞識教育,有效矯治

怎樣解救遊離於刑罰和教育外的問題少年:賞識教育,有效矯治

東莞啓智學校啓航分校的學生在上課。 受訪者供圖新華每日電訊9月21日消息,因偷竊被送入專門學校的第二天,16歲的少年小都悄悄拆下牀上的被單,打算翻越高牆逃跑。還沒來得及行動,早已看穿一切的老師把他帶回了宿舍。

等待他的不是一頓訓斥,而是一次推心置腹的談話。老師的悉心教導,讓他覺得這個學校“也不賴”。

接下來的半個月裏,他漸漸適應了這裏的生活,認字、看書、打球,還在疊被子的比賽中獲得了第一名。

位於廣東省東莞市松山湖附近的東莞啓智學校啓航分校,剛剛成立兩個多月,便引來諸多關注。不同於一般學校,這裏招收的是一羣特殊的孩子--罪錯未成年人。這樣的公辦學校,不僅在廣東是首家,在全國也不多見。

不久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進行審議期間,提出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教育。特殊的學校,特殊的教育方式,如何將這羣特殊的罪錯少年引入正軌?啓航學校進行了探索,同時也面臨着亟待解決的困惑。

從“逍遙法外”到懸崖勒馬

高高的圍牆,教學樓上裝有欄杆,教師宿舍“夾”在學生宿舍中間,並裝有單向透視玻璃,方便老師隨時察看學生宿舍的情況。隨處可見的防護措施,顯示出這所學校的不同。

這是廣東省首個公辦罪錯未成年人犯罪學校。學校專門招收已滿12週歲、未滿18週歲的罪錯未成年人。其中包括:未滿16週歲、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不逮捕、不起訴、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法院判處非監禁刑、且不符合社區矯正適用條件的。

上述三類人員户籍或學籍在東莞,或者監護人在東莞工作、居住,經監護人委託申請同意後,可進入專門學校學習。此外,無法查明户籍以及監護人信息,無法送回原籍,或是送返原籍,來東莞再次作案被查獲的,經民政部門委託申請也可入讀。

學生在校學習時限一般為3至6個月,最長不超過3年。監護人可以到學校探望孩子。

罪錯未成年人,是司法的邊緣點、公安的無奈點、教育的缺失點和家庭的刺痛點。

在大量受刑事責任年齡限制、無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裏,由於沒有完備的社會矯正體系兜底,罪錯未成年人既去不了未成年犯管教所,也無法再回學校讀書,遊離於刑罰和教育之外,極易陷入“犯了抓、抓了放、放了犯”的惡性循環。

數據顯示,2015年至2018年,東莞市公安機關累計處理了4600多名涉罪未成年人,且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

啓航分校校監曾家樂原是一名老刑偵,令他印象最深的是,一個少年從14歲首次作案開始,到16歲的兩年間,犯案90多次。由於作案時未達刑事責任年齡,這個少年不認錯、不服錯,反而認為年齡小是逍遙法外的倚仗。

事實上,這些“問題少年”並非無可救藥,抓小抓早、有效矯正是懸崖勒馬的關鍵。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和改進專門學校和專門教育。

為“問題少年”感到頭疼的東莞,似乎找到了解藥。2019年8月,東莞市政府成立了東莞市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確定了由東莞市教育局和公安局作為“雙主體”,共同建設管理這所專門學校。

在學校的校園文化牆上,醒目地寫着“師教育”“警護航”的宣傳語。民警和老師共同擔起了教育“問題少年”的職責。學校全封閉管理、全年無休,民警、老師24小時值班陪護。

“老師負責教書育人,警員負責安全託底。在公安民警的威懾力下,學生更服從聽話,老師教學也少了後顧之憂。”啓航分校校長尹興河介紹説。

“賞識教育”點化“頑石”

皮膚黝黑、滿是紋身的小都,曾經是學校裏出名的“刺頭”。14歲那年,小都因為多次打架被當地學校開除了,那時他才讀到小學三年級。輟學的兩年間,他過着“有錢就花,沒錢就偷”的日子,也多次因為盜竊被抓到派出所。

今年6月,小都偷了便利店四五條煙和三百元現金,被警察抓住了。和以往不一樣的是,他沒有被放走,而是送到了啓航學校。

在這所專門學校裏,每個班人數不超過20人,會配備教學老師和民警。辦學規模控制在200名學生左右,目前在校學生58人。

和很多學校一樣,啓航學校配備有多功能教室、心靈瑜伽中心、法治教育中心、文體活動中心、科技創客中心等,功能室齊全。但是,它的教學內容很特別,由學校老師自己設計了15本教材。

尹興河介紹説,這裏的學員隨時來隨時走,具有學生不固定,基礎不統一等特點,因此,專門學校的課程不能套用傳統教材,要設計出一套隨時能來上,上課能聽懂的教材,每節課的內容彼此獨立。

記者看到,學校裏的教學內容五花八門,有法律與道德、軍體訓練、應用文寫作等,緊扣生活所需。在這裏老師只講10分鐘課,剩下的用體驗式、情景式教學的方式來輸入,注重學以致用的實效。

在這裏,曾經滿口髒話的小都,認識了很多字,還會主動拿起書本讀書。“現在老師和我説一句,我會回答一句,過去問十句都不會搭理一句。”小都説。

“這裏的孩子也很單純。”曾在西藏支教5年、如今來到啓航學校教書的青年教師席華敏告訴記者,許多“問題少年”來自“問題家庭”,像小都,父親坐牢、母親在外打工,早早輟學步入社會,教育缺失,周遭環境又複雜,還沒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往往一念之差就會走上歧路。

席華敏會盡可能地從孩子身上尋找閃光點,讓他們得到認可,認識到自己的價值。發現小都擅長疊被子,能疊出整整齊齊的“豆腐塊”,席華敏為學生們舉辦了疊被子大賽,小都不出意外拿到了冠軍。

“沒想到第一名是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誇我。”小都有些害羞。難管的“刺頭”從此開始收斂心性。

德育教育也必不可少。老師們會通過講授課文、播放視頻,提升孩子們的思想認識。“孩子們並非頑石一塊,看了教師的故事,會慢慢安靜下來,眼眶變得濕潤。”席華敏説。

此外,下午和週末的時間基本上是素質拓展教學,學生可以按照興趣自由選課,籃球、武術、美術、心理劇、象棋、吉他彈唱等,通過這些特色課程,重建學生的健康生活愛好,以及正常的社會交際能力。

“剛開始,我不相信有這樣的學校,盜竊手機的小孩,怎麼能到學校裏讀書呢?”看到學校的生活保障和學習氛圍,深圳的麥女士終於放心了。“我們教也不聽,打也不聽,在這裏反倒學好了,看着比以前規矩多了,煙也戒了,希望學習時間可以更長一些,我還不想讓他這麼快出去。”

有效矯治打開心結

“過去,如果我死在路邊,他看都不會看我一眼。現在見到我會哭,他知道錯了。”從廣東省江門市趕來看孩子的周女士,眼眶裏的淚水在打轉。她的孩子因為盜竊電動車被送到了這所學校來。在這裏,孩子的變化令她驚喜。

來到啓航學校的少年,都有行為偏差,他們不懂法、不識法,容易受到社會不良分子鼓動。在啓航學校的校園生活中,有效矯治是最重要的課題。

這裏的矯治主要分為三大塊,一是科任老師的普法教育,二是教導警官的針對性教育,三是心理老師的心理疏導。

因為醉酒打架來到啓航學校的雲山,經過半個月的學習,牢牢地記住了老師説的一句話“打贏了坐牢,打輸了住院”,坦言自己清楚地意識到,和從前那些“哥兒們”混在一起的危害。

“出去後再也不和他們玩了,陪在父母身邊學門手藝,好好工作,把賠給別人的醫藥費還上。”雲山説。

啓航分校法治副校長楊家偉説,入學時只有教導警官和心理老師,知道孩子們具體犯了什麼事,目的是撕掉孩子身上的標籤,避免其他老師先入為主,影響了對學生的教育轉化。

“警官會對孩子們的具體案情做針對性教育分析,為什麼會錯,有什麼嚴重的後果,在學校的行為表現等,從震懾的角度敲打孩子們知法糾錯。”楊家偉説。

一旦發現孩子的行為出現偏差,説髒話或是動手打人,不管是民警還是老師,都要第一時間制止,糾正不良行為。

同時,心理老師會根據學生們的真實遭遇編寫劇本,讓學生們盡情發揮表演心理劇,在不同的角色扮演中認清犯罪事實、手法和內心活動。

啓航分校心理老師李洋説,要讓這些孩子認識罪錯,糾正行為習慣和思想認識偏差,就要充分了解孩子的家庭問題和內心情況。通過專業的心理疏導,老師努力建立與孩子們的信任關係,幫助他們整理過往,和過去的自己和解,向周圍人打開心結。

在啓航學校教育矯正的經歷,並不會被記錄到孩子們的檔案中,它用一種庇護的方式護送孩子們正常回歸社會。

楊家偉説,如果學生在東莞有學籍,教育部門會發函給原學籍學校,説明情況,要求學校保留學籍。符合條件的學生,仍可以正常報名參加中考、高考。

但大部分的孩子沒有在東莞上學,出了啓航的校門,又直接進入社會。尹興河對這些缺少生存技能和家庭照顧的孩子們很是擔憂,他説學校正在考慮和東莞的一些企業合作,在學生離開後能進入工廠學習技能,掌握生存的本領,讓他們更順利的迴歸社會。

尚待分級矯治,防止再入歧途

今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進行二次審議期間,提出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教育。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苑寧寧認為,目前地方的探索,總體上符合專門教育的規律,但仍有一些制度設計有待精細化,特別是要堅持專門教育不是拘禁措施的辦學方向。

如何處置觸犯刑法卻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低齡未成年人,一直是社會治理中的難點。苑寧寧認為,對於這部分未成年人,可以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危害社會的非暴力行為,比如盜竊等;另一種是嚴重危害社會的暴力行為,比如故意殺人、強姦等。二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心理行為偏常程度不同,人身危險性不同。前者可以依照法定程序送專門學校,後者則需要有效糾正、矯治心理行為,避免形成犯罪人格,防止他們再次危害社會。

“這是一項難度高、挑戰大的工作,需要專業力量的介入,採取足夠強度的、系統的、持續的輔導和干預。”苑寧寧説,為保障這些工作順利開展,客觀上需要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進行,這已經超出了專門學校的能力範圍和辦學宗旨。

記者採訪瞭解到,啓航學校接收的罪錯未成年人以盜竊行為為主,還有搶劫、強姦、縱火、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

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姚建龍認為,目前《修訂草案》對於專門教育措施的規定,仍然太過粗糙,建議對專門教育措施進行分級,入學條件、適用對象、執行場所差別化。

苑寧寧建議,專門學校主要教育矯治輕微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行為偏常;另外設立專門教養制度,針對不滿十四周歲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等嚴重暴力行為的未成年人,設置司法化的決定程序,配備專業人員和專門場所。

由於當前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頂層設計尚未完善,專門學校作為新生事物,辦學模式、管理制度還需進一步科學化、精細化。苑寧寧建議,在專門學校的下一步建設中,可引入專業的心理諮詢力量,採取分級分班,對學生的心理行為進行定期動態評估,具備條件者可申請離校或轉入普通學校。此外,應允許學生節假日回家探親。 (文中部分採訪對象為化名)

(原題為《怎樣解救遊離於刑罰和教育之外的問題少年 探訪廣東首個公辦未成年人罪錯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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