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龍華小一、初一學位的條件、證件都在這兒

5月6日,龍華區發佈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招生政策。記者獲悉,龍華區小一初一入學將於5月15日開始報名,5月29日截止。其中,根據學生在學區的户籍和住房情況,共劃分為6個學位類型。


龍華區2020年秋中小學(非大學區)新生入學,申請小一和初一學位須具備如下條件和證件:

(一)小一招生對象

龍華區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週歲”(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並在龍華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兒童;

2.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適齡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龍華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户籍適齡兒童(計算至2020年3月31日)。

(二)初一招生對象

龍華區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並在龍華區居住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兒童少年;

2.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適齡兒童少年;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在龍華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户籍適齡兒童少年(計算至2020年3月31日)。

(三)已取得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學位

已取得小學一年級及以上全國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小一學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級及以上全國學籍的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如果家長隱瞞實事重新申請學位並被學校錄取,經核實後取消其學校學位。

(四)深圳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户口本。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小產權房、租房但未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計劃生育信息登記(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登記方式詳見第十條“關於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的問題”,之前已登記過的無須重複登記)。

5.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

(五)台灣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小產權房、租房但未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六)非深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1.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小產權房、租房但未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計劃生育信息登記(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登記方式詳見第十條“關於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的問題”,之前已登記過的無須重複登記)。

6.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

(七)港澳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申請在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港澳籍學生,參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須提交以下材料:

1.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户籍:則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門簽發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學區內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產權份額≥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賃憑證(信息)、其他類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小產權房、租房但未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集體宿舍等)證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

4.社保證明: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5.由深圳市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

6.計劃生育信息登記(登記截止日期小一/初一:6月30日)(登記方式詳見第十條“關於計劃生育信息核驗的問題”,之前已登記過的無須重複登記)。

7.非深圳六年級畢業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讀學校加蓋公章的《學生學籍信息卡》或《小學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生手冊》。

(八)外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有意願到龍華區就讀的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到龍華區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申請學位。

【撰文】吳永奎 吳治聰

【作者】 吳永奎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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