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古代中國沒有銀行, 朝廷怎麼把工資發給各地官員呢?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經典

作者|張嶔

在沒有匯款轉賬等技術服務的古代,“發工資”這樁現代人看來簡單的事,卻是樁技術含量十足的折騰事。放在不同經濟水平的王朝裏,這個折騰事,也是各有各的招數。

首先比較簡單粗暴的,就是漢朝。俸祿一年一發,所以叫“年俸”,工資額以糧食來結算。所以漢朝形容官員品級時,常是“年俸XX石官員”。不過具體執行起來,也不止發糧食。漢朝的賦税裏,就有收取錢幣的算賦。所以西漢政府發工資,也經常把糧食折算成錢。到了東漢時,乾脆改成“錢穀各半”,京城以及各地大小官員,每年固定時間,在所在地指定倉庫領取錢糧。

比如東漢末年曾擔任安喜縣縣尉的劉備,他的年俸當時是一百石,理論上説“半錢半谷”,但在東漢兵荒馬亂的年頭,糧價月月飆升,基層官員拿到手的糧食,常見一半都不到,其他的只能用貨幣湊數,基本上發錢的速度,遠比錢貶值的速度慢的多。領工資時這錢還能買一斤糧,轉天半斤都買不上。在鞭打督郵出去闖天下前,三國梟雄劉備早年的小官生活,就是這麼清苦。


到了晉朝時,工資發放就複雜了一些,以《晉百官注》的記載,晉朝縣令級別的官員,工資已經是按月發放。形式和漢朝差不多,定期去指定倉庫領。縣令年薪四百斛米,摺合成每月,變成領十五斛米外加兩千五百錢。等於是每天領五斗米。大詩人陶淵明做詩人時那句“不為五斗米折腰”,悲憤的就是這事。

但千萬別以為,悲憤的陶淵明縣令,就只有這點工資。晉朝發工資的另一個辦法,是“官佔田制”,只要是官員,就可以按照品級領一塊田,所有權歸國家,田裏收成歸個人。還可以驅使衙門裏的屬吏給自己種田。陶淵明做縣令時,也分到了三頃田地。所以悲憤辭官的陶淵明,喊完“不為五斗米折腰”後,卻也一度賴在任上不走,眼巴巴算秋收的日子。走?那得收割完莊稼,結清工資後再走。

當然,這種發工資的方法,雖説拿錢方便,但也雜亂無章。到了唐朝時,就變得更正規了。《唐六典》記載,唐朝的工資發放,改成了半年一發,京官工資由太倉署發放,地方官的工資由各州郡敖倉發放。除了發祿米和錢外,主要還是發絹帛。拜唐代突飛猛進的紡織技術所賜,絹帛在唐代已是硬通貨,十貫以上交易就要用絹,一匹絹摺合500錢。所以,每到發工資的日子時,唐朝官員家的僕人們,就常見大車小車,吃力把絹帛往家來。

不過如果唐朝官員們肯出點錢,領工資也不一定這麼吃力。長安城的太倉,只要官員支付“腳錢”,就有“送工資上門”的服務項目,《朝野僉載》記載,唐朝清官李畲 領工資,就是由太倉派腳伕送到家裏來。李母為表達兒子清廉品格,拒絕太倉討好,堅持結清“腳錢”。而《舊唐書》更記載,太倉門前更有大批腳伕,專以“送工資上門”為業。領工資,都領出火爆產業。

至於晉朝時的“佔田”,唐朝的規矩也變了,改成叫“職分田”,且允許官員們佃租給農户耕種,是為官員們的另一份收入。到了宋代,又變為了更優厚的“職田”。

而除了職田外,北宋官員的其他工資收入,看上去也十分豐厚,除了每月的“正俸”外,還有各種補貼。宋朝的官員們,可以憑着朝廷發放的“券歷”,在指定的地點領取補貼。比如北宋“包青天”包拯,開封府尹任上,以《宋史》統計,僅每年憑券領取的額外“公使錢”就有一萬八千貫。而北宋淮南一個州的賦税,也不過一萬五千貫。北宋高官的待遇,不算基本工資,就已這麼嚇人。

不過,這嚇人的工資水平,也只限於高官階層,基層的官員,還是一個賽一個苦,比如這津貼,就是各種不靠譜。蘇東坡被貶官到黃州時,拿着官府的“券歷”領補貼,結果卻領來一堆賣酒用的包裝袋。可憐蘇東坡大文豪,每個月只好把錢裝成三十袋掛房樑上,每天節衣縮食用一袋,過得十分清苦。南宋學者周密《浩然齋雅談》裏,也記載了不少小官典當度日的慘狀。

到了明清年間,特別是號稱官員俸祿低的明代,領工資的方式也沒發生變化,依然以米糧和錢為主。但明朝前期比較悲催的是,官員們要領的米糧,相當多都要折成紙鈔,而紙鈔貶值的速度更是飛快。所以特別是京城中小級別的官員,常見清苦不堪。15世紀中葉時的明朝,還常用外國進貢的蘇木胡椒貨物頂工資。趕上貨物行情看漲的年頭還好,倘是貨物貶值,那更叫官員們叫苦不迭。

一直到白銀成為法定貨幣後,明朝至清朝的官員工資,改為貨幣與米糧支付,情況才稍好些。清代時又有了“養廉銀”,清代正七品官員的年俸是45兩,遠高於明朝的25兩。至於“養廉銀”呢?養廉銀的發放,是地方財政撥錢,全看地方府庫的家底,所以在窮地方做官,困難可想而知。

當然,看上去清苦的明清官員,有一點可不苦,在極其發達的科舉制下,有功名的明清官員們,兼併土地逃税也都更輕鬆。看過《儒林外史》就知道,只要功名在手,土地錢糧都是坐着就來。官員們苦哈哈熬幾年,家裏頭就土地連成片。就靠這隱形福利,再苦再累?也遠比老百姓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