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不只是“鬼節”

中元節,不只是“鬼節”

中元節放河燈。視覺中國供圖

中元節,即民間俗稱的“鬼節”,因在每年農曆七月十五,又稱七月半、七月望。中元節的節名來源於道教,佛教稱為盂蘭盆節。儘管有着濃厚的道、佛兩教色彩,但中元節的最初來源,卻帶有深刻的儒家印跡。

自古以來有“秋嘗”,佛教帶來“盂蘭盆節”

文化考古學者宋兆麟在《中國古代節日文化》一書中認為,關於中元節的起源傳説,比較可信的是源於一個祭祖的節日,直到魏晉南北朝時,隨着佛道二教的滲入,最終形成中元、盂蘭盆的節日形式。而祭祖,又和“秋嘗”密不可分。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祭祖是儒家政治理念中的重要傳統。農曆孟秋七月,作物成熟,我國自古就有在此時舉行祭祖儀式的傳統。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記載,“古者歲四祭……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蒸……嘗者,以七月嘗黍稷也”。古人春夏秋冬四時均要奉祭先祖,七月奉上新收穫的瓜果蔬菜和黍稷等穀物糧食,謂之“秋嘗”,又稱“薦新”“嘗新”,即秋天讓祖先嚐新之意。以“秋嘗”祭祖為代表的祖先崇拜和宗法倫理,成為儒家“孝道”的核心內容。

“秋嘗”儀式時,四鄰鄉親還會聚在一起,品嚐豐收的成果,迎接收穫的秋天,這一節俗具有收族敬宗、凝聚親情的作用。不過當時,“秋嘗”祭祖的時間並不一定是在七月十五,後來由於佛教和道教的介入,才固定在此日。

佛教剛開始傳入中國時,仍堅持其不敬王者、不拜父母、不受禮教約束的無君無父原始教義,與注重血親人倫關係的儒家文化形成激烈衝突,極大影響了佛教的傳播。後來,佛教入鄉隨俗,以盂蘭盆會的形式與傳統“秋嘗”習俗相結合,形成富有中國倫理文化特色的佛教孝親節——盂蘭盆節。

“盂蘭盆”一詞來源於漢傳佛教經典《盂蘭盆經》,為“解倒懸”之意,即將人的靈魂從困厄中解救出來。《盂蘭盆經》講的是佛祖弟子目連想救母親出惡鬼道苦海,佛祖告訴目連,你母親罪孽深重,僅靠你一人之力無法救贖,你需在七月十五敬設盂蘭盆,用百果飲食供養十方僧眾,依靠他們的合力才能救出母親。依照佛祖的指示,目連救母成功,後推己及人,向佛祖建議,一切僧俗弟子欲行孝道者,都可以在七月十五供奉盂蘭盆,救贖現世以至七世父母,由此形成七月十五盂蘭盆節。

根據學者張弓先生等人的研究,早在兩晉之際,盂蘭盆節就流行在西北和東南地區的一些寺院中。北朝顏之推的《顏氏家訓》有載,“若報罔極之德,霜露之非,有時齋供,及七月半盂蘭盆,望於汝也”,告誡子孫可以藉助盂蘭盆節報答父母恩情,表達孝心。

南朝梁武帝曾於大同四年(公元538年)在同泰寺“設盂蘭盆齋”,後“每於七月十五日普寺送盆供養,以車日送,繼目連等”。據成書於這一時期的《荊楚歲時記》,“(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寺院……有七葉功德,並幡花歌鼓果食送之”,時人“廣為華飾,乃至刻木割竹,飴蠟剪採鏤繒,模花葉之形,極工妙之巧”。

過盂蘭盆節還是中元節,在魏晉南北朝是一個問題

不久,道教也將七月十五納入自身理論體系,為之注入“中元”意義。在道教的信仰世界中,構成世界萬物的基本元素是天、地、水“三元”,形成道教信仰的神即天官、地官、水官“三官”,分別主管賜福、赦罪、解厄事宜,其誕辰分別為正月十五上元、七月十五中元、十月十五下元,是為“三元日”。上元天官賜福、中元地官赦罪、下元水官解厄。道家經典《玄都大獻經》中甚至有地官於七月十五日點燈燃香,採集花果,供養道士講經説道救贖惡鬼的故事,與《盂蘭盆經》十分相似。張弓先生考證,《玄都大獻經》應是受到《盂蘭盆經》影響。

據《修行記》,“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間善惡。道士於是日夜誦經,餓鬼囚徒亦得解脱”。已經故去的祖先會在中元日回人間,看望子孫後代,其他孤魂野鬼也會出來搗亂。中元節被稱為“鬼節”,正是由此而來。人們為免遭不測,要在中元節祭祀祖先,燃燒紙錢,既表達孝心,也給孤魂野鬼些許安慰,換取人間生活安寧。道教地官赦罪信仰,遂演變為中元節祭祖孝親的節俗,展開了與佛教的信仰爭奪。

南北朝時期,佛道二教都極力向七月十五的節日滲透,但佛教影響力更大,盂蘭盆節一直壓過中元節一頭。李唐以道教為國教,中元節與盂蘭盆節不相上下。唐朝官員可以在中元節休假一到三天,玄宗曾下令官員在中元節赴道觀誦經修齋。唐代宗大曆元年(公元766年)“七月望日,於內道場造盂蘭盆,飾以金翠,所費百萬……幡花鼓舞,迎呼道路,歲以為常”。王建“看著中元齋日到,自盤金線繡真容”,李商隱“絳節飄颻宮國來,中元朝拜上清回”,就是當時中元節慶的寫照。

但在當時的民間信仰中,盂蘭盆節仍超過皇室支持的中元節。據日本遣唐僧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唐武宗會昌四年(公元844年),“(長安)城中諸寺七月十五日供養,諸寺作花、蠟花餅、假花果樹等,各競奇妙。常例皆於佛前鋪設供養,傾城巡寺隨喜,甚是盛會”。

而以“滅佛”著稱的唐武宗為抬高道教地位,“敕令諸寺佛殿供養花葯等盡搬到興唐觀,祭天尊”,下令將各寺院的盆供物品都搬到道觀興唐觀中“十五日天子駕幸觀裏,召百姓令看”,武宗不僅親自駕臨道觀,還強制百姓捧場。百姓罵道“奪佛供養祭鬼神,誰肯觀看”,武宗“怪百姓不來,諸寺被奪供養物,恓悽甚也”。

從北宋開始中元節取代盂蘭盆節,從皇宮走向街巷

到了北宋,因皇室對道教的尊崇,加上“盂蘭盆”名字由梵語音譯,較為拗口晦澀,而“中元”具有鮮明的中國本土時節特色,中元節遂取代盂蘭盆節,成為七月十五日的節日名稱,“六宮最重中元節,院院燒香讀道經”。

北宋城市商業繁榮,中元節從皇宮寺觀走向民間街巷,祭祀對象從高僧神仙重新迴歸為自家祖先,宗教色彩逐漸淡化。據北宋末年的《東京夢華錄》記載,中元節前幾日,“市井賣冥器靴鞋、幞頭帽子、金犀假帶、五彩衣服”,人們在集市上購買紙糊的鞋帽衣服和紙錢等。

“秋嘗”的儀式也恢復了。在中元節前一天,人們準備好楝葉、麻谷窠兒、雞冠花等,“乃告祖先秋成之意”。在中元節當天早上,人們把穄米飯、轉明菜、花花油餅、餕豏、沙豏等素食放在供桌,取請祖先“秋嘗”和告成之意。各家“城外有新墳者,即往拜掃”,用竹子做成盂蘭盆的形狀,在裏面焚燒紙衣紙錢告祭。朝廷也舉行公祭大會,祭祀前線陣亡的將士。

晚上,祭祀儀式基本結束,人們成羣結隊到勾欄瓦肆逛夜市,在舞台前觀看“目連救母”雜劇,“潘樓幷州東西瓦子亦如七夕,耍鬧處亦賣果食種生花果之類”,市井之中美食雲集,熱鬧得如七夕節一般。據南宋《夢梁錄》,官府還要在河邊放萬盞蓮花河燈,“以享江海鬼神”。

中元節時,雖已入秋,但在某些秋老虎發威的年份,天氣還比較炎熱,南宋楊萬里就曾感嘆“今朝道是中元節,天氣過於初伏時”,以致“小圃追涼還得熱”。為避溽暑,他只有“焚香清坐讀唐詩”。

賞湖山、放河燈,明清的節日氣氛更加世俗

明清時期,中元節習俗基本上不超過宋人範圍,但節日氣氛更加世俗,百姓娛樂遊玩興趣更濃。明萬曆年間,文人馮夢禎在《快雪堂日記》中多次記述他於中元節到西湖賞湖山風月之事,有時還夜宿湖中,觀“夜月佳甚”。

明末張岱的《西湖七月半》描摹杭州人中元節夜遊西湖盛況,全文厚人薄鬼,開篇即言“西湖七月半,一無可看,止可看看七月半之人”。是夜,張岱與友人“縱舟,酣睡於十裏荷花之中,香氣拍人,清夢甚愜”,充滿情趣的世俗情懷躍然紙上。

據成書於清乾隆年間的《帝京歲時紀勝》,“中元祭掃,尤勝清明。綠樹陰濃,青禾暢茂,蟬鳴鳥語,興助人遊”。放河燈更是盛況空前,“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燈,使小內監持荷葉燃燭其中,羅列兩岸,以數千計。又用琉璃作荷花燈數千盞,隨波上下……都中小兒亦於是夕執長柄荷葉,燃燭於內,青光熒熒,如磷火燃。又以青蒿縛香燼數百,燃為星星燈。鏤瓜皮,掏蓮蓬,俱可為燈,各具一質。結伴呼羣,遨遊於天街經壇燈月之下,名門燈會,更盡乃歸”。清人甚至有“繞城秋水河燈滿,今夜中元似上元”之説。

中元節令人懷念的不止先祖,還有半路分手、遠赴黃泉的亡妻。納蘭性德在中元夜半,想起亡故不久的愛妻盧氏,傷懷不已,“手寫香台金字經,惟願結來生”,親手抄寫佛經,祈求佛祖能讓他與盧氏來生再結連理,再續前緣。然而佛經抄了一遍又一遍,愛妻也不能起死回生。納蘭“欲知奉倩神傷極,憑訴與秋擎”,萬千愁緒無人可訴,只有到池塘邊為愛妻點亮一盞小小荷燈,“西風不管,一池萍水,幾點荷燈”。

吳鵬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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