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間,幾乎與美利堅合眾國建立的同時,在東南亞的大島一一婆羅洲(今加里曼丹島)的西岸,出現了一個華人建立起來的國家--蘭芳共和國,其開國元助是廣東梅縣石扇堡人羅芳伯。
原來,在明朝滅亡後,不少仁人志土逃往南洋。他們在那裏聚眾結社,打着“反清復明”的旗號,希望有一天能“光復中原”。“三點”是這些組織中最著名的個,當時在南洋勢力頗大,羅芳伯為三點會徒。
羅芳伯當時在西加里曼丹海岸的海港城市坤甸當工人。和他一起的華橋數以萬計,羅芳伯有出眾的組織領導才能,在華人中有很高的聲望與威信,大家便推舉他為領袖,並於1770年建立了一個獨立的“蘭芳大統制共和國”,首都在東萬津,定1770年為蘭芳元年。
這個共和國有一整套完整的行政、立法,教育機構,並開設了學校,聘請中國儒生講課。在軍事上實行全民皆兵制度,平時為民,戰時為兵,能實現最大程度上的軍師動員。
地方行政仿照中原實行省、府、縣三級劃分,當時的蘭芳共和國擁有一百一十萬多人,面積30萬平方公里,幾乎相當於日本的面積,是東南亞地區一豪,使當時橫行東南亞的西方殖民者為之側目。另外,這個國家堪稱民主,沒有君王世襲,元首和高級官吏由人民公選,國家元首被稱為“大唐總長”。
蘭芳共和國的第一任首領羅芳伯在立國之初,曾派遣使者回國,覲見乾隆皇帝,請求歸附納貢,把加里曼丹島這塊土地納入清朝的版圖,再不濟成為清朝的藩屬國也可以。
可是乾隆認為這羣百姓私自逃竄海外窮荒不毛之地,建國立邦,太無法無天了。如果清政府接納了蘭芳國,不便管理,付出的遠比得到的多,清朝本來就已經有十多個藩國,也不差這麼一個。所以,並沒有答應,而是當作海盜視之。
到了19世紀末,歐洲列強在全世界瓜分土地,荷蘭人趁着清政府衰落之際,對蘭芳共和國發起侵略戰爭,全國民眾雖然奮勇抵抗,奈何武器裝備落後,缺少後援,存在了116年的蘭芳共和國,在公元1886年宣告滅亡。如今原蘭芳共和國的國土已被今天的印尼、馬來西亞、文萊三個國家所瓜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