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聲|60%老師反映“雙減”後負擔變重,加工資就能解決嗎

不能把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的責任都推給學校、老師,不斷給學校教育做加法,這會讓學校變為“無限責任”

風聲|60%老師反映“雙減”後負擔變重,加工資就能解決嗎

作者|熊丙奇

3月2日在京發佈的全國“雙減”成效調查報告顯示,“雙減”進一步落地仍面臨挑戰。比如,60.3%的受訪教師認為課後服務後工作量加大,70.9%的受訪教師呼籲減輕非教學負擔。

“雙減”背景下,教師的負擔、壓力反而增大,這一問題已引起參加兩會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關注。據媒體報道,民進中央表示,“雙減”背景下,教師面臨工作壓力增大和綜合能力提升要求的雙重困境,建議減輕教師負擔,提供有效激勵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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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全年一直處在加班狀態?

事實上,“雙減”工作實施以來,部分教師反映工作時間延長、工作壓力增大這一問題,教育部負責人在去年底的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已作出回應,表示由於很多老師參與了課後服務工作,客觀上確實給老師增加了一些新的負擔,這是現實。

那麼,該如何給教師減負呢?

在筆者看來,深入推進“雙減”,必須各司其職,不能把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的責任都推給學校、老師,不斷給學校教育做加法,這會讓學校變為“無限責任”學校,而必須形成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合力,給學生營造健康成長的環境。

“雙減”要求從嚴監管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大幅壓減,保留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也不得在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開展培訓,那麼學生到哪裏去?到學校去,似乎是一個可行的辦法,如學校可以推遲放學,開展課後服務;可以開展晚自習,晚自習後學生才回家;雙休日也可以開放校園,學生可到學校去;寒暑假推出託管服務,等等。

但是,這必然帶來兩個問題:

一是學校和老師的任務越來越多,把以前校外培訓機構,甚至家庭教育要履行的職責,都攬過來;

二是學生接受的教育全部來自學校教育,這樣的教育並不利於孩子成長。

前一個問題,具體的表現就是教師在校時間延長。很多班主任形容,自己被綁在了校園中。對於這一問題,當前考慮最多的是,怎樣加強對課後服務經費的保障,讓參加課後服務的老師獲得相應的報酬。這當然很重要,可是,即便解決了報酬問題,讓教師全年一直處在加班狀態,也是不可持續的,這會讓教師產生嚴重的職業倦怠感,進而影響教育教學質量,與減負的初衷漸行漸遠。

後一個問題,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一些人片面認為,教師應該有奉獻精神,還有人建議,落實“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得低於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後,中小學教師的寒暑假可以取消,孩子寒暑假都可以在學校裏度過。這不但不瞭解教師這一職業的性質,也不尊重教育與學生的成長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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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不能代替家庭、社會教育

對於開展課後服務,從讓學校履行更多教育職責,解決部分家長的接送難題角度看,值得肯定,可是“全覆蓋”會帶來以學校教育代替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問題---因為學生放學後的時間,本應該屬於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以及學生的自我教育。

過於強化學校教育,必定導致其他教育弱化,進而影響學生的成長。

假期託管服務也是如此,以學校為主體開展託管服務,可以利用學校現成的資源,為學生提供假期的去處,可是,放寒暑假是為了讓學生有自主成長,接觸社會的機會和空間,以學校為主體進行的託管服務,卻進一步延伸學校教育,擠佔了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不少人只是從減輕家庭的負擔角度來看學校教育履行更多的職責,但這犯了兩個基本的常識錯誤:

一是父母陪伴孩子,不應是家庭的負擔,而是家庭的責任,《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父母(監護人)要親自養育,加強親子陪伴。至於有家長沒時間陪伴孩子,這要從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角度考慮,而不是從把責任推給學校着手;

二是學生接受的教育,包括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這些教育要形成合力,互相促進,而不是替代或擠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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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在“雙減”中之所以存在強化學校教育這樣的走向,是因為長期以來,在基礎教育嚴重應試化的環境中,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都圍繞學校教育轉,崇尚知識教育,家庭教育成為學校教育的附庸,家長演變為“校外輔導員”和“作業批改員”;社會教育則集中表現為“校外培訓”,學生在社區中沒有合適的發展自身興趣的去處。

推進“雙減”的根本目標:是減輕學生的學業負擔,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因此,必須扭轉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圍着學校教育轉這一扭曲現象。

遺憾的是,非但沒有扭轉,反而把學生基本都交給學校,這是無法實現“雙減”目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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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方向是改革教育評價體系

好在已有積極變化的跡象。如對於課後服務,就有代表提出,引入社會資源開展課後服務,而最近上海市教委會印發的《上海市義務教育課後服務工作指南》明確提出,學校可引入校外資源開展課後服務,校外資源來源廣泛,包括教育系統內部資源如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系統外資源如社區、企事業單位,還包括經遴選符合相應要求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這就把課後服務建設為社會教育平台,而非學校教育平台。

“雙減”要取得實效,就要在全社會形成新的教育觀和成才觀。這一方面要堅持教育規律清晰界定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職責,各司其職,另一方面則需要改革教育評價體系,拓寬學生的成才選擇,緩解家長的焦慮。

需要注意的是,不但有教師反映“雙減”後更累,還有不少家長也反映更累了,這是因為在總競爭壓力不減的情況下,原來被培訓機構“分擔”的“壓力”一部分轉給了教師,另一部分轉給了家長。

如此一來,學生負擔沒減輕多少,家長和老師的負擔也會增加。要為學生、家長、老師減負,就必須從減輕總負擔入手,建立多元評價體系,給學生多元的成才選擇。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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