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讓護理專業學生去電子廠實習,職業教育不能如此敷衍

“我們是學護理專業的,竟被學校派到電子廠實習,一天要在流水線上工作十多個小時……”連日來,湖北恩施一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變味”事件引發熱議。

根據學生爆料,該校300多名護理專業的學生被分配到多個車間,主要工作內容是加工、檢測電子元器件。還有不少學生被安排到夜班工作,每日晚8時上班,需工作到次日早8時。一同學因工作時間過長而精神恍惚,在流水線上被研磨鑽孔的鑽頭扎傷了手掌,送醫後縫了2針。學校老師們承諾,學生每月實習工資2000元起。但提供實習崗位的某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介紹,如能正常出勤,學生正常月工資約在4000元至6000元之間。

學生到底是實習還是變相打工?學校是否在中間“賺了差價”?該校辦公室主任表示,學校不存在從中牟利的行為;因專業特殊性,本地和外地均無醫院接納護理專業學生,只得把學生派到電子廠實習。

實習是實踐性教育教學環節,與參加工作有着本質區別。就目前所知的信息來看,該職業學校安排的實習至少有以下幾個疑問待解答。

其一,為什麼安排學生參加與專業毫無關係的實習?去年年底,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指出:“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專業大類安排實習。”護理專業與電子元器件加工、檢測八竿子打不着關係,對學生職業技能的提升毫無幫助,根本不應在護理專業學生的實習選項上。如果按照學校的解釋,“本地和外地均無醫院接納護理專業學生”,可見該校沒有能力為學生安排對口的實習崗位。那麼就不得不追問一句:該校到底有沒有能力進行職業教育?

其二,學生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遠遠超過了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根據前述《規定》: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上夜班”。該校選擇的實習單位為何敢明目張膽地違反相關規定?學校知情嗎?這是不是該校學生實習的普遍情況?

其三,為何老師承諾的實習工資與實習單位所稱的實習工資差距如此之大?按照相關《規定》,實習工資應該“及時、足額、直接支付給學生”,該校組織的實習有沒有做到?

這些年來,我國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推出了一系列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舉措。2021年4月,全國職業教育大會召開,提出要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2021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25年,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會建設全面推進;到2035年,職業教育整體水平進入世界前列,技能型社會基本建成。可以説,國家對職業教育的政策導向和政策框架已經十分明晰。

但實事求是地説,當前人們對職業教育的印象並不好。不少人覺得上職校就是“混日子”,將其作為“不得已”的選擇。也正因為此,我國職業教育提出了“提高質量、提升形象”兩大任務。然而,類似“讓護理專業學生去電子廠實習”的做法,不光嚴重影響了教育質量,更大大破壞了職業教育的口碑,令人失望。

當然,由於實習管理涉及的主體比較多,監管相對困難,實習問題向來是職業教育領域的熱點問題。但是,職校學生實習的本質是教學活動,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不能因為發生在校外就放鬆管理、敷衍了事,甚至貓膩叢生、藉此牟利。如果不大力整頓職校實習亂象,職業教育的教學質量必將大打折扣,“提高質量、提升形象”的任務也就無從談起。

安排好學生的實習活動,是職業教育機構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這一事件也提醒我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應對職教機構的實習活動加強指導和監管,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實習,及時督促整改,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歸根結底,教學質量是職業教育的生命線。不能再讓不負責任的實習給職業教育“拖後腿”了。

(光明網,作者土土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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