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雖將所有皇室子弟錄入宗籍卻並未因此造成財政負擔

兩宋自建隆元年(960年)宋太祖趙匡胤代周立國開始,至祥興二年(1279年)末帝趙昺蹈海自盡結束,共計國祚三百一十九年,歷經十八代皇帝;其中宋太祖及其後裔一脈皇帝九人(太祖及南宋高宗之外歷代皇帝),宋太宗及其後裔一脈皇帝九人(北宋太祖之後歷代皇帝至南宋高宗)。而除了太祖太宗兩帝系之外,魏王趙廷美(太祖和太宗的弟弟)的後裔也被歸為宗室。三系皇室成員繁衍生息,歷經三百年的時間,形成了人數龐大的宗室團體,宋朝也由此制定了一整套成熟的、有別於之前以及之後其他王朝的宗室封爵制度。
宋制:皇子、皇兄弟封親王;親王嗣子封郡王、餘子視情況而定各自封國公、郡公或者直接授官;郡王嗣子封國公、餘子或者封侯、或者授官。但封親王者並非直接封王,而是先授外官、節度使、府尹;然後再賜封郡公、國公、郡王、直至親王。親王封號也先以小國為名,逐漸加封大國,或者死後逐步加封,直至頂級封號。宋代宗室封爵制度非常嚴謹、甚至有些苛刻,許多皇子、皇兄弟至去世時也沒有能夠成為頂級親王。至於他們的繼承者,更加沒有多少能夠按照制度承襲封爵,成為郡王、國公,而是授為外臣官階,領取一定俸祿,和普通臣子待遇沒有什麼兩樣。太祖初年,除了後周禪位的皇帝郭宗訓被封為鄭王外,即使是皇弟趙光義、趙光美(廷美)、皇子趙德昭、趙德芳都還沒有來得及封王,可見宋代宗室封爵制度之嚴格。
因此史書中對此也做過中肯的評價:兩宋宗室封爵,徒為煩文、無益治體。

例如:太祖長子趙德昭,就是先封貴州防禦使,然後加興元尹、山南西道節度使、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和臣子官爵幾乎一模一樣。終太祖在位時期,趙德昭沒有獲封王爵,甚至連郡公都不是,只是以普通臣子的官爵參與朝會、享受待遇。太平興國元年(976年,即太祖開寶九年),太祖在“燭影斧聲”的疑案中駕崩,皇弟開封尹、晉王趙光義繼位,才封授侄子趙德昭為京兆尹、侍中,加封武功郡王。

宋朝雖將所有皇室子弟錄入宗籍卻並未因此造成財政負擔
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八月,趙德昭因當年北伐幽州失利時、太宗一時失去和軍隊聯繫,使得軍中將領想要立他為帝、從而和叔父太宗產生了隔閡,並因此導致叔侄間爆發衝突,惶恐憂慮之下自殺身亡。太宗悔恨莫急,追封侄子為魏王,趙德昭這才在去世後得到親王之位。此後,經過宋朝歷代皇帝的加封,趙德昭的爵位先後改封為:吳王、越王、燕王,最終確立為“燕懿王”,期間王號三度改變。這都是宋代宗室制度的特殊之處。
又比如:宋仁宗趙禎,是真宗趙恆的第六子,也是唯一存活的兒子,天然的皇儲。但是他在沒有即位前,也是按照宗室制度,先封授慶國公、然後加官侍中,再進封壽春郡王、中書令。天禧二年(1018年),晉爵為升王,九月才正式立為皇太子。可見,宋代皇子想要成為親王是多麼的艱難。
而其他宗室子弟,也幾乎沒有直接承襲父祖爵位、封授王爵的。大多數情況下,親王子孫中,只有最長的一位(無論嫡庶)可以封授國公,其餘人等基本不授封爵,而是如同外臣一樣,受蔭入仕,擔任環衞官(不是搞衞生的部門,而是按照隋唐禁軍的舊制、設立十六衞上將軍、大將軍,專門用來安置不夠資格封王爵的宗室高等級子弟,在朝會和皇帝出巡時環繞保衞在四周,所以稱環衞官、聽起來高大上,其實就是個虛銜、領一份俸祿而已),然後按照年資、任期、功勞等等要求,達到一定資格後才能在皇帝特旨之下,得以封授王爵(幾乎都是郡王、而且大多在身後追封)。封授王爵後,其父、祖當年所授親王爵位不予繼承。
再遠一層宗室子弟,連擔任環衞官的資格也沒有。沒關係,還可以繼續按照宗室承蔭制度,出仕為官,運氣好的,出任地方州縣正任長官也不是不可能,比干巴巴地頂着個空頭爵位、守着一份俸祿強多了。
再比如:趙德昭去世後,雖然追封為魏王,但是他的兒子們沒有一個可以承襲魏王爵位,而是被授予外官、環衞官、宗室低等封爵,身後才追封郡王或者國公————長子趙惟正封樂安郡公、建寧軍節度使,身後追封同安郡王。次子趙惟吉封安定郡公、感德軍節度使,身後追封南陽郡王。三子趙惟固早夭,贈官左千牛衞將軍(環衞官)。四子趙惟忠封敍州刺史、昌州團練使,身後追封舒國公。五子趙惟和封澄州刺史、右千牛衞大將軍(環衞官),身後追封清源郡公。而趙德昭的孫子們,就只能恩蔭入仕,擔任廣州觀察使、西染院使、供備庫副使、西頭供奉官這樣的中低級官職,成為大宋數萬文武官員中普通一員了。

宋朝雖將所有皇室子弟錄入宗籍卻並未因此造成財政負擔
慶曆四年(1044年)七月,宋仁宗趙禎在位時,因為當時近支皇族子弟凋零(仁宗之父真宗只有仁宗一個兒子,仁宗本人三子皆早夭),加上宗室子弟封爵制度過於嚴謹,開國時諸王子孫按照祖制降等承襲,以至出現了“國家宗姓幾無一王”的局面出現。仁宗為了推恩宗室,同時也是為了強化本支、拱衞皇室(因為近支凋零無人、遠支如果再依次降封的話,搞不好宗室爵位就沒有人繼承了),所以在這一年特別下詔:“皇族封王者物故,本宮之長封國公、祖宗之子皆擇其後一人為宗,世世承襲”,將宗室中太祖太宗的弟弟魏悼王(當時稱涪悼王)趙廷美、太祖兩個兒子燕懿王(當時稱越懿王)趙德昭、秦康惠王(當時稱楚康惠王)趙德芳,太宗除了真宗之外其他七個兒子,一共十家宗室的後代,按照始封親王之子封郡王、孫封國公,曾孫封郡公的原則,晉封十家宗親高等宗室爵位,其中六個郡王、三個國公、一個郡公。這樣,才使得宗室中有了高等級爵位、且可以承襲下去,而不至於三代降襲之後,有爵位的宗室們自動消失無影了。
熙寧元年(1068年),宋神宗趙頊繼位,感念於社稷皆由太祖創業而至,而當年太祖皇帝開拓不易,所以下詔要求除仁宗時期原有的加恩封爵之外,在太祖的後裔中再選取行輩最近、年德最尊的一人,授予郡王爵位,並且世襲不降,以示後世子孫尊崇太祖皇帝之意。在大宗正寺的遴選之下,太祖第四子楚康惠王趙德芳的孫子、左衞大將軍、安德軍節度使趙惟憲的兒子,時年已經六十二歲的趙從式入選,成為第一代世襲郡王,神宗賜其“安定郡王”名號。這是宋代第一傢俱有世襲資格的王爵(郡王級別)。
此後,安定郡王的爵位在太祖的後裔中傳承了二十四代。但是安定郡王的傳承比較特殊,不是由趙從式一脈世襲,也不是在其他太祖子孫中選一家世襲,而是如同外朝官員擔任官職一樣,由太祖的後裔按照輩分的遠近、年齡的長幼輪流擔任,當代安定郡王不一定可以把王爵傳給自己的親兄弟子侄,下一代安定郡王也不一定是前代郡王的近支子侄。這樣,造成了安定郡王承襲者年紀都比較偏大、在位時間也較短。自熙寧元年(1068年)至南宋末年,不到二百年就傳承了二十四代,其中大部分是趙德昭後裔、小部分是趙德芳後裔,甚至個別人還是趙廷美的後代。

元豐三年(1080年),宋神宗感念於父親英宗是由濮安懿王趙允讓一系過繼給仁宗趙禎為嗣、從而得承大統,於是加封在世的本生伯父—淮康軍節度使、濮國公趙宗暉(趙允讓第四子)為嗣濮王,並特詔嗣濮王可以如同安定郡王一般世襲傳承,不必降等承襲。這是宋代第二傢俱有世襲資格的王爵(嗣王級別)。嗣濮王在兩宋一共承襲了二十九代,比安定郡王還要世系綿遠。同樣,嗣濮王的承襲制度也和安定郡王一樣,由趙允讓的子孫後代們按照輩分遠近、年齡長幼輪流擔任,不僅限於趙宗暉的直系子孫。

宋朝雖將所有皇室子弟錄入宗籍卻並未因此造成財政負擔
宋神宗首開宗室承繼大統者追封本生家族為嗣王、世系其爵後,南宋時期,同樣以宗室子弟入繼大統的宋孝宗之子宋光宗趙惇(其父宋孝宗趙眘是太祖七世孫,秦康惠王趙德芳六世孫、秀水縣丞趙子偁次子,被選為高宗養子,後冊立為太子,承襲大統)於紹熙元年(1190年)加封本生伯父趙伯圭為嗣秀王(光宗的本生祖父趙子偁在兒子孝宗被立為太子後由高宗追封為秀王),成為宋朝第三家世襲王爵。嗣秀王按照安定郡王、嗣濮王的傳承製度,在趙子偁的後裔中傳承了五代。
之後,宋寧宗趙擴無嗣,將堂弟沂靖惠王趙抦的嗣子趙貴和立為太子,改名趙竑,並讓丞相史彌遠在太祖後裔中選定了趙貴誠(原名趙與莒,太祖十世孫,燕懿王趙德昭九世孫、山陰縣尉趙希瓐長子)為無嗣的沂王趙抦第二任嗣子,承襲沂王爵位。嘉定十七年(1224年),宋寧宗病重,史彌遠因為和太子趙竑關係惡劣,害怕日後被清算,於是聯合同樣和太子關係不好的宋寧宗楊皇后趁寧宗病逝時矯詔廢黜了太子趙竑,改立沂王趙貴誠為皇儲,並擁立其為嗣皇帝,更名趙昀,即宋理宗。
宋理宗登基後,依照故事,為自己名義上的本生父沂靖惠王趙抦立嗣,設立了嗣沂王爵位,將太祖十世孫,燕懿王趙德昭九世孫、自己的遠房族兄弟趙貴謙冊立為嗣沂王。同時,追封自己實際上的本生父趙希瓐為榮王,冊立親弟趙與芮為嗣榮王。這樣,宋朝第四家、第五家世襲王爵由此誕生。嗣沂王傳承了兩代,嗣榮王只有趙與芮一人而已。
宋末時期,以上五家世襲王爵都在元軍南下滅宋的過程中隨風飄散,消失在歷史的進程中。
總而言之,宋朝宗室除了高等級的親王、郡王、國公可以享受較高的物質和官祿待遇之外,其他中低級成員並沒有什麼優裕待遇和社會特權,只是一個宗室身份、錄入宗籍而已。不過相對而言,有宋一代宗室(中低級宗室)從事各種社會活動也沒有特別的條件限制和禁區,他們一樣可以參加科舉從而出仕為官、可以經營工商業賺錢,可以從事農業、獲取利益(當然不是自己親自下田),這樣反而促進了宗室子弟的自我謀生能力,遠比後世明朝的宗藩制度要先進和合理得多,產生的效果也要好得多。
這也是宋代改變前代王朝“宗室五服以外親盡”原則、皇家子弟不論血脈遠近皆入宗室之後,沒有導致因宗室人口過多造成財政產生嚴重負擔,也沒有因為宗室權力過大而造成舉兵作亂、謀逆造反的事情發生、皇權也得以加強和穩固的原因之所在。在中華兩千年帝制歷史上,宋朝的宗室封爵管理制度,確實是相對比較優秀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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